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機關人民警察崗位體檢項目及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其中,報考人民警察崗位的英語作文,執行《公務員錄用體檢專項標準(試行)》。今天就給大家分享一下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和人民警察崗位專項標準。如果你對自己的身體狀況沒有把握,建議在正式體檢前,先去醫院按照公務員體檢標準進行體檢,看看哪些指標超標,有針對性地進行控制。
《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
第一條:患有風濕性心臟病、心肌病、冠心病、先天性心臟病等器質性心臟病者不符合參賽條件,患有先天性心臟病不需要手術治療或者已經通過手術治愈者符合參賽條件。
出現下列情況之一者,可排除病理改變,患者合格:
(1)心臟聽診有雜音;
(二)頻繁的早產收縮;
(3)心率低于每分鐘50次或者高于每分鐘110次;
(四)其他心電圖異常的情況。
第二條 血壓在下列范圍內為合格:收縮壓小于;舒張壓小于。
第三條 血液系統疾病,不合格。單純性缺鐵性貧血,血紅蛋白男性≥90g/L,女性≥80g/L,合格。
第四條 結核病不予認定。但下列情形之一的,認定為結核?。?/p>
(1)原發性肺結核、繼發性肺結核、結核性胸膜炎患者,臨床治愈警察體檢標準,且病情穩定一年無變化;
(二)肺外結核:臨床治愈2年無復發,專科醫院檢查無變化的腎結核、骨結核、腹膜結核、淋巴結結核等。
第五條:慢性支氣管炎合并阻塞性肺氣腫、支氣管擴張、支氣管哮喘不符合條件。
第六條 患有慢性胰腺炎、潰瘍性結腸炎、克隆氏病等嚴重慢性消化系統疾病者不符合條件;胃大部切除術后無嚴重并發癥者符合條件。
第七條 各類急、慢性肝炎、肝硬化不合格。
第八條:惡性腫瘤不予納入。
第九條:急慢性腎炎、慢性腎盂腎炎、多囊腎、腎功能不全不合格。
第十條 患有糖尿病、尿崩癥、肢端肥大癥等內分泌系統疾病者不合格;治愈一年以上,無甲狀腺功能亢進癥狀或體征者合格。
第十一條 有癲癇病史、精神病、癔癥、夢游癥、嚴重神經癥(經常頭痛、頭暈、失眠、記憶力明顯減退等)或者濫用精神活性物質造成依賴者不符合報考條件。
第十二條:紅斑狼瘡、皮肌炎和(或)多發性肌炎、硬皮病、結節性多動脈炎、類風濕性關節炎、大動脈炎等各種彌漫性結締組織疾病不符合條件。
第十三條 患有晚期血吸蟲病、晚期絲蟲病并伴有彈性腫脹或者乳糜尿的患者不符合參賽條件。
第十四條:顱骨缺損、腦內殘留異物、顱骨畸形、腦外傷后綜合癥等患者不予參賽。
第十五條:嚴重慢性骨髓炎,取消資格。
第十六條:三度單純性甲狀腺腫不合格。
第十七條 患有阻塞性膽結石、泌尿系統結石者,取消參賽資格。
第十八條:淋病、梅毒、軟下疳、性病淋巴肉芽腫、尖銳濕疣、生殖器皰疹、艾滋病患者不合格。
第十九條 雙眼矯正視力低于4.8(十進制視力0.6)者、一眼失明且另一眼矯正視力低于4.9(十進制視力0.8)者、或有明顯眼部疾病,影響視覺功能者,不予錄用。
第二十條 雙耳聽力障礙警察體檢標準,使用人工聽力設備仍無法聽清3米范圍內耳語的人員,將被取消比賽資格。
第二十一條 患有體檢標準未包括的其他嚴重疾病,影響正常履行職責的,取消任職資格。
公務員錄用體檢專用標準(試行)
第一部分 人民警察崗位
第一條 單側裸眼視力低于4.8者,取消資格(國家安全機關專業技術職務除外)。法醫、物證檢驗鑒定、信息通信、網絡安全管理、財務會計、外語及少數民族語言翻譯、交通安全技術、安全防范技術、拆彈專家、警犬技術等職務,單側矯正視力低于5.0者,取消資格。
第 2 條:色盲不合格。色弱不合格者不合格法醫、物證檢驗和鑒定等職位。
第三條:患有影響顏面且難以治愈的皮膚疾病(如白癜風、銀屑病、血管瘤、痣等),或外貌有明顯疾病特征(如顏面畸形、無法自行矯正的斜頸、步態異常等)的,將被取消參賽資格。
第四條:不允許紋身。
第五條:肢體功能障礙,取消資格。
第六條:單邊耳語聽力小于5米,為不合格。
第七條:嗅覺遲鈍,失格。
第八條 乙肝病毒攜帶者不能擔任特殊警察職務。
第九條 報考中國民航警察職務的人員,身高應當在170厘米以上、185厘米以下,并符合《中國民用航空人員體格標準和體格合格證規定》中IVb級體格合格證的體格標準(第67.415(c)項除外)。
第十條 海關海事緝私船舶駕駛崗位、海事緝私機務管理崗位、海事緝私檢查崗位、出入境邊防檢查船駕駛崗位還應當符合國家船員健康檢查標準和《關于調整有關船員健康檢查要求的通知》(海船員[2010]306號)的規定。
第二部分 其他職位
第十一條 色弱人員不適宜從事口岸現場旅客查驗、海關貨物查驗、測繪印刷、醫學檢驗、紡織品檢驗監管、儀器儀表檢驗監管、化妝品檢驗監管、動植物檢疫等崗位的工作;色盲人員(除單色識別能力正常者外)不適宜從事外交部門、機電檢驗監管、化工產品檢驗監管、礦產品檢驗監管、煤礦安全監察執法、船舶檢疫鑒定等崗位的工作。
第十二條 殘疾人不得從事煤礦安全監察執法崗位、船舶檢疫鑒定崗位、現場查驗崗位、海關貨物查驗崗位的工作。
第十三條耳語聽力能力兩側5米以內不足的,不適宜擔任機電檢驗監管、化工產品檢驗監管、化工礦產品檢驗監管、動物檢疫和煤礦安全監察執法崗位。
第十四條 嗅覺遲鈍者,不適宜從事食品檢驗監管崗位、化妝品檢驗監管崗位、動植物檢疫崗位、醫藥檢驗崗位、衛生檢疫崗位、化工產品檢驗監管崗位、海關貨物查驗崗位的工作。
第十五條 患有傳染性、化膿性、滲出性皮膚病的人員,不宜擔任醫學檢驗崗位、衛生檢疫崗位、食品檢驗監管崗位、化妝品檢驗監管崗位、動植物檢疫崗位、化工產品檢驗監管崗位和口岸現場旅客檢查崗位。
第十六條中國民用航空局飛行技術監督崗位應當符合《中國民用航空人員體檢標準和體檢合格證書管理規則》一級(第67.115(5)項除外)或者二級體檢合格證書的體檢標準。
第十七條 水上作業崗位執行國家船員健康檢查標準和《關于調整船員健康檢查要求的通知》(海事船員[2010]306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