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浙江省財政廳、教育廳通知,按照學校文件要求,現就我校2023年度國家勵志獎學金、國家助學金和省政府獎學金審核推薦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1. 推薦對象
1、國家勵志獎學金推薦對象:被認定為2022-2023學年學生且家庭經濟困難的全日制二年級及以上(含二年級)本科生(含第二學士學位)并且品行和學習都非常優秀。 。
2、國家獎學金推薦對象:2023-2024學年認定的全日制本科生(含預科和第二學士學位)。 已退役返校學生直接參加國家退役軍人助學金,不再參加本次評選。
3、省政府獎學金推薦對象:符合推薦條件的優秀全日制二年級及以上(含二年級)本科生(含第二學士學位)。
注:國家獎學金和省政府獎學金按學年評定。 同一學年勵志獎學金什么時候發,同一學生不能同時獲得國家獎學金、省政府獎學金和國家勵志獎學金,但可以獲得國家獎學金。
2. 推薦條件
國家獎學金、助學金和省政府獎學金的推薦條件嚴格按照《財政部、教育部、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退役軍人部、中央軍委、國防動員部”(財教〔2021〕310號)和《浙江工商大學國家勵志獎學金實施辦法》(浙商學院〔2012〕260號)、《浙江工商大學本科生依據《財政資助管理辦法》(浙商大發[2020]104號)、《浙江工商大學省政府獎學金實施辦法》(浙商大[2020]104號)(2016〕273號)等相關規定組織開展選擇。
其中,省政府獎學金選拔的體育成績要求如下:選拔期間(2022年9月1日至2023年8月31日),體育成績或體能表現應達到良好(80分)以上。
(1)兩個學期均為體育課,兩個學期的成績同等計算。
(2)一學期的體育課和一學期的體檢,其中一項成績達到80分。
(3)只需上體育課/體測,80分即可。 確實喪失運動能力且免于執行《國家學生體質健康標準(2014年修訂)》的殘疾學生則不要求。
國家勵志獎學金、國家助學金和省政府獎學金申請要求見附件3。
三、參賽結果認定時間
國家勵志獎學金和浙江省政府獎學金成績獲得期限:2022年9月1日至2023年8月31日。
四、額度及資助標準
各學院國家勵志獎學金、浙江省政府獎學金、國家助學金具體分配名額(附件1)。
1、國家勵志獎學金名額43名,每人獎學金名額5000元。
2、第一批國家獎學金學生(含少數民族學生)55人,每人獎學金4500元,第二批國家獎學金學生(含少數民族學生)113人,每人工資2700元。
3、浙江省政府獎學金名額39名,每人6000元。
5. 遴選程序
1.學生申請。 學生在學院規定的時間內按要求提交電子報名表,并向班長提供相關證明材料,由班級整理后發送至學院郵箱。 學院審核并公布名單無異議后,學生將在一站式平臺辦理網上申請手續。 (詳見附錄4)。
2.學院評審及公示。 各學院應當根據相關評審辦法制定或修訂本院評審實施細則并成立評審委員會。 根據名額分配、公開評審、學生申請者評價等情況,確定推薦人選名單,并向全院公布。 各學院應自行保存評審過程材料記錄。
3.審核并提交。 學院宣布無異議后,按要求完成了浙江省助學金“一窗受理”平臺的報送工作。
4.學校批準。 教育工程部匯總整理各學院提交的初評結果和申請材料,報學校審核。 審核結果公布后,報省學生資助管理中心。
5、投訴處理。 公示期間,如對評審結果有異議,可以向所在學院評審委員會提出申訴。 如果仍有異議,可以向學校提交裁定。
六、提交材料
1、國家勵志獎學金提交材料:《2023年本科生國家勵志獎學金報名表》(附件2)、排名證書(即上次質量評價排名,學務管理平臺-個人中心-質量評價分數查看排名,基礎項目的排名為基本考核排名勵志獎學金什么時候發,如果不知道總排名可以問班長,22級的學生分流前先問班長)、體育成績證明(體能成績單)考試成績證明、2022-2023學年第一學期、第二學期)體育成績證明)、獲獎證書。
2、國家獎學金提交材料:《2023年本科生國家獎學金登記表》(附件2)。
3.省政府獎學金提交材料:《2023年浙江省政府獎學金登記表》(附件2)、排名證書(即上次質量評價排名,學務管理平臺-個人中心-質量評價分數查看排名,基本上項目排名為基本考核排名,如果不知道總排名可以詢問班長(22歲學生分流前詢問班長)、體育成績證明(體能測試成績)證書、2022-2023學年第一、第二學期體育課成績證明)、成績單顯示無不及格(我的企業大學-成績查詢-截圖/成績導出2022-2023學年第一、第二學期學年)、獲獎證書。
4、打包文件命名為:XX類-國家勵志獎學金/國家助學金/浙江省政府獎學金電子版。
注:按班級匯總備案表(附件2),文件名稱為:xx級——國家獎學金、助學金備案表; 申請國家勵志獎學金和浙江省政府獎學金的學生須提供必要的相關證明材料和證明材料。 還需要編譯,文件名為:國家勵志獎學金證明材料/浙江省政府獎學金證明材料。
5、提交時間:10月16日16:00前打包發送至郵箱。
6、投稿聯系人:吳老師、盧老師,聯系電話:、,郵箱??:
七、注意事項
1、參賽者須保證獲獎材料真實有效。 證明材料如有弄虛作假的,一經發現并確認,將取消其獲獎資格,并按照《浙江工商大學學生紀律處分條例》嚴肅處理。
2、本學期涉及跨院專業的學生,??請在原學院申請國家勵志獎學金和省政府獎學金; 國家獎學金向轉學院校申請。
3、根據《財政部、教育部、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退役軍人部、中央軍委、國防動員部印發的通知》,上述資助政策只適用于國家招生計劃內普通高等學校全日制本科生,不包括港澳臺地區華僑學生。
計算機科學與技術學院學生工作辦公室
2023 年 10 月 1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