一、招生計劃
水利水電學院2021年計劃招收博士生65名(其中與南京水利學院聯合培養10名,工程博士生10名)。 已招收博士研究生5人,碩士、博士研究生24人。 實際招生人數將在國家下發2021年招生計劃后適當調整。
除國家專項和工程博士點外,我校原則上不招收直屬生。
2. 注冊
(一)申請條件
1、考生須思想品德良好,身體健康,符合《四川大學2021年博士招生細則》規定的各項申請條件。
2、外語水平:英語四級≥425分或托福≥80分或雅思≥5.5分。
3、具有同等學歷的考生不予錄取。
4.獲得報考導師的推薦信。
(二)網上報名及繳費
網上報名及繳費期限為2020年11月20日至12月20日。報名前,考生須仔細閱讀《四川大學2021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細則》和《四川大學2021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網上報名須知》 ”,以及單位博士招生簡章和招生專業目錄,并按要求完成網上報名和繳費。 未在規定時間內注冊并付款的,將視為注冊無效,無法進入下一個環節。
(三)提交申請材料
符合申請條件者,須下載《博士研究生入學申請材料提交自查表》(附件1),按順序整理材料,于17日前將申請材料及自查表發送至我院2020年12月25日:00。研究生招生辦公室(聯系地址:四川大學望江校區水利水電學院307室;聯系人:羅老師;聯系電話:;郵政編碼:)。
特別提示:
① 提交材料不符合要求的網校頭條,資格審查不通過;
② 所有材料提交后恕不退還;
③過期材料將不再被接受。
考生應認真了解并嚴格按照報名條件和相關政策要求填寫報名信息,準確填寫報名信息,并按要求提供真實材料。 因不符合我單位報考條件及相關政策要求,或因信息不正確、虛假等原因導致考生無法參加初試、復試或錄取的,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擔。
請各考生認真核對網上報名信息。 網上提交報名信息后如需修改,應在網上報名截止時間前重新報名。 注冊結束后將不再進行任何修改。
3. 遴選程序
1、資格審查
我院將根據考生網上報名情況和提交的申請材料進行嚴格的資格審查,審核考生是否符合報名資格要求,提交完整的報名材料,免試外語考試,并按時辦理繳費手續。 資格審查結果預計于2021年1月10日左右公布,請考生密切關注我單位網站相關通知。
2. 材料審核及外語考核
我院將組織專家對考生的入學申請材料進行集體審核并評分。 材料評審滿分為100分。 材料評估結果預計于2021年3月底前公布。
材料審核通過的考生將參加外語考核,符合條件的可申請免試。 材料審核未通過的考生將無法晉級下一階段。
免試條件:申請人外語水平原則上至少達到下列條件之一:(1)全國大學英語六級成績≥430分; (2)托福成績≥80分; (3)雅思成績≥5.5分; (4)碩士水平英語成績≥80分; (五)入學前三年內在英語國家或地區獲得碩士、博士學位四川大學招生辦電話,并獲得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提供的學位認證。 【第(1)-(4)項是指2016年6月至報名截止期間的成績,工科博士生可適當放寬。 〕
申請免試外語考試的考生須提交《四川大學博士生免試外語考試申請表》。
材料評審通過但不符合外語免試條件的考生,必須參加外語考核。 考核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外語考核成績達到及格線的,方可進入下一階段。
我院將根據考生材料評價成績和外語考核成績,結合普通招生考試計劃招生人數,確定復試考生名單。
3. 重新測試
復試過程中,我院對報考者的專業興趣、職業素質、學術水平、科研能力、創新潛力和綜合素質等進行綜合評價和綜合考察。 復試形式及安排詳見我院博士生復試通知。 考生參加復試考核的時間每人不少于40分鐘。 復試成績折算成百分制成績低于60分者,不予錄取。
四、思想政治素質和道德考核
復試的同時,我院將對考生的思想政治態度、思想表達、道德品質、遵守法律法規等情況進行考核,重點考察考生的科學精神、學術道德、職業道德。擬錄取名單確定后,我院將致函考生所在單位四川大學招生辦電話,轉交人事檔案和實際表現等材料,全面考察其政治思想狀況。 信件提交的候選人實績材料須加蓋候選人個人檔案所在單位人事政工部門蓋章。 思想政治素質和道德考核不合格的,不予錄取。
5. 體檢
體檢標準按照《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指導意見》(教發[2003]3號)執行。 擬錄取考生須在公示期內向我院提交政府設立的二級甲等以上醫院或四川大學醫院出具的證明。 體檢報告原件。
4. 入場
1、考生錄取總成績=材料評價分數(百分制)×50%+復試分數(百分制)×50%
2、招生按照“全面衡量、擇優錄取、保證質量、寧缺毋濫”的原則進行。 根據考生的錄取總成績,按照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錄取考生。
3、擬錄取考生名單在網上公布。 經過體檢、政審、轉學等流程后,向擬錄取的新生發出錄取通知書。
五、聯合培養計劃說明
聯合培養博士生的招收、培養、學籍管理、學位授予和畢業派遣按照教育部《高等學校與科研機構聯合培養博士生暫行辦法》執行四川大學與南京水利學院簽署協議。 進行共培養方案。
1、聯合培養項目博士生招生工作由雙方共同負責,由四川大學水利水電學院具體實施。
2、聯合培養博士生課程學習在四川大學完成; 論文階段在第一導師單位進行。
3、四川大學負責所有聯合培養博士生的學籍管理和畢業生派遣管理。
4、聯合培養博士生畢業,雙方共同頒發符合實際的聯合培養畢業證書(第一主管單位印制,并加蓋雙方公章)。
5、四川大學對符合學位授予條件的聯合培養博士生,頒發博士學位證書。
其他細則參見《高等學校與科研機構聯合培養博士生暫行辦法》。
六、招生咨詢方式
電話: 電子郵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