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職仍然是社會各界關注的熱門話題之一。
好多朋友在后臺問小編,男性員工法定退職年紀有哪些變化嗎?現行新政下我國的退職年紀是多少歲?
近來,就有一地的官方進一步明晰了男性退職年紀規定,具體有哪些變化?
趕快跟小編一起瞧瞧~
男性退職年紀定了
2023年1月1日即將執行
12月1日,揚州市社會保險事業服務中心發布了《關于進一步明晰女人靈活就業人員退職年紀相關問題的通告》,自2023年1月1日起即將執行。
新政原文:
按照通告內容,小編為你們整理出了重點:
1、根據國家和我省有關新政規定,我省以無幫工的個體工商戶及靈活就業人員身分出席企業員工基本養老保險的女人參保人員,退職年紀為55周歲。
2、按企業員工身分出席城鎮員工基本養老保險的女人退職年紀仍按贛人社發〔2019〕4號文“企業女員工年滿50周歲時,在管理(技術)崗位工作的,退職年紀按年滿55周歲確定;在工人崗位工作的,退職年紀按年滿50周歲確定”等相關規定執行。
3、參加城鎮員工基本養老保險期間,在企業員工、無幫工個體工商戶、非全日制從業人員、靈活就業人員之間進行參保身分轉換的女人參保人員,按其辦理基本養老金時的參保身分確定辦理基本養老金年紀。
4、2011年6月30近日有以企業員工身分參保交費記錄的,可按企業女員工退職年紀新政代辦退職。
簡單來說,就是:
各種人員法定退職年紀(最新版)
上述只是杭州市的規定,那先行的法定退職年紀究竟是怎樣規定的呢?
小編給你們盤點一下各種人員法定退職年紀:
一、干部的法定退職年紀
《國務院關于安置老弱病殘黨員的暫行辦法》第四條規定,黨政機關、群眾團體、企業、事業單位的黨員,符合下述條件之一的,都可以退職:
男年滿六十周歲,女年滿五十五歲,出席革命工作期限滿六年的;
男年滿五十周歲,女年滿四十五周歲,出席革命工作期限滿六年,經過診所證明完全失去工作能力的;
因工致殘,經過診所證明完全失去工作能力的。
二、工人的法定退職年紀
《國務院關于工人退職、退職的暫行辦法》第一條全民所有制企業、事業單位和黨政機關、群眾團體的工人,符合下述條件之一的,應當退職:
男年滿六十周歲,女年滿五十周歲,連續教齡滿六年的;
從事井下、高空、高溫、特別艱巨體力勞動或則其他有害身體健康的工作,男年滿五十五周歲,女年滿四十五周歲,連續教齡滿六年的(本項規定也適用于工作條件與工人相同的基層黨員);
男年滿五十周歲,女年滿四十五周歲,連續教齡滿六年的,由診所證明,并經勞動鑒別委員會確認,完全失去勞動能力的;
因工致殘,由診所證明,并經勞動鑒別委員會確認,完全失去勞動能力的。
法定退職年紀的重申:
里面提及的都是國發〔1978〕104號文件的原版規定。后來,勞動和社會保障部《關于阻止和糾正違背國家規定申領企業員工提早退職有關問題的通知》(勞社部發〔1999〕8號)重申:
國家法定的企業員工退職年紀是:男年滿60周歲,女工人年滿50周歲,女黨員年滿55周歲。
從事井下、高空、高溫、特別艱巨體力勞動或其他有害身體健康工作(以下稱特殊工種)的,退職年紀為男年滿55周歲、女年滿45周歲;因病或非因工致殘,由診所證明并經勞動鑒別委員會確認完全失去勞動能力的,退職年紀為男年滿50周歲、女年滿45周歲。
其中須要注意的是1999年原勞動和社會保障部發布規定:
打破傳統的“干部”和“工人”之間的界限,變“身份管理”為“崗位管理”。在管理崗位工作的即為管理人員。
對女員工現崗位的認定,以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簽署的勞動協議為根據,即不論原身分是工人還是黨員,其現崗位應以勞動協議中確定的崗位為準,凡在現崗位工作一年以上,均應以現崗位認定其身分。
三、國有破產企業提早退職的規定
勞動和社會保障部《關于阻止和糾正違背國家規定申領企業員工提早退職有關問題的通知》(勞社部發〔1999〕8號)規定:
按國家有關規定申領提早退職的范圍僅限定為:國務院確定的111個“優化資本結構”試點城市的國有破產工業企業中距法定退職年紀不足5年的員工;兩年內有壓錠任務的國有紡織企業中,符合規定條件的紗線、織布工種的擋車工。
但此項規定與前款規定不能同時適用于同一名員工。
四、城鎮個體工商戶等另謀職業者以及采取各類靈活形式就業的人員發放基本養老金年紀的規定
勞動和社會保障部《關于建立城鎮員工基本養老保險新政有關問題的通知》(勞社部發〔2001〕20號)第三條規定:
城鎮個體工商戶等另謀職業者以及采取各類靈活形式就業的人員,在其出席養老保險后,根據市級政府規定的交費基數和比列,通常應按月繳交養老保險費,也可按季、半年、年度合并收取養老保險費;交費時間可累計折算。
上述人員在男年滿60周歲、女年滿55周歲時,累計交費期限滿15年的退休年齡規定,可按規定申領基本養老金。
…
小編總結:
雖然就是女性員工通常根據60周歲離休,女工人根據50周歲離休,女管理(技術)根據55周歲離休。
其中個體工商戶和靈活就業人員根據男年滿60周歲、女年滿55周歲時,累計交費期限滿15年的退職。
退職年紀相關問題答疑
一、原與用人單位簽署《勞動協議》的是管理類崗位,并且由于身體及家庭緣由希望50周歲代辦退職,該如何辦?
《關于阻止和糾正違背國家規定申領企業員工提早退職有關問題的通知》(粵勞薪(1999)114)第二條規定:
凡在現崗位工作一年以上,均應以現崗位認定其身分。
因而,女員工可在49周歲前與用人單位協商一致,調整《勞動協議》關于崗位的性質,之后在50周歲時以工人崗身分向有關部門申領退職申請。
二、勞動者是大夫、護士等專業技術崗位的人員,但與用人單位簽署的是工人類崗位協議,如今已然正式年滿50周歲,只能50周歲代辦退職了嗎?
依據《人事部關于印發的通知》(國人部發〔2004〕63號)第五點規定:
對由工勤崗位受聘到專業技術或則管理崗位的人員,在專業技術崗位或則管理崗位聘用滿10年(原意見下發前已被聘用的,可連續估算)且在所聘崗位離休(退休)的,可按所聘崗位國家規定的條件申領退職(退休),并享受相應的退職(退休)待遇。
所以,受聘到專業技術崗位或管理崗位并在該崗位聘用滿10年的,可按所聘崗位的條件申領退職。
即女員工可按所聘專業技術崗位或則管理崗位的條件退休年齡規定,在55周歲代辦退職。
三、關于延后退職的相關新政與原退職年紀的沖突?
關于延后退職的規定,相關政府部門仍未開具即將文件,如今仍依照管理崗55周歲、工人崗50周歲離休,然后延后退職新政頒布后,再相應調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