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
金華職業技術學院
第一章 一般規定
第1條
為進一步落實我省招生制度綜合改革試點,優化師資選拔機制,根據《浙江省教育廳關于深化教師教育改革的實施意見》根據《浙江省普通高校三位一體綜合評價招生試點管理暫行辦法》等有關政策規定,制定本章程。
第二條
本章程適用于金華職業技術學院2023年“三位一體”綜合評價招生工作。
第三條
學校招生工作嚴格執行教育部和省招生主管部門的相關政策規定,貫徹公平競爭、公平選拔、公開透明、德智體美勞綜合考核、綜合評價的原則。評估和擇優錄取。
第四條
學校招生工作實施“陽光工程”,接受考生、家長和社會各方面的監督。
第二章 學校概況
第五
學校全稱:金華職業技術學院。
第六條
學校代碼:12061。
第七條
辦學層次和類型:專科學校、高等職業學校、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學校。
第八
頒發畢業證書的學校名稱:金華職業技術學院。
第九條
學校地點:金華市海棠西路888號。
第十條
招生網站:; 咨詢電話:.
第三章 組織架構
第十一條
招生領導小組負責招生“三合一”綜合評價工作的協調、指導和監督,并作出重大事項決策。 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網校哪個好,具體負責“三位一體”綜合評價和招生工作的日常工作。 成立考試管理、招生錄取、紀檢、安全保衛、后勤保障等工作組,協助辦公室做好“三合一”綜合評價招生工作。
第四章 招生計劃
第十二條
選拔身心健康、綜合素質優良、職業意圖明確、適合并樂于教學的優秀學生。
第十三條
招生專業、招生類別、招生計劃、學制、選修科目及收費標準如下:
職稱
招生
類別
招生
計劃
學術體系/
學歷
選擇科目
項目要求
收費
(元/學年)
學前教育(師范)
普通班
25
三年/短期大學
沒有限制
6900
第五章 報名時間、報名條件和報名方式
第十四條
報名時間:2023年3月9日9:00至2023年3月23日16:00。
第十五條
報名條件:
1、已報名參加2023年浙江省普通高等學校招生考試的人員。
2、高中綜合素質評價各項目的成績為“B”及以上(含)。 (2016級及以前的往屆學生成績要求為“P”(含)或以上)
3. 必須滿足主修選修科目要求。
4、高中學業考試各科成績均在192分(含)以上。 高中學業考試評分辦法參照第十七條。
第十六條
報名方式:
1. 網上注冊。 符合報名條件的考生應登錄金華職業技術學院招生網站(),按照網上提示“報名流程”辦理報名手續。 確認無誤后,將通過報名系統自動生成《金華職業技術學院“三位一體”綜合評價入學申請表》。 直接打印。
2、申請材料:
①《金華職業技術學院“三位一體”綜合評價入學申請表》(由考生本人簽字并加蓋中學教務部門公章,否則無效);
②身份證復印件。
3、材料裝訂:將書面申請材料按照上述順序裝訂成冊,采用A4紙標準。 裝訂時以申請表作為材料首頁,無需單獨制作封面。
4、材料無需郵寄。 必須在現場確認過程中提交。 申請材料恕不退還。 要求考生保留自己的備份副本。
第六章
全面的質量檢測資質、付款規定及現場確認
第十七條
高中學業考試折算成績的計算:折算成績以高中學業考試成績計算,滿分為300分。 具體成績轉換分數為:
中考成績等級
其他
換算分數
30
25
21
18
評論:
將2016級及之前往屆學生的信息技術和通用技術綜合起來,采用成績換算后的平均值。
第十八條
獲得綜合質量檢測資質:
綜合素質測試合格考生名單,按照考生中考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照招生計劃的800%確定。 成績墊底相同的,均獲得綜合質量檢測資格。 該名單將于2023年4月8日下午16:00前在學校招生網站上公布(如有延遲,請參見公告)。
第十九條
網上支付:
獲得綜合素質測試資格的考生須繳納入學考試費140元。 未繳納費用的考生報名無效。 支付方式統一網上支付。 詳情請參閱學校招生網站公告。 不接受現金付款。 繳費截止時間為2023年4月12日中午12點。
第二十條
現場核實:
現場確認時間:2023年4月15日9:00-17:00
現場確認地點:金華職業技術學院學生活動中心
現場確認內容:提交申請材料并領取準考證
未經現場確認的考生將被視為自動放棄,不得參加考試。
第七章 綜合質量檢驗及入圍
第二十一條
綜合質量檢測詳細信息如下:
測試時間:2023年4月16日
考試地點:金華職業技術學院
測試方式:面試
測試內容:主要考核考生的外表、口語表達、寫作表現、思維品質、特長表現等。
相關要求請參見學校招生網站公布的2023年學前教育專業“三位一體”綜合評價與招生綜合素質測試規則。
評分評價:根據面試成績,滿分為100分。
第二十二條
考試結束后,考生可通過金華職業技術學院招生網站“三位一體”系統查詢成績。
第二十三條
面試成績在60分(含)以上的應聘者,按照不超過計劃人數1:8的比例入圍。 入圍名單將在學校招生網站上公布,并報浙江省教育考試院備案。
第8章 入場
第二十四條
入場方式:
1、普通組招生提前安排。 考生必須在學院偏好欄填寫第一大學偏好欄以表明自己的學校偏好,并在填寫第一專業偏好欄以表明其已入圍該專業,否則無效。 未被我校錄取的考生將進入后續申請流程。
2、學校按照招生計劃數“1:1”確定校內招生基準,按照綜合成績優先的原則擇優錄取。 綜合成績按照“高中學業考試折算成績(見第十七條,最終折算成滿分100分)×10%+綜合素質測試成績×30%+總成績計算高考成績(折算成滿分100分)×60%”的形式。 考生綜合成績相同的,按照單項順序和成績高低排序。 單項順序為:綜合素質測試成績、高考總成績(若成績相同則按照高考職位編號排序)、高考語文、高考成績數學。 以上條件相同的,優先考慮高中階段限制選修課和選修課學分較高的考生。 確定錄取名單時,高中學業考試成績以考生實際取得的成績為準。
3、志愿報考人數未達到專業計劃人數110%的,錄取人數控制在志愿人數的85%以內。
4、身體健康要求按照浙江省《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指導意見》辦理。 考生體檢符合“學校可以不予錄取”條件的,學校將實行“不予錄取”政策。
5、男女比例不限。
6、外語不限。
七、高中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不合格的考生,不予錄取。
第九章 招生監督及違規處理
第二十五條
“三位一體”綜合評價招生工作在學校紀檢部門的全程監督下開展,自覺接受省教育考試局和社會的監督。 (監督舉報熱線:-)
第二十六條
根據教育部令第36號規定,考生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如實記入考試誠信檔案: 報名階段發現有下列行為的,取消報考資格; 入學前發現的,取消入學資格; 入學后一經發現,取消其入學資格或者學籍; 畢業后發現的,由教育行政部門宣布其學歷、學位證書作廢,并責令收回或者沒收;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處理。
(一)提供虛假姓名、年齡、民族、戶籍等個人信息,偽造或者非法獲取證件、成就證書、榮譽證書等,騙取登記資格、享受優惠政策的;
(二)在綜合素質評價及相關申請材料中提供虛假材料,影響錄取結果的;
(三)冒名入學、容留他人參加入學考試或者獲取優惠資格的;
(四)其他嚴重違反高校招生規定的弄虛作假行為。
第十章附則
第二十七條
本方案與國家和上級有關政策不一致的,以國家和上級有關政策為準。
第二十八條
通過“三位一體”綜合評價錄取的考生金華職業技術學院信息工程學院介紹,享受與普通高考錄取的考生同等待遇。
第二十九條
本方案由金華職業技術學院招生領導小組負責解釋。
第三十條
發生重大突發事件時金華職業技術學院信息工程學院介紹,學校保留酌情調整相關考核內容、方式、時間、地點等的權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