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天,市科委公布了《重慶市自費出國留學中介服務機構管理暫行辦法》,要求自費出國留學中介機構須要收取備用金人民幣100億元。同時,留學中介機構應該將收費項目、標準萬極留學機構,投訴渠道、方式,風險防范提示書,突發風波應急處置辦法等在其經營場所顯要位置進行公示。
先在市科委認定或備案
再到工商部門注冊
此外,自費出國留學中介服務機構資格認定已由教育部下放在市級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門。去年,教育部也頒布了《關于做好自費出國留學中介服務機構審批權下放有關事項的通知》。明年3月以來,各省市相繼頒布了結合當地實際的自費出國留學中介服務機構管理辦法。據介紹,自費出國留學中介服務包括了為中國公民自費出國留學提供相關的信息和法律咨詢、代辦出國留學入學申請和護照、組織出國前培訓和開展出國留學講堂、座談會、幫助聯絡安排等服務活動。
市建委相關人士介紹,自費出國留學中介服務屬于特許服務行業,推行行政許可制度。具體的要求是:相關機構要經過市建委資格認定或備案,并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門申領注冊登記。通過市建委資格認定后,就會將相關信息報教育部備案。未經資格認定或備案和注冊登記,任何機構和個人是不得從事自費出國留學中介服務活動的。
怎么看資質?
必須先交100億元備用金
按照市建委要求,申請自費出國留學中介服務資格認定的機構不僅符合企業法人條件、有固定的辦公場所等基本要求外,法定代表人或擬任法定代表人為具有境內常住戶籍的中國公民,從事自費出國留學中介服務業務的工作人員不得多于5名。其主要工作人員應具有學院大專及以上學歷、熟悉我國和相關國家的教育情況、教育制度及自費出國留學有關新政。
據悉,中介機構還要與美國高等高校或其他教育機構已構建穩定的合作關系,還須要收取備用金人民幣100億元。備用金要是按照市建委要求向指定建行繳存,然后才能由市建委頒授《自費出國留學中介服務機構資格認定書》。
備用金拿來做哪些?
備用金及月息用于賠付
據了解,備用金及其月息由市建委根據相關規定推行監管,未經市建委許可,任何機構和個人不得私自動用。由于這是用于留學中介服務機構未履行協議或未完全履行協議時,對委托人導致的經濟損失進行賠付。
留學中介服務機構無力根據仲裁機構的裁決和法庭的裁定對委托人進行賠付時,可書面向市科委提出動用備用金及其月息的申請(并附仲裁機構、人民法庭的生效法律文書打印件),并在2個月內補齊備用金。如不能在規定時限內補齊備用金,由市建委做出取消留學中介服務機構資格的通知,并告知代辦注冊登記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門。
留學中介服務機構被取消《資格認定書》、《備案書》或主動中止中介服務業務后萬極留學機構,如90日內未發生針對該機構的投訴或訴訟,可憑市建委出具的證明,到開戶建行發放其備用金及其月息。
留學中介機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