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條 為規范學校2023年招生工作,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等法律法規,特制定本章程及教育部有關規定。
第二條 本章程適用于學校2023年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專科招生。
第三條 學校全稱:北華大學
學校類型:公立普通大學
級別: 本科
第四條 學校地址:
北華大學豐滿校區地址:吉林省吉林市豐滿區江南鄉永安村濱江東路3999號;
北華大學龍潭校區地址:吉林省吉林市龍潭區山前街道新山社區新山街1號;
北華大學高新校區地址:吉林省吉林市吉林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高新街道世園社區吉林街15號;
北華大學師范分校校區地址:吉林省吉林市吉林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高新街道日升社區吉林街22號。
第二章 收費標準
第五條 學費收取標準
大學本科:
車輛工程專業學費為每生每學年5400元;
統計專業學費為每生每學年5500元;
經濟統計專業學費為每生每學年4800元;
心理學專業學費為每生每學年5000元;
小學教育專業學費為每生每學年5280元;
學前教育專業學費為每生每學年4800元;
漢語言文學專業學費為每生每學年5060元;
漢語國際教育專業學費為每生每學年4600元;
歷史專業學費為每生每學年5060元;
歷史學(歷史文化產業)專業學費為每生每學年4600元;
數學及應用數學學費為每生每學年5500元;
物理專業學費為每生每學年5500元;
化學專業學費為每生每學年5000元;
應用化學專業學費為每生每學年5000元;
生物科學專業學費為每生每學年5000元;
思想政治教育專業學費為每生每學年5280元;
林業專業學費為每生每學年5500元;
風景園林專業學費為每生每學年5500元;
環境科學專業學費為每生每學年5400元;
食品科學與工程專業學費為每生每學年5400元;
木材科學與工程專業學費為每生每學年5940元;
機械設計制造及其自動化專業學費為每生每學年5940元;
材料成型及控制工程專業學費為每生每學年5400元;
工業設計專業學費為每生每學年5400元;
新能源材料與器件專業學費為每生每學年5400元;
材料化學專業學費為每生每學年5400元;
智能制造工程專業學費為每生每學年5400元;
家具設計與工程專業學費為每生每學年5400元;
工程管理專業學費為每生每學年4800元;
旅游管理專業學費為每生每學年4800元;
管理專業學費為每生每學年4800元;
物流管理專業學費為每生每學年4800元;
工商管理專業學費為每生每學年5280元;
會計專業學費為每生每學年4800元;
土木工程專業學費為每生每學年5400元;
風景園林專業學費為每生每學年5400元;
法學專業學費為每生每學年5280元;
國際經濟與貿易專業學費為每生每學年4800元;
體育專業學費為每生每學年5000元;
冰雪運動專業學費為每生每學年5000元;
運動訓練專業學費為每生每學年9000元;
自動化專業學費為每生每學年5940元;
通信工程專業學費為每生每學年5400元;
電子信息工程專業學費為每生每學年5940元;
計算機科學與技術專業學費為每生每學年5940元;
軟件工程專業學費為每生每學年5940元;
網絡工程專業學費為每生每學年5400元;
電氣工程及其自動化專業學費為每生每學年5940元;
數字媒體技術專業學費為每生每學年5400元;
智能科學與技術專業學費為每生每學年5400元;
數據科學與大數據技術專業學費為每生每學年5400元;
機器人工程專業學費為每生每學年5400元;
英語專業學費為每生每學年5060元;
韓國語專業學費為每生每學年4600元;
日語專業學費為每生每學年4600元;
臨床醫學專業學費為每生每學年6160元;
醫學影像專業學費為每生每學年5600元;
醫學檢驗技術專業學費為每生每學年6160元;
口腔醫學專業學費為每生每學年6160元;
藥學專業學費為每生每學年6160元;
預防醫學專業學費為每生每學年5600元;
護理專業學費為每生每學年6160元;
俄語專業學費為每生每學年4600元;
西班牙語專業學費為每生每學年4600元;
康復治療專業學費為每生每學年5600元;
法語專業學費為每生每學年4600元;
播音與主持藝術專業學費為每生每學年6820元;
舞蹈專業學費為每生每學年6820元;
音樂專業學費為每生每學年6820元;
美術專業學費為每生每學年5940元;
繪畫專業學費為每生每學年5940元;
視覺傳達設計專業學費為每生每學年5940元;
環境設計專業學費為每生每學年5940元;
產品設計專業學費為每生每學年5940元;
互聯網與新媒體專業學費為每生每學年6820元;
機械設計制造及其自動化專業(中外合作辦學)學費為每生每學年24000元;
護理專業(中外合作辦學)學費為每生每學年23000元;
通信工程專業(中外合作辦學)學費為每生每學年23000元。
副專業:
小學教育專業學費為每生每學年3630元;
學前教育專業學費為每生每學年3630元;
計算機應用技術專業學費為每生每學年4510元;
小學英語教育專業學費為每生每學年4730元;
音樂教育專業學費為每生每學年6490元;
藝術教育專業學費為每生每學年5610元;
冰雪設施運營維護與管理專業學費為每生每學年4400元;
冰雪運動與管理專業學費為每生每學年4400元;
書畫藝術專業學費為每生每學年5610元;
體育專業學費為每生每學年3630元;
早教專業學費為每生每學年3630元。
第三章 學歷證書的頒發
第六條 學生在學校規定的學習期限內完成教育教學計劃規定的內容,成績合格,符合學校畢業要求的,學校準予畢業,并于畢業前頒發畢業證書。學生離開學校。 本科畢業生由北華大學頒發國家規定的本科畢業證書。 專科畢業生由北華大學頒發國家專科文憑。 高職院校畢業生由北華大學頒發國家規定的專科(高職)文憑。
第四章 對家庭經濟困難學生的資助
第七條 學生資助政策的主要內容
國家對大學生的資助政策包括國家獎學金、國家勵志獎學金、國家助學金、國家助學貸款、國家軍役大學生教育補助、基層就業學費補償、國家助學貸款報銷、師范生公辦教育、勤工助學等協助。 、綠色通道等內容。
此外,我校還設立了學校獎學金、臨時困難補助、學費減免、校內勤工助學等資助項目。
1. 獎學金、助學金
學校設立各類校內學生獎助學金和社會獎助學金,按照《北華大學學生獎助學金管理辦法》執行。
2、臨時困難補助
學生在校期間遇到臨時困難,影響個人學習、生活的,可以申請臨時困難補助。
3. 學費減免
學校對符合條件的孤兒、烈士子女實行學費減免和免學費。 離退休學生返校免學費按照上級有關文件執行。
4. 校內勤工儉學
學校根據各院系的工作特點和實際情況設立校內勤工助學崗位,為家庭經濟困難的學生提供勤工助學的機會。
第八條 相關申請程序
學生入學前,可向注冊地縣(市、區)學生資助管理部門咨詢,向原籍地申請信用助學貸款。 家庭經濟特別困難的新生如暫時無法提高學費和住宿費的,可在學期報到時先通過學校設立的“綠色通道”辦理入學手續。 入學后,學校資助部門將根據學生的具體情況,識別學生的困難,采取不同措施提供資助。
第九條 對家庭經濟困難學生的認定
家庭經濟困難學生是指家庭經濟能力無法滿足在校期間基本學習和生活費用的學生。 家庭經濟困難的學生向學校提出申請,學校按照相應的標準和規定的程序和環節進行認定。 根據學生家庭經濟困難的處理結果,學校將按照資助政策的相關規定提供相應的資助。
第五章 招生計劃及招生須知
第十條 我校本科、專科各省份、專業招生計劃以各省招生考試機構向社會公布的結果為準。
第十一條 專業培訓外語要求
1、英語專業(含師范院校)僅招收英語語言考生。
2、機械設計制造及其自動化(中外合作辦學)、護理學(中外合作辦學)、通信工程(中外合作辦學)專業。 國外大學的一些主要課程僅用英語授課。 鼓勵說英語的候選人申請。 。
3.建議非英語母語考生慎重申請計算機科學與技術、軟件工程、智能科學與技術、數字媒體技術、護理學、醫學檢驗技術、臨床醫學(含免費醫學定向)、醫學影像專業、小學英語教育專業(大專)。
第十二條 身體健康條件要求
貫徹執行教育部、國家衛生健康委員會、中國殘聯制定印發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指導意見》及相關補充規定。
第十三條 入場規則
1.北華大學招生實行公平競爭、公平選拔、公開透明的原則,德、智、體、藝、勞綜合考核,綜合評價擇優錄取。
2、投資比例。 根據志愿報送批次情況,學校查閱考生檔案的比例原則上控制在120%以內。 根據平行自愿備案批次,調整比例原則上控制在105%以內。 若學生原籍省份對備案比例有特殊規定的,按照學生原籍省份備案比例要求執行。
3.大學志愿服務。 實行“并行志愿”的省(自治區、直轄市),按照“成績第一、選擇其次”的原則錄取; 實行順序志愿的省(區、市)北華大學學費,學校優先錄取第一志愿。 如果第一志愿學生不足,則從非第一志愿考生中錄取。
4.專業錄取。 按照申請分數和申請專業順序劃分專業,實行“分數優先”錄取原則。 即在品德、身體等條件合格的前提下,按照報考成績從高到低對考生進行排序北華大學學費,對考生進行從高到低的排名。 您申請的專業將按順序錄取,您所申請的專業之間不存在年級差異。
5. 優先級。 提交成績相同的考生,所在省(自治區、市)有相關錄取排名辦法的,按照該省(自治區、市)的辦法執行。 若申請人所在省(區、市)未規定錄取排序方式的,則執行以下方法,即文科學科比較順序為:語文、外語、文科綜合、數學; 理科學科比較順序為:數學、外語、理科綜合、語文; 無論文理科,比較的順序都是:外語成績、選修科目總成績。 若按照上述錄取規則無法確定錄取結果的,根據考生綜合素質評價,優先考慮綜合素質評價結果較高的考生。
6、專業調整。 同批次提交且按專業志愿未能錄取且服從調整的考生,將由高分調整為低分至未滿且符合專業培養要求的專業。
7. 退后。 同批次提交但未按專業錄取且不服從調整的考生,或服從調整但成績未達標的考生,或服從調整但未達到要求的考生專業培訓要求入學,將被撤銷。 。
8、享受照顧政策的考生應遵守考生所在省(區、市)的相關規定,學校根據實際情況擇優錄取。
九、新生體檢標準符合教育部《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指導意見》的相關規定。
10.學校對新生進行復試。 復試不符合錄取條件的,按照國家有關規定處理。
11、部分特殊類別專業錄取原則:
(一)各省份錄取規則與學校不同的,以各省份文件規定為準。
(二)美術(師范)、繪畫、視覺傳達設計、環境設計、產品設計等專業,考生提交檔案后,按照《高考招生專業計劃》按省招生專業計劃進行選拔。文化分(含關愛分)×0.6+藝術設計類專業”《省統一考試成績》計算綜合成績,按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錄取; 綜合成績相同時,比較專業課程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 當專業課成績仍相同時,文化比較則按文化課總分從高到低的順序進行選擇。 在文化課總成績仍相同的情況下,比較文化課單科成績(按照本章程第十三條第五章第五款規定執行),從高分到低分。 錄取將根據成績低的情況而定。
(三)音樂學(師范)專業,考生報到后,按照省招生專業計劃,在省統考(或聯考)合格學生范圍內,按照《高考文化成績(含關懷分)×0.5+音樂學專業省份《統一考試成績》計算綜合成績,按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錄取; 綜合成績相同時,比較專業課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 當專業課成績仍相同時,比較文化課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進行評選。 在文化課總成績仍相同的情況下,按文化課單科成績從高到低進行比較(按照本章程第五章第十三條第五項規定執行)。 錄取是基于成績。
(四)舞蹈(師范類)專業,考生報考后,按照省招生專業計劃,在省統一考試(或聯考)合格學生范圍內,按《高考文化成績》 (含關愛分)×0.4+舞蹈專業省》《統考成績》計算綜合成績,按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錄取; 綜合成績相同時,比較專業課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 當專業課成績仍相同時,比較文化課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進行評選。 在文化課總成績仍相同的情況下,按文化課單科成績從高到低進行比較(按照本章程第五章第十三條第五項規定執行)。 錄取是基于成績。
(五)播音與主持藝術專業,考生提交申請后,根據各省專業招生計劃,在省統考(或聯考)合格學生范圍內,擇優錄取。他們的文化課分數從高到低; 當文化課成績與專業課成績相同時,會比較專業課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選出成績最高的學生。 錄取將根據成績低的情況而定。
(六)體育教育(師范)、冰雪運動、冰雪運動與管理(專科)專業按照省招生專業計劃,根據綜合成績選拔考生(綜合成績=總成績)高考文化課成績/7.5+體育專業考試成績總和)從高分到低分選拔; 當綜合成績相同時,比較體育專業考試總成績,由高分到低分錄取最好的; 體育專業考試成績總分相同時,比較高考文化 按課程成績錄取(按照本章程第五章第十三條第五項規定執行),從高分到低分。
(七)體育訓練類專業按綜合成績錄取(綜合成績=(文化課成績/6)×30%+體育專項成績×70%),各項目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 當綜合成績相同時,比較特殊體育成績的學生,從高分到低分選拔。 當專項體育成績相同時,比較文化科目成績(按照本章程第十三條第五章第五款規定執行),擇優錄取。 。
(八)上述招生規則中,學校認可省級招生考試機構認可的政策加分。
12、機械設計制造及其自動化中外合作辦學項目是經教育部批準,學校與英國蒂賽德大學聯合舉辦的本科教育項目。 引進英國蒂賽德大學的專業課程、師資和教材,由雙方共同制定。 培養計劃,共同承擔并完成四年制本科教學和人才培養任務。
13、護理學中外合作辦學項目是教育部批準的與芬蘭于韋斯屈萊應用科技大學合作的本科教育項目。 引進芬蘭于韋斯屈萊應用科技大學的專業課程、師資和教材。 雙方共同制定培養計劃,共同承擔并完成四年本科教學和人才培養任務。
14、通信工程中外合作辦學項目是經教育部批準,學校與美國康奈爾學院聯合舉辦的本科教育項目。 介紹美國康奈爾學院的專業課程、師資、教材。 雙方共同制定培養計劃,共同承擔并完成四年的本科教學和人才培養任務。
15.提前批準的公費師范生、公費醫學生、優秀教師專項、訂單農業生專業,只錄取有專業志向的考生,不做專業調整。 報考公費師范生、免費醫學生、優秀教師專項、定額農業生的考生,獲得錄取機會后,無正當理由未按時簽訂相關協議,無法入學的;參加后續批次的投稿,造成的后果由您自行承擔未被其他學校錄取的后果。 免費醫學生和定期農業生只招收農村考生。 若考生為城鎮應屆畢業生或城鎮應屆畢業生,則直接退出。
十六、報考藝術類本科專業的考生,須參加所在省(自治區、市)統一組織的藝術專業考試(部分省(自治區、市)組織)(部分省份為聯合考試)。 省內高考)并取得資格。
十七、報考體育訓練專業的考生須在戶籍所在地省(自治區、市)報名參加2023年高考,通過資格審查,并通過由教育部單獨組織的文化考試和體育專項考試。國家體育總局.
十八、報考高水平運動員的考生須在戶籍所在地省(區、市)報名參加2023年高考,通過學校資格審查,參加國家體育總局組織的體育專項考試經總局審核,并在“教育部陽光高考平臺”公示,所在省(自治區、市)審核通過。 符合我校2023年招生條件的高水平運動員,可選擇北華大學2023年普通本科招生專業范圍內的專業(運動訓練專業除外)。 具體規定是:
(一)在我校選擇理工類專業的考生需參加高考,考生類別為理科生(或高考選修科目包括物理)。
(二)報考我校文史類專業或文理類專業的考生不受報考類別限制。
十九、新疆內地高中班、少數民族預科班、貧困地區定向招生特計劃生按照國家有關政策執行。
20、小學英語教育、學前教育、小學教育、計算機應用技術、美術教育、音樂教育、書畫藝術、體育、早期教育等專科專業由北華大學師范院培養,學校位于北華大學師范分校。 冰雪設施運營、維護與管理、冰雪運動與管理等職業專業由位于北華大學龍潭校區的北華大學冰雪學院培養。
21.內蒙古自治區實行“招生計劃1:1范圍內按專業排隊錄取”的招生規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