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甘肅省財政廳、甘肅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關于印發的通知》(甘財社[2018]67號)和甘肅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甘肅省財政廳《關于發布就業補貼資金政策清單的通知》(甘人社通[2020]280號),現就我區2023年度靈活就業人員社會保險補貼、吸納就業困難人員企業社會保險補貼、小微企業吸納離校兩年內失業高校畢業生社會保險補貼、吸納建檔立卡貧困勞動力企業社會保險補貼等事宜通知如下。
1.靈活就業人員社會保險補貼
1. 補貼對象
畢業兩年以內的高校畢業生(2022年、2023年畢業,下同)和在安定區靈活就業并繳納社會保險費的就業困難人員(就業困難人員是指在法定勞動年齡內,有勞動愿望和勞動能力,持有《就業創業登記證》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失業人員:1.城鎮登記失業人員中的老年人;2.城鎮零就業家庭成員;3.享受城鎮最低生活保障待遇人員;4.持《中華人民共和國殘疾人證》的城鎮居民;5.連續失業6個月以上的城鎮居民;6.因失地進城鎮落戶的就業困難人員)。
二、補貼標準及期限
通過“先繳后補”方式,對靈活就業人員2023年繳納的社會保險費,按不高于個人實際繳費額2/3的比例給予補貼(靈活就業人員繳費基數超過100%的部分不予補貼)。對就業困難人員靈活就業社會保險補貼年限累計不超過3年,對離校2年內的高校畢業生補貼年限最長不超過2年。
(三)申請程序
符合條件的離校2年內的高校畢業生和就業困難人員,可向所在鄉鎮(街道)申請靈活就業社會保險補貼。對初審合格的,鄉鎮(街道)通過微信公眾號等渠道向社會公開,公示期不少于5天。公示期內無異議的,以正式文件形式報送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審核,對符合條件的,按規定將補貼資金發放到個人社保卡銀行賬戶。
(四)申請材料
離校2年內的高校畢業生和就業困難人員,應于2024年4月12日前持本人身份證、戶口本、《就業創業登記證》、靈活就業證明材料(含工作內容、工作時間)、補貼申請審核表、社保征收機構出具的繳費憑證等,并附2份復印件,到所在鄉鎮或街道辦事處申領社會保險補貼。零就業家庭成員需提供同住家庭成員失業登記證明材料,低收入家庭需提供低收入保障證原件及復印件,殘疾人需提供《中華人民共和國殘疾人證》原件及復印件,失地在城鎮落戶的就業困難人員需提供原鄉鎮出具的失地證明,離校2年內的高校畢業生需提供畢業證書原件及復印件。
(五)其他要求
離校兩年內的高校畢業生和就業困難人員申領靈活就業社會保險補貼,須在2023年社保繳費期內靈活就業。對失業人員、在單位穩定就業人員、個體經營人員不予補貼。對經營單位有營業執照且在冊的(或為經營實體股東、投資人等骨干人員)不予補貼。對已享受失業保險(或失業救濟金)、城鎮公益性崗位補貼等各項就業和社會保險政策的,不予補貼。如有偽造證明材料、隱瞞、謊報、冒領資金等違規行為,應按時退還資金并承擔相應法律責任。
二、用人單位招用就業困難人員社會保險補貼
1. 補貼對象
安定區內經營單位招用我區就業困難人員穩定就業,按時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對就業困難人員的就業情況必須經公共就業服務機構認定。
二、補貼標準及期限
通過“先繳后補”的方式,對符合條件的單位,按照2023年實際為就業困難人員繳納的基本養老保險費、基本醫療保險費、失業保險費(不包括個人繳納部分)予以補助,補助期限最長不超過3年。
(三)申請程序
符合條件的單位應于2024年4月12日前到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區政府辦公室東2號樓518室)申請辦理社保補貼。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對申請材料進行審核、公示,對符合條件的單位按規定將補貼資金撥付至企業銀行賬戶。
(四)申請材料
申請補貼時,需提供就業困難人員身份證復印件、就業創業登記證復印件、勞動合同復印件、社保征繳機構出具的繳費收據及憑證復印件、就業困難人員用人單位社會保險補貼申請審核表及名冊。
(五)其他要求
對已享受失業保險保崗返還等政策的企業,不再給予補貼,對以偽造證明材料、瞞騙、謊報等方式騙取資金的,要及時退還資金,并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三、小微企業吸納畢業兩年內未就業高校畢業生就業的社保補貼
1. 補貼對象及條件
凡在安定區內經營,招收畢業兩年以內(2022年、2023年畢業,下同)未就業高校畢業生,簽訂一年以上勞動合同,并繳納2023年社會保險費的小微企業。小微企業劃分標準按照《關于印發中小企業劃分標準的通知》(工業和信息化部 國家統計局 國家發展改革委 財政部)的規定確定(工信部聯企[2011]300號)。
二、補貼標準及期限
通過“先繳后補”方式,對符合條件的小微企業2023年為離校兩年內未就業的高校畢業生實際繳納的基本養老、基本醫療、失業保險費(不含個人繳費部分)給予社會保險補貼,補貼期限最長不超過1年。
(三)申請程序
符合條件的小微企業應于2024年4月12日前到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區政府辦公廳東2號樓503室)申請辦理社保補貼。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對申請材料進行審核,并按規定將補貼資金撥付至符合條件的小微企業銀行賬戶。
(四)申請材料
申請補貼時,需提供畢業生身份證、畢業證、登記卡、勞動合同、社保征繳機構出具的繳費收據及憑證復印件、小微企業吸納畢業后失業兩年的高校畢業生社會保險補貼申請審核表及花名冊。
(五)其他要求
對已享受失業保險保崗位等政策的小微企業,不再發放補貼肥城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對以偽造證明材料、瞞騙、虛假申報等方式騙取資金的,應當及時退還,并承擔相應法律責任。
四、對招用建檔立卡貧困勞動力的企業給予社會保險補貼
1. 補貼對象及條件
安定區轄區內2023年新招用建檔立卡貧困勞動力(特困勞動力),簽訂1年以上勞動合同并繳納2023年社會保險費的企業。
二、補貼標準及期限
采用“先繳后補”方式,對符合條件的企業,按其2023年實際繳納的建檔立卡貧困勞動力(脫貧勞動力)基本養老、基本醫療、失業保險費(不包括個人繳納部分)予以補助肥城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補助期限最長不超過3年。
(三)申請程序
符合條件的企業應于2024年4月12日前到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區政府辦公室東2號樓518室)申請辦理社保補貼。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對申請材料進行審核,并按規定將補貼資金撥付至符合條件企業的銀行賬戶。
(四)申請材料
申請補貼時需提供建檔立卡貧困勞動力(脫貧勞動力)身份證復印件、勞動合同復印件、社保征收機構出具的繳費收據及憑證復印件、企業聘用的建檔立卡貧困勞動力(脫貧勞動力)社會保險補貼審核表及名冊。安定區外建檔立卡貧困勞動力(脫貧勞動力)須提供戶籍所在地鄉村振興部門出具的身份證明。
(五)其他要求
對已享受失業保險保崗返還等政策的企業英語作文,不再給予補貼;對以偽造證明材料、瞞報謊報、虛假申報等方式騙取資金的,應當及時退還,并承擔相應法律責任。
附件:1.靈活就業人員社會保險補貼申領相關表格
2.就業困難人員企業社會保險補貼申領相關表格
3.小微企業吸納畢業2年內未就業高校畢業生就業申請社會保險補貼相關表格
4.建檔立卡貧困勞動力用工企業社會保險補貼申領相關表格
定西市安定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24 年 3 月 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