確保到2024年全面按規定實施本地招生
全面落實公辦民辦高中同步招生和地方招生政策,確保到2024年按要求全面落實地方招生。完善優質高中招生方式,逐步提高比例至不少于到2025年達到70%。規范自主招生行為,推動縣域中學多元化、特色化發展。 嚴格招生管理,加強招生工作監管,加大對違法招生行為的查處力度。 繼續做好普通高校專項計劃招生工作,加大對基礎教育薄弱地區的支持力度。
健全和完善稀缺學科教師隨心所欲教學制度
多措并舉解決縣中學教師數量不足和結構性短缺問題,盤活縣教師資源,完善緊缺學科教師“流動教學”制度。 校長、教師跨縣流動要嚴格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和程序辦理。 對違反規定挖走優秀校長、教師的,將按照有關規定給予嚴厲處罰。 優化普通高中教師考核任用,合理確定縣中學績效工資總額,績效工資內部分配向班主任和優秀教師傾斜。
推進復合型高中教師培訓試點
加強師范生培養,推進復合型高中教師培訓試點,著力培養復合型教學人才,確保師資配置滿足高考綜合改革教育教學需要。 注重教師思想政治素質和師德師風建設。 加大縣中學校長、教師培訓力度,加大名優骨干教師培訓力度。 健全完善教學科研機構和教研人員幫扶薄弱縣(市)和縣中學的機制,促進縣中學教師專業成長和教育教學改革。
加大支持力度
省政府將繼續組織示范高中對至少一所薄弱縣中學進行對口幫扶。 同時,各地要積極組織本地區優質普通高中與薄弱縣中學開展聯合辦學、對口幫扶。 鼓勵有條件的省屬高校結合實際福建高考時間表安排2024,對縣域中學特別是革命老區中學開展托管幫扶工作。 加大對托管幫扶工作表現突出的學校、團隊和個人的表彰和獎勵。
加強辦學條件
省級以上繼續安排專項資金,支持教育基礎薄弱的縣域中學改善辦學條件。 原則上全縣每10萬常住人口建設一所普通高中,合理控制普通高中辦學規模和每班學生人數。 指導當地縣中學按照“一校一案”原則制定標準化建設項目實施方案,明確時間表和路線圖,加大投入,加快補短板。 支持縣級中學開展標準推廣和示范高中創建工作,鼓勵有條件的縣(市)以省級三級標準考核為基礎標準,全面實現標準化。 嚴格學校建設資金管理,嚴禁超標準建設豪華學校。
深化教育教學改革
深入實施普通高中新課程,完善教學組織形式和運行體系,加強跨學科綜合教學,提高縣中學教育教學能力和水平。 對接普通高校本科招生選修科目要求和指引,深化學生選課指導。 充分利用農業農村資源,完善綜合素質評價,形成鮮明縣域特色的普通高中教育模式。 支持縣中學積極開展特色示范工程培育,促進縣中學錯位發展、特色發展。 加強縣(市、區)普通高中新課程、新教材實施典型培育英語作文網,帶動縣中學提高新課程、新教材實施水平。
提高信息化建設水平
推進數字教育戰略行動,建設縣級教育城域網,推動縣中學校園局域網升級,實現1000M到校、100M到班級的固定寬帶網絡。 普及數字校園建設,提高縣中學普通教室多媒體教學設備水平,鼓勵有條件的縣中學開展智慧校園建設。 支持縣級中學依托國家和省級智慧教育平臺,利用好平臺優質數字教育資源,推動信息技術與教育教學深度融合。 推廣“三個課堂”應用,鼓勵優質高中向縣域中學開放教育教學網絡資源福建高考時間表安排2024,促進優質教育資源共享。
增加對縣學校的資助
完善以財政投入為主、其他渠道為輔的普通高中經費保障機制。 完善公辦普通高中生均公用經費財政分配制度,逐步提高生均公用經費基本定額標準,增加經濟欠發達縣(市、區)教育轉移支付。 完善落實普通高中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國家獎學金、免學費政策,確保沒有學生因家庭貧困而輟學。 (來源:東南網記者 張麗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