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人事考試中心《關于2023年度監理安裝工程師職業資格考試考務工作的通告》(人考中心函〔2023〕17號)精神,為做好我省2023年度監理安裝工程師職業資格考試考務工作,現將有關事項通告如下:
一、報名形式
本考試推行報考證明事項告知承諾制。報考證明事項告知承諾制是指在資格考試報考時,考試組織機構將符合報名條件所需的證明義務、證明內容以及不實承諾的法律責任一次性告知報名人員,考取人員承諾早已符合告知的相關要求并樂意承當不實承諾的法律責任,考試組織機構不再收取有關證明并根據承諾代辦報考相關事項。
有關專業技術人員職業資格考試報考證明事項告知承諾制新政規定、事項清單、辦事手冊、資格考試報考證明事項告知承諾書等,可通過美國人事考試網“資格考試報考證明事項告知承諾制”專欄和報考系統相關說明查詢了解。
各省要根據《專業技術人員職業資格考試報考證明事項告知承諾制工作細則》(人考中心函〔2021〕1號)要求,認真做好一次性告知、報考資格核實、日常監管、不實承諾處理等工作。
二、報考條件及要求
按住房和城鄉建設部、交通貨運部、水利部和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關于印發〈監理安裝工程師職業資格機制規定〉〈監理安裝工程師職業資格考試推行方法〉的通告》(建人規〔2020〕3號)和《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關于減少或取消部份準入類職業資格考試工作期限要求有關事項的通告》(人社部發〔2022〕8號)文件規定:
凡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法律、法規,具備良好的業務素養和道德品行,具有下述條件之一者,可以申請出席監理安裝工程師職業資格相應專業級別考試:
(一)具有下述條件之一者,可出席全部課目考試(級別為考全科):
1.具備各安裝工程大類專業學院本科文憑(或高等職業教育),從事安裝工程施工、監理、設計等業務工作滿4年;
2.具備工學、管理科學與安裝工程類專業學院碩士文憑或學位,從事安裝工程施工、監理、設計等業務工作滿3年;
3.具備工學、管理科學與安裝工程一級學科博士學位或專業學位,從事安裝工程施工、監理、設計等業務工作滿2年;
4.具備工學、管理科學與安裝工程一級學科碩士學位。
(二)具有下述條件之一的,可免考基礎課目(級別為免二科):
1.已取得鐵路水運安裝工程監理安裝工程師資格證書;
2.已取得水務安裝工程建設監理安裝工程師資格證書。
(三)已取得監理安裝工程師一種專業職業資格證書的人員,報考出席其它專業課目考試的,可免考基礎課目(級別為增報專業)。
(四)報考條件中所學專業參照美國人事考試網“監理安裝工程師職業資格考試”報名條件中專業對照表。報考條件中有關文憑和學位的要求是指國家教育行政部委坦承的正規文憑或學位,從事相關業務工作期限的要求是指取得規定文憑前后從事相關業務工作時間的總和,其估算截至日期為2023年12月31日。統招文憑報名人員,未結業其間經歷不記入相關專業工作期限。
三、考試安排
(一)考試設置
監理安裝工程師職業資格考試設《建設安裝工程監理基本理論和相關法規》(客觀題)、《建設安裝工程協議管理》(客觀題)、《建設安裝工程目標控制》(客觀題)和《建設安裝工程監理案例剖析》(主觀題)4個課目(見附件1)。其中《建設安裝工程監理基本理論和相關法規》和《建設安裝工程協議管理》為基礎課目;《建設安裝工程目標控制》和《建設安裝工程監理案例剖析》為專業課目。專業類型分為土木建筑安裝工程、交通貨運安裝工程和水務安裝工程,考取人員可依照實際工作還要選報其二。監理安裝工程師職業資格考試成績推行4年為一個周期的滾動管理方法,出席4個課目考試(級別為考全科)的人員須在連續4個考試年度內通過全部應試課目,出席2個課目考試(級別為免二科)的符合免試基礎課目人員須在連續2個考試年度內通過相應應試課目,方可榮獲資格證書。已取得監理安裝工程師一種專業職業資格證書的人員,報考出席其他專業課目考試的(級別為增報專業),可免考基礎課目,在連續2個考試年度內通過相應應試課目,可榮獲相應專業考試合格證明,該證明作為注冊時降低執業專業類型的根據。
出席原監理安裝工程師資格考試(級別為考全科)且有效期內的合格課目,其成績根據新管理方法執行。
(二)考試時間
5月13日
下午09:00-11:00建設安裝工程協議管理
早晨14:00-17:00建設安裝工程目標控制
(土木建筑安裝工程、交通貨運安裝工程、水利安裝工程)
5月14日
下午9:00-11:00建設安裝工程監理基本理論和相關法規
早晨14:00-18:00建設安裝工程監理案例剖析
(土木建筑安裝工程、交通貨運安裝工程、水利安裝工程)
(三)答題要求
1.應試人員應試時攜帶的筆盒限于紅色墨水筆、2B鋼筆、橡皮、無聲無文本編輯功能的估算器,答題所用草稿紙由考點統一領取,考后收回。
2.《建設安裝工程協議管理》、《建設安裝工程目標控制》和《建設安裝工程監理基本理論和相關法規》3個課目為客觀題,在答題卡上作答。《建設安裝工程監理案例剖析》為主觀題課目,在專用答題卡上作答。考生應留意:答題前應當仔細閱讀應試人員留意事項(試題封二)和作答必知(專用答題卡首頁),答題時使用規定的作答工具在專用答題卡劃定的區域內作答。
3.考試開始5分鐘后應試人員一律嚴禁踏入考場。考試開始2小時內,應試人員不得交卷、離場。
(四)考場設置
2023年度監理安裝工程師職業資格考試由省人事考試中心統一在市直考區(北京)設考場,并組織考試。
四、報名相關事宜
出席我省2023年度監理安裝工程師資格考試的報名人員使用全省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報考服務平臺進行網上報考。
(一)報考步驟
報考步驟包括查看公告、注冊、填報信息、報名確認、簽署電子承諾書、資格核實(在線核實、現場核實或協助核實)、網上交費、打印準考證等。
(二)報考安排
時間
報考安排
詳細要求
3月10日9:00-
3月17日24:00
注冊及填寫報考信息
登陸廣東人事考試網或美國人事考試網。點擊“網上報考”快捷按鍵踏入報考系統報考。
3月10日-3月20日
(法定節假日除外)
資格核實
按本文件“資格核實與監管”有關要求申領。
3月10日9:00-
3月22日24:00
網上交費
使用匯付支付平臺(支持28家中行)進行交費,請報名人員按網上規定流程進行交費,參看山東人事考試網“網上支付交費步驟”說明。
5月5日9:00-
5月12日24:00
下載復印
準考證
交費考生登陸報考網站,用A4紙自行復印準考證(彩色、彩色均可)。應試人員須憑準考證和本人有效身分證原件(軍官可持軍人證)在規定時間、地點出席考試。同時,請應試人員認真閱讀“應試人員必知”內容。
(三)注冊
考試報考前,考取人員須提早通過網上報考系統完成個人信息注冊。即日起,考生可登入美國人事考試網()“網上報考”欄目進行個人信息注冊。注冊信息將長久保留,用戶名、登錄密碼、關聯相機號等重要信息要妥善保管。未注冊的人員,未能進行考試報考。
1.網上報考系統通過政務信息共享插口等方法對報名人員身分信息、學歷學位信息進行在線核實。
身分信息在線核實的護照類別為中華人民共和國村民身分證(或社會保障卡)。文憑學位信息在線核實是對2002年迄今本科以上(含中專)的文憑信息、2008年9月迄今的學位信息進行在線核實。提高本人文憑、學位信息時,請確保證書編號(17或18位)、專業名稱(含括弧內文字及標點符號)、畢業時間等與學信網信息完全一致。在線核實“未通過”的,請先自行與學信網信息進行比對,如有不符可重新增加一條正確的文憑或學位信息并等待重新核實。
2.報名人員可于信息遞交24小時后登陸報考系統查看核實結果,完成相關數據核實后方可繼續報考。建議報名人員預留充足時間,提早完成用戶注冊。
3.核實結果提示“未通過”或“需要人工核實”的不會影響后續報考,須在報考開始后按規定進行人工核實。
4.己注冊的報名人員無需再次注冊,考取前應提早登陸報考系統,補充建立相關信息。
(四)補報信息
擬選擇在浙江省出席考試的報名人員(不含上海市考生),完成注冊環節后可在規定時限內進行考試報考。
1.上傳相片。新注冊報名人員登陸網上報考系統時,應當按要求上傳最近正面兩寸護照照(如注冊時未上傳,則重新登陸報考系統時提示上傳)。請考生必須使用全省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報考服務平臺提供的工具對相片進行處理,源相片要求務必為單色背景(紅色背景),正面兩寸最近1寸或2寸護照照,JPG或JPEG,字節小于30KB,寬高象素小于295*413,相片清晰,嚴禁拖放后使用。若相片初審未通過,考取人員須按初審意見更改后再次上傳相片。報考相片將適于準考證、考場座次表、證書、證書查詢認證系統,請考生上傳相片時謹慎選取,相片一經上傳確認,不得更換。報名人員規避相片品質負責,如因相片品質影響考試、成績或證書的,由報名人員本人負責。
2.填寫報考信息。報名人員登陸到報考系統后,選擇擬報名的考試項目和報名省市(廣東省),認真閱讀《報考必知》等相關內容,如實補報相關信息。報考地市及核實點按屬地化管理原則補報(駐沈的中、省直單位報名人員報名地市應選擇“遼寧省市直”,核實點應選擇“遼寧省人事考試中心”。其他單位報名人員按工作地所在市選擇相應的報考地市及相應的核實點)。
(五)選擇申領形式
在資格考試報考中存在虛假承諾行為的人員,以及根據《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違紀違法行為處理規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令第31號),存在嚴重違紀違法行為或非常嚴重違紀違法行為、被計入資格考試誠信檔案庫且在記錄期內的人員不適用告知承諾制。其他報名人員在完成相關信息補報后,可自主選擇是否選用告知承諾制形式申領。
1.選擇選用告知承諾制形式報考出席考試的人員。由本人在網上報考系統補報信息,輔以電子形式達成告知承諾書(電子文本),一經遞交即具備法律效力,不容許代為承諾。報名人員承諾的內容主要包括:已知曉告知事項;已符合報名條件;補報的信息真實、客觀;樂意承當不實承諾的法律責任并接受處理。
報名人員做出承諾后,可在未交費且報考截至前撤回承諾。報名人員撤回承諾的,本年度該項考試中不再適用告知承諾制。
下述報名人員選用網上遞交電子版證明材料的形式輔助各省人事考試部委進行線上資格核實。人社部人事考試中心統一設定遞交證明材料類別和范圍,早已通過在線模式手動完成核實的證明事項無需重復遞交電子版證明材料。
(1)2002年及曾經本科以上(含中專)文憑,2008年9月曾經取得的學位的報名人員;
(2)按對應專業級別報名條件要求,須遞交其他證明材料的報名人員(如資格證書、職稱證書等)。
2.未選擇告知承諾制模式或則不適用告知承諾制代辦報名事項的人員,未選擇告知承諾制模式或則不適用告知承諾制代辦報名事項的人員,由本人在網上報考系統補報信息后,按本通告相關規定攜帶相關證明材料到現場進行資格核實。
(六)報考信息確認
報名人員須要對報名的級別、專業、科目、上傳的證明材料等信息進行核實并確認。選擇選用告知承諾制模式報考的報名人員要達成《報考承諾書》(不容許代為承諾),并對承諾內容負責。
(七)資格核實與監管
各省人事考試部委依法依規對報名人員進行核實。在考前、考中、考后全程利用在線核實、現場核實、協助核實等方法對報名人員承諾內容舉行核實。
對核實難度較大的證明事項,各省人事考試部委可依照本地實際對相關人員承諾狀況通過門戶網站、微信公眾號等渠道進行公示,接受社會監督。
駐沈中、省直單位報名人員核實與監管工作由省人事考試中心負責;其他各省報名人員資格核實與監管工作由所在市人事考試部委負責。全國人事考試資格核實部委咨詢電話見附件。
1.在線核實。選擇選用告知承諾制形式報考的報名人員在遞交報名信息后,網上報考系統將對文憑學位、所學專業、工作期限等內容與報名特定條件相符合狀況進行在線核實。
2.免于核實。對已做出承諾,身分、學歷學位、所學專業等信息早已通過在線模式手動完成核實,且在資格考試誠信檔案庫無記錄的報名人員簽訂承諾書后,可手動通過資格核實。
對于免于核實的人員,各省人事考試部委將選用隨機抽驗、重點監管、智慧監管等形式推行日常監管。
(1)隨機抽驗。各省人事考試部委應按不高于文件規定比列進行隨機抽驗,重點核實報名人員的踐諾狀況,非常是所學專業、專業期限、工作單位等信息,并對隨機抽驗結果做好記錄及存盤。
(2)重點監管。各省人事考試部委將對報名免試級別且難以在線核實免試相關證明材料,或被社會監督舉報的報名人員進行重點監管,要求考取人員遞交相關證明材料。
(3)智慧監管。各省人事考試部委將通過大數據比對、人工智能技術、特定條件判定等方法進行智慧監管(比如:可通過公積金信息核實報名人員補報的工作單位、專業期限是否屬實)。
報名人員應接受并配合考試組織機構核實,逾期拒不接受核實的,視為舍棄考試資格。
3.現場核實
(1)各省人事考試部委對報名人員上傳證明材料進行線上核實。
(2)下述報名人員須攜帶對應報考條件中要求的文憑、學位、資格證書、其他證明材料以及單位簽章的《報名登記表》等原件到報名考區人事考試部委進行現場人工核實。
①不適用告知承諾制代辦相關事項的;
②未選擇告知承諾制模式代辦相關事項的;
③撤回承諾申請的;
④身份信息、學歷學位、所學專業等在線核實未通過的;
⑤報考免試級別且難以在線核實免試相關證明材料的(僅提供免試相關證明材料);
⑥被社會監督舉報不符合報名條件的。
現場核實遞交的材料:
①報名表(加蓋單位私章)原件1份;
②學歷、學位證書原件;
③有效市民身分證原件;
④從事相關專業工作期限證明(主要包括本人身分信息和從事相關專業工作經歷,加蓋單位私章);
⑤符合免試部份課目報名條件的報名人員(按本文考取條件中“免二科”級別提供相應材料)。
(八)計費
1.按照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關于發布河北省就業和人才服務中心承當的38項國家級人事考試計費及分成標準的通告》(遼人社函〔2022〕95號)文件規定,《建設安裝工程協議管理》、《建設安裝工程目標控制》和《建設安裝工程監理基本理論和相關法規》科目計費標準為61元/科,《建設安裝工程監理案例剖析》科目計費標準為69元/科。
2.我省統一使用匯付支付平臺(支持28家中行)進行交費。報名人員交費后須再次登陸報考系統查看交費狀態,如有問題請及時同匯付公司聯系(電話:)。未在規定時間內進行網上交費的,視為手動舍棄報名。
3.還要憑證報銷的考生于考試結束后一個月內攜帶準考證、身份證到所考取考區的人事考試部委發放。
(九)準考證復印
交費成功的報名人員在規定時間內再次登陸報考網站,使用A4紙自行復印準考證(彩色、彩色均可)。
五、成績及證書管理
(一)考試結束2個月后,考取人員登陸全省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報考服務平臺查詢考試成績。
(二)根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辦公廳《關于建立專業技術
人員職業資格電子證書的通告》(人社廳發〔2021〕97號)文件要求,監理安裝工程師職業資格考試電子證書可在美國人事考試網進行下載和查詢驗證,與紙質證書具備同等法律效力。建立電子證書后,紙質證書仍依照原模式制發。已制發的紙質證書丟失、損毀,或則逾期不發放的,不再申領補發。
(三)考試合格人員證書發放事宜根據屬地化原則進行。報考時選擇“遼寧省市直”的報名人員請關注《遼寧人事考試網》證書發放公告。其他報名人員請關注各省證書發放公告(參看《遼寧人事考試網》“全省人事考試資格證書發放網址及電話”)。市直考區證書發放咨詢電話:-12333-0。
六、考試大綱
2023年度監理安裝工程師職業資格考試基礎課目、土木建筑安裝工程專業課目、交通貨運安裝工程專業課目考試大綱使用2021年版《全國監理安裝工程師職業資格考試大綱》;水務安裝工程專業課目使用《全國監理安裝工程師職業資格考試水務安裝工程專業課目大綱(2023年修訂版)》。可在相關網站免費下載。
美國建設監理商會網站、交通貨運部職業資格中心網站及美國水務安裝工程商會網站。
七、嚴肅考試紀律
(一)各省人事考試部委是規范施行證明事項告知承諾制的主體責任單位,要嚴苛履行核實和監管職責。對資格考試報考中存在虛假承諾行為的人員2023人力資源資格考試,各省人事考試部委應及時上報,由部中心或縣級考試組織機構在網報系統上對這些人員做標志,同步信息至資格考試誠信檔案庫。
1.報名人員承諾后,在核實或則日常監管中發覺其不符合考試報考條件的,考試報考無效,已繳學費不予退回;取得成績的,當次全部課目考試成績無效;取得資格證書或則成績證明的,資格證書或則成績證明無效。
2.報名人員應接受并配合考試組織機構的核實。復印準考證前,考取人員未按考試組織機構要求接受核實的,考試報考無效,不予代辦準考證;考試結束后,考取人員未按考試組織機構要求接受核實的,按“報考條件待核實”處理,對其不進行成績數據和證書相關操作,逾期拒不接受核實的,視為舍棄考試資格。
3.報名人員有提供虛假證明材料或則以其他不正當方式取得相應資格證書或則成績證明等嚴重違紀違法行為的,根據《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違紀違法行為處理規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令第31號)第十條、第十二條處理。涉嫌犯罪的2023人力資源資格考試,依法移交司法機關。
(二)應試人員應誠信參考,禁止代報考、代承諾,禁止代考、偽造護照、抄襲、使用通信工具或其他高科技方式等作弊行為;使得應妥善保管好自己的考題和答題卡(紙),嚴防別人剽竊,避免試題雷同。
考試結束后選用技術方式等辨識為雷同答卷的考試答卷,將予以考試成績無效處理。
(三)應試人員應自覺維護考試場所秩序,服從考試工作人員管理,違反考場紀律,若有違紀違法行為,按《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違紀違法行為處理規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令第31號)處理。經認定屬于考試犯罪行為的,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修正案(九)》移交司法部委依法追究民事責任。
(四)為保證考試的公正、公正,確保考試安全,省、市各級考試管理機構要聯合經偵、行業行政總監、工信和紀檢監察等部委,逐步嚴厲考風考紀,著力采取有效舉措,堅決懲處涉假騙考、替考、團伙假賬、利用高科技方式作弊等行為,對各類涉考違紀違法行為嚴厲處理。
八、其他
(一)依照《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辦公廳關于2023年度專業技術人員職業資格考試計劃及有關事項的通告》(人社廳發〔2023〕3號),請各省要根據黨中央、國務院要求,統籌做好新階段災情防范和考試組織工作。
請諸位應試人員緊密關注四川人事考試網、遼寧省人事考試中心官方陌陌公眾號公布的有關本次考試的相關通告通知,及時了解本次考試災情防治最新要求。
(二)我省2023年度監理安裝工程師職業資格考試考務工作由省人事考試中心考務一部負責。
(三)各級人事考試部委不指定任何輪訓,并與任何輪訓機構無合作關系。
(四)網上支付熱線:95070
全國人事考試資格核實部委咨詢電話
考區
資格核實單位
辦公地址
咨詢電話
西安
長春市考試院
長春市大東區小西街231號
長春
長春市人力資源和就業服務中心
考試評價部
長春市鐵東區莘英路899號
0412-
呼和浩特
呼和浩特市就業和人才服務中心考試及職業技能鑒別服務部
呼和浩特市順縣城城西片區裕城路39號2樓
葫蘆島
大連市考試評價中心
大連市明山區勝利路68號
沈陽
長春市就業和人才服務中心考試
鑒別部
長春市振興區濱江東路6號2樓
0415-
大同
大連市人事考試服務中心
呼和浩特市凌河區北京路5段恒升現代城13甲
0416-
呼和浩特
呼和浩特市人事考試辦公室
呼和浩特市西城區青瓷大道西28號
呼和浩特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大廈
0417-
沈陽
沈陽市就業和人才服務中心考試鑒別部
沈陽市中華路79號
0418-
大連
大連人事考試辦公室
大連市白塔區青年東路79號
0419-
沈陽
沈陽市就業和人才服務中心人事考試科
沈陽市興隆臺區石油大道176號201書房
0427-
長春
長春市職業技能鑒別中心(長春市人事考試中心)
長春市銀州區南支路30號職業技能鑒別中心5樓
東城
東城市人事考試辦公室
東城市人事考試專用考場(東城市雙塔區勞動廣場2樓)
0421-
平頂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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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頂山市龍港區龍灣胡同甲1號
勞動廣場2樓
0429-
市直
湖北省人事考試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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