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中小學生學籍管理辦法》解讀
一、《湖南省中小學生學籍管理辦法》適用于哪些人?
答:《湖南省中小學生學籍管理辦法》(以下簡稱《辦法》)適用于我省舉辦的所有小學、初中、普通高中、基礎學校。由政府、企業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其他社會組織和公民個人依法制定。 教育特殊教育學校、勤工助學學校和在這些學校就讀的學生。
2. 學生每學期都需要注冊嗎?
答:學生必須在每學期開始時在學校登記表上登記姓名。 小一年級學生報到后,管理系統根據學生的居民身份證號碼自動為學生生成學號。 非一年級小學生入學后,學校和負責學生學籍的教育行政部門將通過管理系統核實學生的學號,及時核定學生的學籍信息。
3、學生無法按時到校報到怎么辦?
答:學生因特殊情況無法按時報到的,其家長或其他法定監護人應在規定的入學時間內持相關證明到學校申請延期入學報到。 延長期限不得超過2周。
需要注意的是,普通高中生未按期到校報到、未辦理延期入學手續的,將被視為自動放棄入學資格,但因不可抗力等正當理由的除外。
4. 如果我的孩子9月9日滿6歲,那年他可以進入小學一年級嗎?
答:《辦法》規定,凡年滿六周歲(年齡截止??日期原則上以當年8月31日為基準,縣級教育行政部門也可適當推遲至12月之前)當年31名(根據學位情況)依法在校注冊。 。 年齡截止日期由縣級教育行政部門根據學歷情況規定。
5.什么時候收集學生的基本信息?
答:學校應在學生進入小學一年級、初一(七年級)、高中一年級時收集學生基本信息。 學生、家長或其他法定監護人須填寫《湖南省中小學生基本信息表》并簽字確認。 學校應當自學生入學之日起1個月內完成學生基本信息采集工作。
6. 學生的學業成績在哪里?
答:學生個人學籍檔案由學生就讀學校建立,實行“隨人登記”方式,分為電子檔案和紙質檔案。 電子檔案在全國中小學生學籍管理系統,紙質檔案在學生就讀學校。 接受家庭教育服務的學生將在提供服務的學校保存其學籍檔案。 特殊教育學校、工讀學校、普通班學生的學籍檔案一般在就讀學校。 某些特殊情況,您需要咨詢您就讀的學校。
7. 如何查詢學生的全國統一學號?
答:目前,您需要到學生目前就讀的學校查詢憑學生的全國統一學號可以獲取的相關證件。 今后將開通中小學生學號查詢網站,開通后可通過互聯網進行查詢。
8、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如何辦理學籍?
答: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進入義務教育學校時,按照“以流動地和公辦學校為主”的原則,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監護人可按照具體管理辦法和工作流程,對進城務工人員子女進行管理。遷移地的學生身份。 向流入地負責學生注冊的教育行政部門提出申請,進入安排學校就讀。 學校應當按照與當地常住人口子女同等的待遇辦理學生注冊。
9.學生學籍檔案中姓名、性別、出生日期、身份證號碼等重要信息有錯誤。 我應該怎么辦?
答:如需修改學生學業檔案基本信息,學生家長或其他法定監護人可以向學校提交《居民戶口簿》或其他有效證明文件,并附上《居民戶口簿》復印件。書”或其他有效證明文件。 提交申請表。 學校收到申請后,將按規定和程序辦理。
10.什么情況下學生可以轉學?
答: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學生可以申請轉學:
1.學生戶籍隨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監護人戶籍遷移,新戶籍所在地的義務教育學生不屬于原學校服務范圍,普通高中學生不屬于在原學校服務區域內(即招生區域);
2.學生隨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監護人實際居住地發生變更,變更后居住地的義務教育學生不再在原學校服務范圍內,普通高中生不在服務范圍內原學校區域(即招生區域);
3、確需轉勤工助學或其他特殊原因的。
11. 學生轉學時應注意什么?
答:1、轉學的學生不得更改成績;
2、入學年級第一學期、畢業年級最后一個學期、學期中期原則上不得轉學;
3、轉入全學歷學校的,義務教育階段由教育行政部門按照相對緊密招生的原則合理安排;
4.普通高中轉學,省級示范高中可以轉入省級示范高中或非省級示范高中,非省級示范高中可以相互轉學,非省級示范高中不能轉學省級示范高中;
5、普通高中與其他類型學校之間的轉學,按照入學當年招生錄取標準相匹配的原則進行。
12. 需要轉學的學生如何辦理轉學手續?
答:需要轉學的學生,須由其家長或其他法定監護人向轉學學校或轉學地教育行政部門提出申請,填寫《湖南省中小學校學生轉學申請表》 》并提供轉讓相關證明材料。
后續手續由轉學學校或教育行政部門按規定和程序辦理。 轉學學校獲得其他三方(轉學學校學籍教育行政部門、轉學學校、轉學學校學籍教育行政部門)同意信息后,通知學生進行入學注冊,并通過管理系統檢索學生的學籍電子檔案。
所有過戶手續均通過管理系統完成。 負責轉學、轉校和兩校學籍的教育行政部門應當自收到學生轉學申請之日起10個工作日內分別完成審核。
13.什么情況下可以申請請假?
答:學生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申請休學:
1、因病休課治療時間占學期總學時三分之一以上的;
2、一個學期內連續請假時間超過該學期總學時的三分之一以上;
三、應征入伍者。
14.如何申請休學?
答:如需申請休學,學生家長或其他法定監護人須向學校提出申請,填寫《湖南省中小學生休學申請表》并提供證明材料。 因病申請休學的,需提供縣級以上衛生行政部門直屬醫院的診斷證明(含檢查報告單); 因事假申請休學的,需提供社區居委會、村委會或其他相關證明材料; 應征入伍的,應當提交縣級人民武裝部的入伍通知書。
15.學生休學時應注意什么?
答:1.學生每次原則上應休滿一學年。 學生因特殊情況需要提前復學的,停學時間不得少于一學期。
2、每個學期停學原則上不得超過兩次。 義務教育階段學生因特殊原因可適當增加休學次數,直至年滿16周歲(特殊教育學校學生除外)。 入伍休學期間,以服役期間為準。
3. 學生休學期間,保留學籍。
4、休學后因病或其他原因仍無法返校的,需申請延期休學。 程序與申請休學相同。
16、什么情況下可以申請復學?
答:學生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申請復學:
1.因病休學并康復者;
2.因工作原因已完成休學的;
三、因服兵役休滿者。
17.如何辦理返校手續?
答:學生在休學后或休學期間要求提前復學的,學生家長或其他法定監護人必須向學校提出復學申請,填寫《湖南省中小學校學生復學申請表》。復工申請表”并提供相關證明材料。 因病休學的,申請復學時須提供縣級以上衛生行政部門直屬醫院或者縣級以上衛生行政部門直屬醫院出具的康復診斷證明。恢復; 因病休學的,須提供社區居委會、村委會或其他相關證明文件; 因服兵役休學并在期滿后提供退伍證明的,退伍后可在秋季或春季學期申請復學。
18. 學生返校后全國小學生學籍號查詢,可以和原來的同學同年級學習嗎?
答:《辦法》規定,學生返校時,原則上安排升讀; 提前返校的學生將被安排到同級或者下一級學習,并由學生家長或者其他法定監護人與學校雙方同意。
19、小學、初中學生可以輟學嗎?
答:《辦法》規定,義務教育階段學生不得輟學。
20、普通高中學生可以輟學嗎?
答:普通高中生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申請退學:
1. 因患有無法治愈的嚴重疾病或嚴重精神疾病或傳染病而失學滿兩年,仍無法堅持或不適宜繼續在校學習者(須附二等以上學歷)或縣級以上衛生行政部門直屬醫院的證明(含檢驗報告);
2.在學習期間因意外傷害造成嚴重精神障礙或生活不能自理(須有二級以上醫院或縣級以上衛生行政部門直屬醫院出具的證明);
3.因其他原因申請退學的。
21、普通高中生如何辦理退學手續?
答:如需退學,學生家長或其他法定監護人須向學校提出申請,填寫《湖南省普通高中學生退學申請表》并提供相關證明材料。 學校收到申請后,將按規定和程序辦理。
22、小學生、初中生什么情況下算退學? 退學后我還能保持學生身份嗎?
答:義務教育階段學生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視為退學:
1.已達到法定入學政策年齡但尚未入學,且未辦理延期入學手續的;
2.學生休學期限屆滿,未再次辦理休學手續,未復學的;
3.未經批準無故曠課,或者未辦理轉學、休學手續,或者連續缺課超過一周的。
小學、初中學生輟學后,學校保留義務教育期間輟學學生的學籍。
23、普通高中生什么情況下算退學? 退學后我還能保留學生身份嗎?
答:普通高中生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視為退學:
(一)未辦理退學、轉學、休學、請假手續,連續缺課150學時或一學期累計200學時(學時按課程計劃計算) );
(二)休學期滿未重新申請休學,且逾期1個月未到校的。
普通高中每學期開學后進行退學登記,經批準后取消學籍。
24. 學生可以留級嗎?
答:義務教育階段學生和初中學生不得留級。
非畢業高中生未完成規定學分或者因其他特殊情況導致學習困難需要留級的,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監護人可以在學業結束時申請留級年。 留級不能跨學段,且僅限于學校范圍。 原則上,學生只能留級一次。
25. 學生可以跳級嗎?
答:德、智、體、美等方面特別優秀,經學校測試具有較高知識基礎和學習能力的學生,可以申請跳級。 跳級不能跨學段,且僅限于學校范圍。
26.學生如何辦理留級、跳級手續?
答:需要留級、跳級的學生,應由家長或其他法定監護人向學校提出申請,并填寫《湖南省中小學生留級、跳級申請表》。 學校收到申請后,將按規定和程序辦理。
27.被判刑學生的學籍如何處理?
答:在校學生因犯罪被人民法院判處刑罰的,判決生效后將取消其學籍。
28、刑滿釋放的未成年人應當繼續接受哪些教育?
答:刑滿釋放后未完成義務教育的未成年人,應當繼續在學校接受義務教育。 學生戶籍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門應當按照就近入學的原則安排入學,恢復學籍,保證其完成義務教育; 高中畢業后需要進入普通高中學習的,應在復讀當年按照當地高中招生政策重新入學,重新取得學籍。
29. 學生有哪些類型的獎勵?
答:學生表彰獎勵的類型包括口頭表揚、書面表揚、授予榮譽稱號等。學生的書面表揚、榮譽稱號和其他獎勵將記錄在學生紙質檔案和電子檔案中。
30.對學生的懲罰有哪些類型? 它們在什么情況下適用?
答:制裁種類及適用情形:
1.口頭批評。 適用于偶爾違反守則、規范和學校規章制度的學生。
2. 警告。 適用于多次違反《守則》、《規范》及學校規章制度的學生。
3、嚴重警告。 適用于學生違反《守則》、《規范》和學校紀律、校規,給他人造成不良后果并在一定范圍內造成不良影響的學生。
4、記過一次。 適用于違反《守則》、《規范》和學校紀律、校規,給他人造成一定傷害,并在全校造成不良影響的學生。
5. 試用期。 適用于違反《守則》、《規范》和校紀校規,給他人造成重大傷害,或屢教不改,嚴重干擾他人學習、生活的學生。
6. 開除學籍。 適用于有違法行為,給他人造成嚴重傷害,或嚴重違反《規范》、《規范》和學校紀律、校規,不適宜繼續在校學習的學生。
對于受到警告及警告以上處分的學生,紀律處分決定應記入學生檔案。 留校察看和開除學籍僅適用于普通高中生。
31.小學生、初中生可以開除學籍嗎?
答:義務教育階段的學生不能被開除學籍。
32.什么情況下可以撤銷對學生的處分? 怎么做?
答:對受到警告、嚴重警告、記過、留校察看處分的學生,如果學生違反《規范》、《標準》和校紀校規的行為,處分期滿一學期后改正的,學校應撤銷處罰。 撤銷制裁的程序與實施制裁的程序相同。
紀律處分撤銷后,處分決定應當從學生檔案中撤銷,學生處分記錄應當從管理系統中刪除; 處分決定和撤銷處分決定的相關材料由學校存檔。
33.如果我不接受學校的處分決定怎么辦?
答:學生、家長或其他法定監護人對學校作出的紀律處分決定不滿意的,可以在收到正式通知后10個工作日內向學校提出申訴,學校須在10個工作日內作出答復。 如果您對學校的答復仍不滿意,可以在收到正式通知之日起10日內向學校負責學籍的教育行政部門提出申訴。
34、退學、退學、被開除的普通高中生想繼續讀高中可以嗎?
答:《辦法》規定,普通高中學生退學、退學、被高中開除,需要重新入學高中的,應當按照當地高中招生政策重新錄取。他們重新注冊并再次獲得學生身份的那一年。
35、小學、初中、普通高中學生符合什么條件才能畢業?
答:(一)小學生已完成規定學習年限的,準予畢業。
(二)修滿規定年限并通過畢業學業考試和綜合素質評價(具體科目和標準由市、州教育行政部門確定全國小學生學籍號查詢,下同)的初中學生,允許畢業。
(三)普通高中在校學生同時符合下列三項條件的,準予畢業:
1、通過綜合素質評價;
2. 完成144學分(其中必修116學分,選修28學分);
3、學業水平考試(含省統考科目和統考科目)所有科目均須及格(60分以上,含補考)。
36、特殊教育學校的視力、聽力、言語、智力障礙學生能否取得普通學校畢業證書?
答:《辦法》規定,“三類”殘疾(視力、聽力、言語、智力殘疾)學生的畢業標準為:
(一)小學生已完成規定學習年限的,準予畢業。
(二)初中、普通高中學生經學生家長或者其他法定監護人與學校協商一致,選擇下列兩種畢業考試方式之一:
1、參加初中或普通高中畢業學業水平考試并經考試(考試)和綜合素質評價合格的,發給普通初中或高中畢業證書。 考試(考試)期間,學生可以根據殘疾類型申請免修相關科目;
2、參加學校自行組織的考試(考試),成績和綜合素質評價合格的,頒發特殊教育初、高中畢業證書。
37、初中生、高中生畢業后未達到畢業標準怎么辦?
答:初中、高中學生在學校完成學業后未達到畢業標準的,由學校頒發結業證書。
38. 如何將結業證書換成畢業證書?
答:1.持有初中結業證書并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學生,可憑結業證書到原發證學校申請補發畢業證書:
(一)因學業考試成績不合格而未頒發畢業證書的學生,原考試成績3年內有效。 學生須在3年內參加原學校組織的補考。 復試合格者,頒發畢業證書;
(二)因綜合素質評價不合格未頒發畢業證書的學生,畢業一年后,由學生現就讀的教育機構、工作單位或者社區(街道、鎮)提供綜合素質評價原畢業學校證明。 經畢業學校認定合格者,可換發畢業證書。
湖南中小學生學籍管理系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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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中小學生學籍管理辦法》全文
《湖南省中小學生學籍管理實施細則》全文
2、持有普通高中畢業證書并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學生,可憑畢業證書到原發證學校申請補發畢業證書:
(一)因學業水平考試或考試科目成績不合格而未頒發畢業證書的學生,原考試成績3年內有效。 學生3年內參加全省統一學歷層次相應學科考試,考試合格者可換發畢業證書;
(二)因綜合素質評價不合格而未頒發畢業證書的學生,畢業一年后,學生所在學校、工作單位或社區(街道、鎮)應提供原畢業生綜合素質評價證明學校。 學校認為合格者,可換發畢業證書;
(三)對于因未修滿144個規定學分而未頒發畢業證書的學生,學生所在補充學??商峁W分證明。 達到規定學分者,可換發畢業證書。
39.什么情況下向學生頒發畢業證書?
答:在普通高中就讀的學生,未完成規定學年,本人提出申請并經批準退學的,允許退學,學校可以出具退學證明。
40. 畢業證書、畢業證書、離校證書丟失怎么辦?
答:畢業證書、結業證書、畢業證書丟失,不能補發。 學校只能根據學生檔案頒發相應的學歷證書,并經原畢業、結業、畢業證書驗證機構蓋章(鋼?。┖笊А?學歷證書原則上只頒發一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