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密林里蹲了三天兩夜后,向明謙通過軍用望遠鏡看到,面前的男人穿著籃球服,正在接近那棵掛著畫眉的龍眼樹。 他年紀大了,頭發(fā)短了,臉也胖了,但向明謙還是一眼就認出了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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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追捕殺父兇手17年的向明謙蹲在父親墳前。新京報記者 沉童 攝
新京報記者 魏芙蓉 編輯、導演 沉童 魏芙蓉 攝影師 曹宗文 沉童 編輯 齊厚磊 丁一凡 沉童 編輯 陳曉樹 校對 李詩慧 實習生 李宇寧 邱星
17年后,向明謙終于找到了他最想見的人。
在密林里蹲了三天兩夜后,向明謙通過軍用望遠鏡看到,面前的男人穿著籃球服,正在接近那棵掛著畫眉的龍眼樹。 他年紀大了,頭發(fā)短了,臉也胖了,但向明謙還是一眼就認出了他。
2000年,9歲的向明謙正在和鄰居的孩子們玩耍。 孩子們之間的爭執(zhí)升級為兩個成年人之間的沖突。 項明謙親眼目睹妹妹被毆打男子帶父親花2天幫女友家收玉米,父親在與鄰居爭吵時被殺,姐夫被砍傷。
行兇者犯下謀殺罪并逃跑。 為了找到兇手,向明謙從9歲到26歲期間輟學,輾轉各地追捕兇手。 他沒有固定住所,因追捕兇手而欠下數十萬元外債。
2017年,在向明謙的協助下,警方抓獲了兇手張某奇。 一年后案件宣判,張某奇被判處無期徒刑。 曾刺傷向明謙姐夫的張某明被檢察院以“已過起訴時效”為由拒絕起訴。
對調查結果和不起訴決定不滿。 三年來,項明謙走上了上訴審查之路。 他堅稱,殺害父親的兇手絕對不是張某奇一個人,在場的其他張家人也難逃參與。
近日,云南昭通檢察院在接受媒體采訪時回應稱,“我們的結論是,公安機關前期的不作為是壓制案件、不予辦理,如果有案子,也不會成立。” ”。 他們還表示,要為前期的不作為承擔責任。
年幼時失去父親,徹底改變了項明謙的人生。 他勇敢執(zhí)著,追捕殺父兇手長達17年; 但家庭的陰影也給他帶來了生活“扭曲”、“不堪”、“混亂”的一面。 他曾經因為擔心影響父親的案子而想要逃跑。 因為這個案子在他的“血液、細胞、整個大腦”里,是他一生中最重要的事情。
▲新京報專訪追兇17年的男子:第一集《9歲》
▲新京報專訪追兇17年的男子:第二集《追兇》
▲新京報專訪追兇十七年的男子:第三集《回不去的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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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頭引發(fā)的謀殺案
這家40元一晚的酒店是向明謙在昆明下榻的地方。 巷子深處,狹小的房間只能容納一張單人床。 枕頭的一側看起來是白色的,但當你打開另一側時,卻發(fā)現有斑駁的黃棕色污漬。
30歲的他仍然過著居無定所的生活。 三年來,向明謙大部分時間都在昆明和鎮(zhèn)雄之間奔波。 此次來到昆明,他還向云南省檢察院提出了申訴。
他身高1.7米,身材瘦弱,喜歡穿黑色襯衫和黑色牛仔褲。 他總是隨身帶著一個藍色的公文包,出去吃飯的時候也不離開他的手。 那里有成堆的關于17年前父親被謀殺的案件材料。 父親去世后,他在讀完二年級之前就輟學了。 不過,我還是能夠獨立完成一些材料的寫作。
他的公文包里經常放著三部手機,里面有他三年抗議過程的錄音。 他每天晚上都會一遍又一遍地聽這些錄音,直到凌晨三四點。
睡覺時,房間里必須點著燈,耳朵里要有聲音才能入睡。 二十年后,父親向文治慘死的一幕依然折磨著他,“像電影一樣在我的腦海里來來回回”。 姐夫被殺的陰影依然揮之不去。 項明謙每次路過市場,“聽到殺豬的聲音就感到害怕”。
▲向明謙的姐夫回憶起事件及自己被刺傷的經過。新京報記者 沉童 攝
通常他會在上午 10 點左右醒來。 飯菜各有不同,但我經常靠一桶酸菜泡面。 他經常抽煙。 他平時買的當地香煙是10元一包,但外出辦事時,他就改成20元一包,“這樣可以用來給檢察院和公安的保安驅煙”局。” 張某奇被捕前,為了打聽消息請客吃飯,桌上總是有六七百支香煙。
不久前,向明謙也當了爸爸,但他卻很少談起自己的家庭。 他只說孩子媽媽工作辛苦,“我懷孕的時候她還跟著我(抗議)”。
事實上,很長一段時間,“父親”這個詞對于向家來說都是禁忌。
每逢過年,都是向家氣氛最差的時候。 他的母親鄭明秀會做更多美味的食物,因為“他死的時候沒有足夠的食物”。 “我哥哥無話可說。他只是無話可說,我媽媽就去睡覺了。” 很多時候向明謙連飯都不想吃,只想睡覺。
有時春節(jié)期間,向明謙會和哥哥、姐姐、姐夫一起去KTV。 當他點了筷子兄弟的《父親》,唱著“謝謝你所做的一切,用雙手撐起我們的家”時,他的腦海里浮現出父親的話。 他的手臂很粗,他的手也很粗。 當父親在身邊時,他總是喜歡抱著他。 歌曲中寫道:“爸爸,生活中你要堅強,我能為你做什么。” 想到父親不在了,向明謙就把“爸爸”換成了“媽媽”。 歌曲還沒唱完,向明謙的眼睛就已經淚水模糊了,唱著“你牽掛的孩子已經長大了”。
父親去世后,他花了17年追捕兇手。 向明謙覺得這件事由他開始,也應該由他結束。
2000年8月,9歲的項明謙和張某明的兒子在溝邊玩耍。 張某明的兒子往溝里扔石頭,水濺到了向明謙身上。 向明謙不高興,也用同樣的方式反擊。 兩個孩子的爭執(zhí)吸引了雙方的成年人。 沖突中,向明謙的妹妹被毆打。
二十年前,在鎮(zhèn)雄縣長壩鎮(zhèn),張家的一層油氈房和項家的二層樓隔街相望。 兩家人都擺攤做小生意。 張和向的攤位距離很近。 向明謙的母親鄭明秀回憶,當時她和張明明的妻子是“分一半糖的朋友”; 明不否認“關系很好”、“要分十個湯圓吃”。
可那天,向明謙的姐夫聽說妻子被打了,打算過來跟他吵架。 父親向文治剛坐下吃飯,就放下飯碗,穿上外套、拖鞋、打著手電筒,跟著女婿到了對岸。 家。
緊隨其后的向明謙和母親并沒有進屋。 站在張家的門檻外,他親眼看到父親走進了張家的大門。 燈滅了,門也關上了。 他聽到屋里傳來爭吵聲,接著是他父親的尖叫聲:“孩子!”
當門再次打開時,向明謙看到父親已經倒在地上,頭靠在張家的門檻上,張某奇拿著一把血淋淋的屠刀跑了出去。 項明謙的姐夫也在這次沖突中被張某明刺傷。
向明謙和母親回憶,向文治此行只是為了詢問情況,否則不會穿著拖鞋出門。
但張某奇的刑事判決書顯示,張某奇承認向文治及其女婿持刀入屋,并與向文治發(fā)生過爭斗。 “我在向文治的右褲兜里摸了一把刀,我用刀三刀殺死了向文治。”二十年后的今年9月,張某奇的大哥張某明在接受采訪時仍然表示,自己“百分百”確定當時拿著刀的是(向文治)。”
▲刑事判決書中,張某奇對當天事件的供述。新京報記者 沉彤 攝
當年事發(fā)后,向文志被送往鎮(zhèn)衛(wèi)生院,因“心臟被刺穿”,搶救無效死亡。 那一年,項明謙9歲,剛剛上小學一年級。 他的哥哥比他大四歲。
張某奇當晚逃跑。
警方將張某明等涉案人員傳喚至派出所詢問,但未采取任何措施。 時任鎮(zhèn)雄縣公安局場壩鎮(zhèn)派出所所長陳三強日前接受采訪時表示,對持刀傷人的張某明沒有采取任何措施,因為主犯逃跑了,沒有被抓獲。 。 許多事實無法確定。 只有抓到主犯之后,案件才能得到處理。
法醫(yī)在場壩鎮(zhèn)老衛(wèi)生院門前的土路上進行了尸檢。 她的母親鄭明秀還記得,那天從尸檢現場去派出所的路上,向明謙踩著一塊廢棄的木板,裸露的鐵釘扎進了肉里。 但他沒有哭,也沒有大喊大叫,他把釘好的木板拔了出來,血就流到了地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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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不一樣”
父親去世后,向明謙發(fā)現自己“再也不能坐在教室上課了”。 他背著書包出了家門。 他不進教室,而是繞過學校的后山,去奶奶家,或者一個人坐在山上。 。 他成績很好,但二年級前就輟學了。
他才9歲,但他已經能明顯感覺到自己的家不一樣了。
向文治生前在鎮(zhèn)糧食管理站工作,負責調派工人運糧。 此外,他制作煤爐的手藝也為家里帶來了收入。 這些積蓄使他們能夠在兩年內建造一棟兩層樓的房子,并且仍然有積蓄余額。
9歲之前,我可以隨時吃到我家街對面賣的脆皮包子; 我一次可以吃幾根冰淇淋棒,每根 50 美分。 項明謙還喜歡喝父親釀的甜酒,是用包古釀制的,加了糖精和涼水。 過了一會兒,他就被甜蜜陶醉了。
在向壩還沒有普及電視的時候,向家的黑白電視每天晚上都會吸引很多鄰居。 他們自帶小板凳,在向家一樓正廳里排成一排坐著。 如果不是那次爭執(zhí),他們家那天就換成了彩電。
最明顯的變化就是“房子亂七八糟”,項明謙說。 向文治去世后,鄭明秀無暇擺攤或打理生意,吃飯成了問題。 葬禮花費16000多元。 鄭明秀買了一口棺材6000多塊錢。 花了一萬多塊錢請丈夫做道場、買雜物,她連給丈夫買一塊墓碑的錢都沒有。
張某奇在逃期間,鄭明秀每隔三天就到派出所詢問案件進展。 鎮(zhèn)雄縣公安局比較遠,她每個月都會去一次。 從昌壩到縣城是一段30公里的山路。 每次出發(fā)前,鄭明秀都會把孩子交給奶奶。 凌晨3點30分,她從縣公安局回到家,就看到遠處有兩個人。 一個孩子抱著一棵樹睡著了。 鄭明秀傷心欲絕,“他們沒有爸爸,不敢在家。” 她叫醒了孩子們并把他們帶回家。
2002年,鄭明秀帶著兩個孩子,經過四五個小時的山路,離開昌壩,搬到了縣城。
我到縣城后的第一個家就是在農貿市場。 他們以每年2000元的價格租了一套一居室的公寓。 它沒有廚房或廁所。 一側墻架起爐子做飯,另一側墻放一張床睡覺。
近半年來,鄭明秀一直沒有工作。 她躺在出租屋的床上,“心好痛,身體也好痛”。 當年的沖突中,她被從屋里飛出來的長凳擊中臉部,眉毛上留下一道疤痕,時不時感到針刺般的疼痛。 “躺在床上難受,起床也難受,所以我只能忍受。”
搬到縣城后,鄭明秀隨時到公安局和信訪辦反映此事,但始終沒有明確答復。 2002年左右,鄭明秀聽到有人說張某琪在廈門,傳播消息的人向她索要1000元。 “我連1000塊錢都買不起,我也爬不動了。” 追捕兇手消耗了她的耐心,家庭的生計困難也讓她喘不過氣來。 她背著籃子,蹲在路邊賣水果,勉強維持生計。
▲向明謙和母親鄭明秀在弟弟的出租屋里。新京報記者 沉童 攝
后來,鄭明秀組建了新的家庭。
繼父是鄭明秀給兩個孩子帶來的,但向明謙不同意。 后來兄弟倆分別租了一套房子,與母親分開居住。 鄭明修往返于新家庭和兩兄弟之間。
哥哥去卸貨,拎著袋子裝的農用尿素。 他早上出發(fā),深夜才回來。 他一天賺七八塊錢,他會分一部分給向明謙。 最困難的時候是兩兄弟過年的時候。 哥哥從農貿市場買了玉米面,用玉米面蒸米飯,用開水煮白菜吃,“一滴油也不用”。
哥哥上班后,出租屋里就只剩下向明謙了。 他開始在鎮(zhèn)雄的大街小巷里閑逛,“結識了一些比自己年長的人”,“混在一起”。
有時睡在朋友家,有時睡在網吧,“能睡的地方就睡”。 有一次,天氣寒冷,農貿市場的一家餐館門前點燃了爐灶。 天氣很熱。 他和他的朋友們蜷縮在他們旁邊睡著了。
在網吧里,向明謙學會了大部分漢字。 二年級退學后,他就很少再有機會接觸課本了。 但當他第一次來到網吧時,鍵盤激起了他的興趣。 “當你在鍵盤上按拼音時,就會出現一排漢字供你選擇。”
16歲時,項明謙與人發(fā)生沖突,在鎮(zhèn)雄南方醫(yī)院附近被一伙人刺傷。 “我自己爬起來,走進醫(yī)院,一進醫(yī)院就暈倒在地上了。” 事發(fā)后,她的母親趕到了醫(yī)院。 因為沒錢,向明謙住院三天,靠止痛藥出院了。 這次經歷在他的背部、腰部和腿部留下了多處傷痕。 “每當天氣變化時,我就會感到不舒服,無法入睡。”
鄭明修已經不想再回憶那些往事了。 他只說向文治走后,老實溫柔的兒子變得暴躁叛逆。 “我想不出原因”、“沒有溝通”、“我自己也忍不住”,鄭明秀說,“如果他不聽我的話,我就打他”,她抓起鐵棍向明謙伸手一擋,撥火棍重重地砸在了他的指骨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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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它存在于我的血液中,存在于我的細胞中,存在于整個案件中。”
以往,鄭明修很少向兄弟二人提起追捕兇手以及案件的進展。 鄭明秀覺得孩子們太小,“擔心他們一沖動會發(fā)生不好的事”。
鄭明修第一次聽到向明謙說長大后要報仇。 那是向文治離開后的第二年,當時向明謙10歲。
隨后,他頻頻在熟人圈子打聽,并表示:“認識張某奇的人,只要知道他在哪里,就可以帶我去找他。條件由你決定,我們會盡力的。”在我們的能力范圍內滿足他。”
17歲時,有消息稱張某奇出現在昆明南站旁的高家村。
為了追捕兇手,向明謙第一次走出鎮(zhèn)雄。 他付不起這120元路費,于是賣掉了自己的諾基亞手機,換上了更便宜的小靈通手機。 在沒有向弟弟和母親透露任何信息的情況下,他鉆進一輛面包車,從鎮(zhèn)雄出發(fā),歷時9個小時、600多公里到達昆明。
昆明南站聚集了很多來自場壩鎮(zhèn)的工人。 有人說張某奇在火車站工作;有人說張某奇在火車站工作。 還有人說他在火車站騎摩托車。 向明謙去村口和三岔路口等摩托車。 詢問聚集地周圍。 他就像大海撈針一樣,一把抓住了唱霸的年輕人,問道:“聽說張家的張某奇是開跑車的吧?” 他什么也沒找到。
到達昆明半個月后,向明謙已經花光了所有的錢,他的小靈通手機也因為欠費只能接不能打電話。 他來到昆明市盤龍區(qū)金星立交橋下的綠化帶,睡了一晚。 他說蚊子太多了,可以隔著褲子咬他的一條腿。
但追捕兇手??變得和呼吸一樣重要。
項明謙說,自從親眼目睹父親被殺后,“我的血液里、我的細胞里、我的整個大腦里都沒有任何東西,只是整個案子,必須要做。”
十幾歲的時候,向明謙偷偷溜進鎮(zhèn)雄商貿城的一家私人影院看電影。 他喜歡看《古惑仔》,尤其是片中的殺戮場面——陳浩南走在前面,總是有一群兄弟。 跟著他們; 他們不斷地擊敗世界上的強者,確認自己的聲譽和地位。
這個年輕人對金錢的渴望永無休止。 “我當時的想法是,希望自己能混得好,像社會上的大哥一樣。如果我有兄弟,就可以給張家制造麻煩,只有我自己,才能找到兇手。”
▲父親在文治倒下的地方建了一座樓。新京報記者 沉彤 攝
2007年,一次前往昆明未能追捕兇手。 項明謙沒錢回家,就去工地打工,小桶里裝著沙石,背著水泥,睡在擋土墻上,希望能掙點回家路費。 。 但不久之后男子帶父親花2天幫女友家收玉米,他在昆明菊花村附近因武裝斗毆被捕入獄。 他在昆明市官渡區(qū)看守所關押了兩個多月。
看守所一個房間里有20多人。 項明謙在業(yè)余時間閱讀法律書籍。 起初,他只看了有關“故意傷害罪”的內容。 他想知道自己被監(jiān)禁后需要多長時間才能被釋放。 想到父親被殺,他又轉向“故意殺人”。
那時他還未成年。 項明謙回憶說,監(jiān)獄里有一個“侯書記”。 侯謙見他皮膚白皙,個子也小,就總是叫他過來擦桌子、掃地、說話。 侯干問:你一個人在昆明做什么? 項明謙說:我是來尋找殺害我父親的兇手的。 我聽說他在昆明。
在看守所工作期間,犯人把工作量推給了向明謙。 他覺得不公平,就和他吵架。 后來他脾氣大了,就用鐵板一次又一次地扎手掌,直到血流出來。 “我恨我自己,為什么我會被關在這種地方。”
侯干攔住了他,送他去醫(yī)務室包扎。 我還給他買了牛奶,讓他開心起來。 出獄當天,侯干留下了自己的電話號碼,并告訴他,如果找到兇手并需要幫助,可以聯系他。 年長的犯人還告訴他:出去不要犯法,找到殺害你父親的兇手。
項明謙表示,他很感謝這些人。
也是在這一年,她的母親鄭明秀從鎮(zhèn)雄趕到了昆明。 “別人給我打電話,說他去昆明上班了,我給他打了100多個電話都打不通。” 鄭明修擔心自己出事,急忙趕到昆明尋找他。 尋找了半個多月,沒有找到他,便回到鎮(zhèn)雄尋找他。
直到幾個月后,母子倆在昆明見面時,向明謙才告訴她,他是來尋找兇手的。 “我很高興他長大了,如果兇手被抓到,其他人就可以一起處理。” 鄭明秀說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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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父親追捕兇手
2017年,項明謙又收到有關張某奇的消息:在福建南安市新鎮(zhèn)恒盛餐具廠,舉報人愿意隨其前往尋找,懸賞6萬元。
信息夠清楚,項明謙就轉了5000元給舉報人,作為路費。 這是他侄女第一個月的工資,他就借了。 沒有錢了,他和媽媽還有朋友坐了20多個小時的公交車。 66歲的鄭明秀并沒有感到不舒服。 臨行前,她去寺廟燒香。 “我們今天就去,希望明天能抓住他。” 到達”。
張某奇失蹤17年了。 那場兇案的痕跡,一直都留給了向家。
姐夫王建祥在糾紛中背部受傷,花了三個月才康復。 但好幾年了,下雨的時候那些切口就會痛。 我的手臂無法抬起,肩胛骨受傷,我無法做任何工作。
生活的重擔落在了妻子的身上,家庭糾紛也增多了。 妻子責怪王建祥當時沒有來“問”他。 經濟壓力和心理愧疚伴隨著他們。 夫妻倆隨時會吵架,吵架最終都會落到案子上,“傷了彼此的心”。 八年前,向明謙的姐姐去浙江打工,夫妻倆就再沒有聯系過她。
我的姐姐、哥哥,甚至我的母親后來也有了自己的家庭,他們都在為維持生計而苦苦掙扎。 全家人都把希望寄托在追捕兇手上。 王建祥說,“他沒有結婚,沒有家庭,所以不用養(yǎng)家糊口,一個人跑出去,沒有負擔,開支也很少。”
三年前,項明謙接到消息稱,張某奇出現在福建晉江五里工業(yè)園區(qū)。
由于沒有確切地點,項明謙和女友在工業(yè)園區(qū)的一家工廠里打工,縫制鞋底、噴漆,邊打工邊打聽。 他提前和廠長打了招呼,時不時地去周邊工廠找他。 我還認識了貴州、云南的摩托車司機,請他們幫忙、關注。 他們在那里呆了7個月,尋找兇手。
項明謙還去過浙江、貴陽、畢節(jié)。 “說實話,我不抱任何希望,每次去看他,我都沒有說抱有最大的希望。”
但2017年的這次不同,他們有明確的線索。 為了不驚動其他人,向明謙到達后先將母親安置在一家酒店。 然后他以每天300元的價格租了兩輛車,換了車,把車開到廠門口,蹲在車里。 有時爬山注意力不集中,他們就會用支架將手機掛在樹上拍照、小憩,然后通過視頻播放進行搜索。
經過兩天多的蹲守無果,一行人從南安市勝新鎮(zhèn)前往康美鎮(zhèn)。 康美鎮(zhèn)這么大,向明謙說,和鎮(zhèn)雄縣一樣大。 “只要他在附近,我就會去城鎮(zhèn)、鄉(xiāng)村尋找他,即使當時找不到他,我也會一直在那里。” 安家。”
項明謙判斷,調查的重點應該還是餐具廠。 他把張某奇的照片拿給當地餐館老板,并愿意給他2萬元,讓他在進出工廠領取餐具時幫他看管照片上的人。 他還“買了一些禮物,像拜訪親戚一樣拜訪他們”。
線索不斷傳來,當地人告訴他,張某奇曾經用過化名“邵亮”,“邵亮喜歡養(yǎng)畫眉”。
到達南安市的第四天,項明謙來到了康美鎮(zhèn)腳下的青山村。 他發(fā)現這里地處偏僻,隱蔽,方便隱藏。 天氣熱了,他就到樹林里去摘桂圓吃。 一家名為恒鑫餐具廠的工廠前,龍眼樹上掛著一個鳥籠,讓他興奮不已。 但當他走近工廠,想繼續(xù)向工人們詢問時,工人們見生人就三五成群地散去。
項明謙不敢輕舉妄動。 他爬上山,繞到餐具廠門口正對面的樹林里,24小時守護在樹林深處。 他白天打著傘,晚上睡在樹林里; 他還花了380元買了一副雙筒望遠鏡。
17年來,張某奇的樣子是他最難忘的。 他的手機里有一張張某奇的黑白照片,他時不時地拿出來看看。
“他喜歡穿籃球球衣,看人們下棋。” 項明謙9歲時對張某奇的印象。 “就像存儲卡一樣,有些東西我可以清除,但有些重要的東西我卻無法清除。” 它會把它從你的腦海中清除。”
追捕兇手數十年,向明謙無數次想過“以自己的方式報仇”——引發(fā)車禍、持刀殺人,但他都一一壓抑著那些危險的念頭。
8月30日下午,蹲點的第三天,項明謙的望遠鏡里出現了一個男人。 他穿著籃球服和背心。 他年紀大了,頭發(fā)短了,臉也胖了,但向明謙還是看了一眼。 認出了他。
他無數次的計劃著,如果找到了殺父的兇手,他會做什么。 但那天,他卻異常平靜。 他擔心打擾對方,甚至不敢用手機拍照。 他退出森林后,立即打電話給鎮(zhèn)雄縣公安局和福建警方。
向明謙已經想過這一天了17年,但當張某奇真正出現在他面前時,“我根本沒有時間去想他的麻煩,我只想立即抓住他。” 項明謙說道。
福建警方抓捕張某奇當天,向明謙透過警車玻璃,17年來第一次近距離看到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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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一個陌生的地方,重新開始。”
2018年9月18日,張某奇被捕一年后,項明謙等待父親殺人案的審理。 張某奇在法庭上承認自己殺害了向文治,并表示,當年殺人后,他逃到昆明打工幾個月,后來又利用弟弟張光武的身份到南安打工,福建直至被捕。 在張一家中出現的其他人在供詞中說,張·穆克(Zhang Mouqi)獨自犯了謀殺案。
2018年10月,中級人民法院作出了判決,發(fā)現張穆奇犯有故意殺人罪,并判處他判處無期徒刑。
徐吉對結果不滿意。 徐明奇人記得他看到多個人拖著父親犯下謀殺罪。 他指出了判決書中確定的尸檢證書,并說:父親的身體至少有7次受傷,這些傷害分布在脖子,左胸部等不同尺寸上。 然而,張·穆奇(Zhang Mouqi)在法庭供詞中說,他在戰(zhàn)斗中只用刀“用刀三遍殺死父親”。
他和他的家人認為“兇手絕對不僅是張·穆克(Zhang Mouqi),而且還與張家族中的四個人有關。”
徐明奇安說,在此之后,他們將其報告給了相關部門,但被告知找不到該案的一些檔案材料。 他的姐夫和母親沒有文件,他父親的檔案只有一小部分,其中許多人失蹤了。 警察后來重新恢復原狀是有意義的。
使Xiang 更加不可接受的原因是,在Zhang Mouqi提出案件后,Zhang 用刀刺傷了他的姐夫,被捕,然后釋放,“沒有起訴”。
縣檢察官不提起起訴的決定表明,縣采購官發(fā)現,在事件的當晚,張·穆林(Zhang 。 由于公共安全機器人當時還沒有完成相關的法律文件,因此起訴的限制法規(guī)已過期。 決定不起訴張穆林。
在張·穆奇(Zhang Mouqi)被捕后的三年中,徐明奇人不再工作。 他每隔幾天就訪問縣的公共安全局,縣檢察官和縣紀律檢查委員會; 他每隔幾個月就訪問 City , City City公共安全局和 City紀律檢查委員會; 他還去昆明尋找相應的部門。 部門,“交付的材料重十公斤。”
媒體報道后,9月18日,云南省市縣的宣傳部報告說網校哪個好,縣委員會的政治和法律委員會以及其他部門已經啟動了案件驗證。
關于對提出的有關“丟失檔案”和“針對Zhang 沒有采取措施的問題”, 檢察官在接受媒體采訪時指出:“并不是丟失文件。尸檢報告,公共安全機構的初步材料只包括我們采用了一些簡單的材料。” 檢察官的工作人員說,關于警察在過去17年中沒有采取針對張穆林的措施,檢察官的工作人員說:“公共安全機器人沒有在早期階段采取行動,我們得出結論,這是一個失敗為了抑制案件。
9月24日,縣的政治和法律委員會以及紀律檢查和監(jiān)督委員會都告訴《北京新聞記者》,此案仍在調查中,云南省和 City級別的相關部門也介入了調查中。
“在過去的三年中,我經歷了比過去17年的重重事物。” 徐明奇安說,在這些繁忙的幾年中,除了兇手欠的80,000元人民幣外,他還增加了很多外債。 每次在縣公共安全局的刑事調查大隊出來后,他都沒有得到明確的答案,所以他去縣坐在該縣的一個小泥土上呆了幾個小時。
2017年,張·穆克(Zhang Mouqi)被捕后不久,他感到“終于結束了”。 當他看到工人沿著街上的工作去和下班時,他渴望:“我想我可以放開一切,像他們一樣無憂無慮。” 我整天都在忙于幾千美元的薪水,我感到非常滿意。 “那是一個難得的放松時刻。
今年9月下旬,徐明奇人將記者從北京新聞帶回了長巴。 徐的老房子仍然保持原始外觀。 它被鄰居建造的新房屋所包圍,看上去是廢的。 一個住在徐家庭旁邊的鄰居,甚至一段時間以來,張和江家族被“定居”,“將不再提起訴訟”。
他爬上木梯到舊房子的二樓,在陽臺前面的地面上豎立了一座高大的建筑物。 建筑物屋頂上沒有種植草莓樹的痕跡。 他曾經喜歡在建筑物的屋頂上種植洋蔥,葡萄和草莓。 他總是想知道為什么草莓生長得如此之快。 有一次,我父親在這里穿著四分之一的毛澤東西裝拍照。 那張照片用作死后照片。 鄭明西(Zheng )印刷了三張照片,并計劃將它們留給他的三個孩子。 他們仍然掛在二樓的主房間里。
2017年,張·穆奇(Zhang Mouqi)被捕。 在審判之前,他回到了他的舊房子到,以取回父親被殺時穿著的衣服,并將其作為補充證據。 這是他幾十年后第一次回到他的老家。 聽到張·穆奇(Zhang Mouqi)被捕,村里的一位老人給了他大拇指,說:“他非常強大。親自抓住他并不容易。” 徐明奇安很高興。
他說,追逐兇手十七年不僅與正義有關,而且是他贏得尊嚴的一種方式。 今年,當他父親的案子再次通過互聯網引起人們的關注時,許多童年的玩伴再次找到了他。 他在手機上展示了聊天歷史 - 一個童年的玩伴主動添加了他的微信帳戶,問他:“你為什么不跟隨我?” 我是否提到過關于你的事?”徐明奇安回答:“沒有必要,當我以前在街上見到他時,你甚至都沒有打招呼。”
自9月以來,媒體一直在與他聯系。 在他最忙碌的時候,他打電話了30個小時,重復了他追求兇手的細節(jié)和抗議的要點。 但是,在大多數采訪中,他談到了他長大的其他人。 他中的一些人避免談論 - “極端心理學”,“戰(zhàn)斗”,“入獄”,那些在追求兇手的途中“可恥”的經歷,這在他心中成為隱藏的痛苦。
但是那一年的一部分經歷到達了鎮(zhèn)上村民的耳朵,在采訪中,事實證明是“反復的欺詐和反復被捕”。 徐明奇人曾經失去了對自己的情緒的控制,“無論我周圍有多少,我都不會偷或搶劫!” 他覺得這些指控是為了摧毀他,他擔心如果報道了他的“黑暗”和“混亂”的成長經歷,“這會影響我父親的案子嗎?”,“誰會相信我的話? ”,“我將來將如何生活?”
▲Xiang 和他的母親回到了他們的舊家庭。
他在情感上摔倒了,在長鎮(zhèn)的后山蹲了幾個小時,吸煙和哭泣。 最后,他決定面對“可恥的”經歷,并在鏡頭前公開講述。 “與其從他們的嘴里聽到它,我自己說自己是更好的。” 他稱其為“荒謬的生活”,還展示了他的“可能隨時崩潰的身體” - 多個纏在他體內的疤痕超過十厘米。 在背面,腰部和膝蓋。 他說,他希望人們知道這是他過去20年的生活。 失去父親后,他獨自生存了,沒有什么可恥的。
直到今天,“追逐兇手”仍然是他一生中最重要的事情。 他期待盡快結束它。 “去一個陌生的地方,沒有人認識我,即使它正在設置攤位,還要償還借來的錢,然后重新開始。” 。 他有時以為,如果他能從扔進溝渠的石頭開始,他希望所有這一切都沒有發(fā)生,那么他的家人仍然會在那里,“我會去軍隊”,“閱讀和學習法律”。
(Zhang Mouqi和Zhang 是文章中的假名)
值班編輯Kang Hee Hee Wu Yanz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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