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多數人曉得司法考試,但極少據說法律考試。雖然司法證考試內容,司法考試的前身是法律考試。2018年,國家司法考試變革為法律職業資格考試。這么,他們之間有哪些差別呢?
律師資格考試與司法考試的差別
1性質不同
2002年取消律師資格考試,將律師、法官、檢察官、公證員職業資格證書考試劃歸國家司法考試。2018年起司法證考試內容,國家司法考試改為國家法律職業資格考試。
除了律師、法官、檢察官、公證員還要通過初審,還須要從事行政罰款決定、行政抗訴、行政裁決初審的工作人員,以及法律顧問、法律仲降薪。
2考試內容不同
司法考試的主要考試內容包括:理論藥學、應用藥學、現行法律規定、法律實務和法律職業道德。國家司法考試采取全省統一命題、統一監考,成績由司法部全省統一法律職業資格考試室發布。
全省律師資格考試施行公開、公平、公正的新政,即在報考條件和程序、考試技巧、考試內容、評分、錄取標準等方面人人平等。考試推行統一命題、統一考試、統一評價、統一投檔。考試合格的,由司法部頒授律師資格證書。
司法考試還要哪些條件
符合下述條件的人員,可以報名全省統一的法律職業資格考試:
具備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擁戴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享有補選權和被補選權;
具備良好的政治、業務素養和道德品行;
具備完全刑事行為能力;
統招普通高等學院專科以上文憑;統招普通高等學院大專以上文憑;統招普通高等中學具備藥學專科以上文憑;具備統招普通高等中學違法取得學士以上文憑,從事的從事法律工作3年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