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師系統建設與應用的核心任務包括三項:一是采集全國各級各類教師基本信息,實行網絡化運行,為每位教師建立電子檔案,確保教師“一人一證”。人,一個數字”; 二是推動教師信息動態更新,確保信息準確有效; 三是推廣教師系統應用,實現基礎信息管理、業務管理和教師工作深度融合。 實施:兩級建設、分級管理 在具體實施方面,教育部提出了兩級建設、五級應用三點要求。 教育部負責建設全國教師系統,開發教師基礎信息管理和核心業務管理軟件系統,供省級教育行政部門使用; 省級教育行政部門依托國家自主研發的軟件系統,部署本地軟硬件環境,建立省級教師體系。 兩級體系相互聯系,形成教師體系。 教師系統面向中央、省、市、縣、校五級用戶,為其開展教師隊伍建設工作提供服務。 分級管理、屬地運營。 教育部負責全國教師系統的運行和管理。 根據國家教師宏觀管理需要,從省級教師系統中提取國家教師核心信息,組織中央部門所屬高校教師信息采集,指導各地學校開展系統建設和管理。應用。 。 省教育行政部門負責全省師資體系建設和管理教師信息管理系統,組織發展幼兒園、中小學、特殊教育學校、中等職業學校、高職(專科)院校和省屬本科院校等該地區的學校。 收集教師信息,推進系統建設和應用。
統一規劃,本地化定制。 教師系統統一規劃各地區上報的教師核心信息指標,制定比較全面的教師基礎信息指標供各省選擇。 省級教育行政部門在系統上線前要認真研究各項信息指標。 在向全國報送的核心信息的基礎上,選擇本地區收集的教師基本信息指標,并根據需要制定和擴充。 教育部根據工作需要,首先開發支持教師培訓學分(學時)、教師變動、教師交流輪崗等核心業務管理功能模塊教師信息管理系統,并提供給各省使用。 同時鼓勵各省在教師制度的基礎上拓展其他業務管理功能。 年底前完成信息收集和審核工作。 根據《通知》,教育部將于2016年8月中下旬對省級教育行政部門和中央部門所屬高校相關領導進行專題培訓。各省級教育行政部門要完成相關人員的培訓9月底前負責市、縣教育部門和全省高校。 各省、中央部門所屬高校將于2016年12月底前完成信息收集和審核工作,并在此基礎上推進信息定期更新和系統應用。 同時,教育部還指出,各地要把教師系統與教師管理工作結合起來,通過大數據分析和業務管理功能的運用,不斷探索系統應用的路徑和機制,確保教師系統的可持續運行。系統的。 2015年秋,教育部印發的《關于“十三五”期間全面深入推進教育信息化的指導意見(征求意見稿)》中提出,“積極利用新加快制定基礎教育數據管理辦法,推動數據開放共享,保障數據安全性和準確性。 ” 教師系統的開發和普及是國家層面教育信息普及的重要一步。 國家轉型的又一切實舉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