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士研究生出國留學申請須知應遞交的申請材料及說明(博士研究生)一、應遞交申請材料1.《國家留學基金管理委員會出國留學申請表》(研究生類)2.《單位推薦意見表》3.約請信/入學通知書打印件4.繳納雜費明細表(攻讀博士學位申請雜費支助人員需遞交)5.學習計劃(外文)6.成績單打印件(自大專階段起)7.兩封專家推薦信(攻讀博士學位申請雜費支助人員需遞交)8.英語水平證明打印件9..有效身分證打印件10.最高學歷/學位證書打印件請按以上次序打算一份紙質申請材料,并按國家公派留學管理信息平臺上的說明將相關材料掃描并上傳至信息平臺(《單位推薦意見表》無需掃描上傳),紙質材料用訂書器在左上角裝訂成冊遞交給受理機構初審并存留。如提供的材料中有英文以英語種書寫的,需另提供英文翻譯件。申請材料一律使用A4打印紙復印或打印,請在申請表第一頁粘貼申請人近日彩色相片(一寸免冠、光紙正面)。二、申請材料說明1.《國家留學基金管理委員會出國留學申請表》(研究生類)申請人需先登入網上報考系統,并按要求如實填寫網上申請表;在填寫完申請表并確認無誤后,可按系統提示完成網上遞交并復印。
申請表中的有關欄目應視實際情況和項目要求進行填寫北理工出國留學,如無相關情況可不填(如工作經歷)。申請人遞交的書面申請表應與網上報考信息內容一致。網上申請表即將遞交后不能再更改信息(如留學年限、留學國別等)。申請人需在申請材料“申請人保證”欄中簽名。2.《單位推薦意見表》單位推薦意見表在申請人復印申請表時由網上報考系統手動生成(申請人在網上報考階段此表不在報考系統中顯示)。推薦意見應由申請人所在部門(院、系、所等)針對每個申請人填寫。上級批準意見由所在單位負責選拔工作的主管部門在認真核實申請人所填信息后填寫,應加蓋推薦單位私章。3.即將約請信打印件或入學通知打印件(1)申請人應遞交即將約請信打印件/入學通知打印件。約請信打印件/入學通知打印件應使用擬留學高校(單位)專用信箋復印,并由主管部門負責人/導師簽字。攻讀博士學位研究生申請人,如因擬留學高校(單位)行政審批手續規定限制,在申請截至時間前未能開具即將入學通知,則須開具使用擬留學高校(單位)專用信箋復印并由對方主管部門負責人/導師簽字的明晰意向入學通知。(2)約請信/入學通知中應包含以下內容:a(申請人基本信息:申請人姓名、出生日期、國內高校等;b(留學身分:攻讀博士學位研究生;c(留學時間:應明晰起止年月;d(留學專業;e(外方負責人簽字與聯系方法。
3)可在約請信中標明被約請人已通過外方筆試或考試,英語水平符合其要求北理工出國留學,否則應單獨開具外(方認可申請人英語水平的證明。(4)如約請信打印件/入學通知打印件為德語以英語種書寫,需另提供英文翻譯件。翻譯件應由國外評選單位加蓋初審部門私章。4.繳納雜費明細表等有關學習費用證明打印件(申請攻讀博士學位的雜費捐助人員需遞交)申請雜費捐助人員如在遞交的約請信打印件/入學通知打印件中未標明留學所需費用相關信息,則須另行遞交繳納雜費明細表打印件或有關學習費用明細表打印件。5.學習計劃(外文)攻讀博士學位研究生申請時應遞交外文學習計劃(1000字以上),并由外方導師簽字。如申請人擬在美國進行碩博連讀,暫時未能確定導師,則只需國外評選單位初審并簽字。學習計劃如為德語以英語種書寫,需另行提供經國外評選單位初審的英文翻譯件(需加蓋初審部門私章)。6.成績單打印件(自專科階段起)提供成績單應包括專科、碩士(如有)、博士(如有)學習階段,直到近來一學期的成績。成績單應由就讀單位教務處、研究生院或有關中學生管理部門出具并簽章。7.兩封專家推薦信(攻讀博士學位研究生申請雜費捐助人員需遞交)申請赴美國攻讀博士學位人員,如所在單位推薦申請雜費獎學金支助,應另行遞交兩封專家推薦信。
推薦人應來自不同單位(其中一人應來自院校或科研機構)且須具有正中級專業技術職稱;推薦信應使用推薦人所在單位專用信件紙(有單位抬頭名稱)復印并由推薦人本人簽字。其他申請人無需遞交此項材料。8.英語水平證明打印件申請人應要求遞交相應的有效英語水平證明打印件,或提供經國外評選單位開具英語水平證明,如是否在校進行過語言學習或培訓等,并注明學時。9.有效身分證打印件請申請人將身分證正背面(個人信息、證件有效期和發證機關)同時打印在同一張A4紙上。10.最高學歷/學位證書打印件應屆專科結業生無需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