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該 #取消初中畢業后普職分流#沖上熱搜 引發了網友的熱議。
新修訂的《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教育法》明確規定英語作文網,職業教育是與普通教育同等重要的一種教育。而新修訂的職業教育法關于普通職業教育分流的描述,從“分流”變成了“協調發展”,這些字眼的變化非常微妙,引來了不少網友的想象。
有網友認為,初中畢業后取消普通職業流,會讓更多人進入普通高中,減少義務教育的“內卷化”,明確本科職業教育,高考后補志愿者有更多的選擇。
4月27日,教育部召開新聞發布會,介紹新職業教育法。職業成人教育司司長陳子基回答了這個問題。陳子驥說這是誤讀。
陳子驥說,新修訂的職業教育法頒布后,一些媒體和專家把“一般職業協調發展”解讀為“取消初中以后一般職業分流”,實際上是誤讀和誤解。對于“一般職業分流”,我們在今年2月的“新年教育”系列記者會上作了明確的答復(編者注:當時陳子基表示,中等職業教育的發展為擴大就業、促進區域經濟發展、改善民生做出了積極貢獻, 所以堅持一般職業的轉移是非常必要的)。
新法規定,義務教育后不同階段教育部回應分流,應當因地制宜促進職業教育與普通教育的協調發展。這是我國在“雙軌制”教育基礎上發展義務教育后通用職業分類的較為科學、規范的體現,體現了各級各類教育高質量均衡發展的理念,為我國高質量教育的多元化發展提供了法律依據。
新法有四個關鍵詞需要把握,第一個是義務教育之后。義務教育之后,即初中教育之后,應實行普通職業教育。第二個關鍵詞是不同的階段。這既指高中教育,也指高等教育,包括職業教育和普通教育。第三個關鍵詞是因地制宜。也就是說,不要搞“一刀切”,而是允許各地普通就業比例在一定范圍內有所差異,各地可以根據區域社會發展程度、地方產業發展需要,合理規劃職業學校和普通學校的招生規模, 構建現代職業教育體系。第四個關鍵詞是協調發展。
也就是說,職業教育和普通教育同等重要,這兩類教育沒有高低之分,有好壞之分,只有辦學模式的融合和教育方式的異同,既有相同又不同。優質教育體系是職業教育與普通教育的兩輪驅動和翅膀,要從辯證、全面、平衡的角度推動教育結構規模和質量的有機統一。
義務教育后實行“普通職業教育協調發展”,絕對不是要廢除中等職業教育,而是要改變中等職業教育發展的思維方式,實現中等職業教育的根本性轉變,著力提高中等職業教育本身的質量,拓寬中等職業教育學生成長的渠道人才。具體而言,有三個方面需要完成:
一是改善辦學條件。要加快資金投入,開展符合中等職業學校標準的工程。著力建設一批具有示范性和引領作用的優質中等職業學校和優質專業,只有自強不息,才能自力更生。
二是暢通繼續深造渠道。高質量發展本科職業教育,完善職業教育高考制度,擴大職業教育高考職業本科生和應用型本科生招生計劃,滿足中等職業學生接受高水平教育的需求。
三是優化辦學定位。要突出中等職業教育的教育功能,注重為高等職業教育提供合格學生,為學生提供多種進修、就業、職業發展途徑。
總的說來,國家要加大政策供給力度,暢通發展通道,提高自身素質,提供多樣化的選擇,吸引更多學生理性選擇職業教育,形成職業教育與普通教育和諧發展、齊頭并進的良好局面,努力讓每個人在生活中大放異彩。
《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教育法》將于今年5月1日起施行。這是該法自1996年頒布以來的首次重大修訂。其中,一般工作流的表達方式發生了幾次變化。
1996年頒布實施的《職業教育法》規定,國家根據不同地區的經濟發展水平和教育普及程度,實行以初中以后教育為重點的不同階段的教育分立。
此后,教育部辦公廳關于抓好2014年高中學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明確提到,“應有序分流初中應屆畢業生到普通高中和中等職業學校,原則上引導50%的初中應屆畢業生轉入中等職業學校。”
《教育部辦公廳關于做好2021年中等職業學校招生工作的通知》也提到,“職業教育占比較低的地區要著力擴大中等職業教育資源,提高中等職業教育招生比例。”
在2021年《職業教育法》修訂稿中,對“普遍職業分流”給出了明確的規劃:根據不同地區的經濟發展水平和教育普及程度,國家將實施以初中后教育為重點的不同階段的教育分流,建立健全職業學校教育和職業培訓并行的職業教育體系, 并與其他教育機構進行溝通和協調發展。
最終版本修改為:“國家優化教育結構,科學配置教育資源,協調義務教育后不同階段因地制宜的事業教育與普通教育協調發展。”
教育部職業教育與成人教育司司長陳子基表示,高中教育多元化發展可以說是世界各國的基本做法和共同趨勢,也是我國“十四五”時期高中教育的發展目標。中等職業教育是高中教育的重要組成部分,肩負著推動高中教育多元化發展的重任。中等職業教育與普通高中教育的協調發展,既能滿足不同稟賦和潛能學生的學習需求,又能為學生的成長和成功提供多樣化的空間和渠道。同時,中等職業教育的發展為擴大就業、促進區域經濟發展、改善民生做出了積極貢獻。
但是,隨著經濟社會的發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斷提高,人們對高質量、普及高中教育的需求也在不斷提高。因此,我們將積極推動地方經濟社會發展水平、地方產業發展需要、健全現代職業教育體系建設等因素,一方面根據地方經濟社會發展狀況和應用型人才發展的多樣化需要,合理規劃中等職業學校和普通高中招生規模。另一方面,最根本的是做好中等職業教育,提高自身素質,努力融入普通職業教育。
2021年,中央召開全國職業教育大會。會議仍然堅持一般崗位分離的原則,只是表述發生了變化,不再強調過去幾十年一直堅持的5:5,表述總體上是平衡的。(閱讀更多:)。
同時,中等職業教育的定位發生了變化,也從就業轉向就業和繼續教育,也就是說,繼續教育也是中等職業教育的主要發展方向。中等職業學校不能被大學錄取是一種誤解,這是一個不存在的事實。
根據北京大學去年進行的一項調查,65%的中等職業學生繼續接受高等教育并進入大學,而不是就業。(閱讀更多:)。
今年年初春節系列第三次記者會上教育部回應分流,教育部有關負責人再次明確拒絕了取消中崗分流的提議。
最后,請注意,法律就是法律,政策就是政策。兩者的話語體系不同,法律規定不能用政策錯位來解釋。
我們理解公眾對一般工作崗位分流的期待,但大家應該保持理智,不要造謠,等待有關方面的澄清。
延伸閱讀
來源:中國教育在線/光明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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