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錄:孟憲達
經驗主義:也稱經驗主義。 它認為感性經驗是知識的唯一來源,片面夸大經驗的作用,認為只有感性知識才是可靠的,而理性知識是不可靠的。
理性主義:又稱理性主義,是一種片面夸大理性認識作用的理論。 它不承認感性認識是理性認識的基礎,認為只有理性才是可靠的。 它只承認理性的現實,而不承認經驗的現實。
社會實踐:人類社會活動的總稱,包括階級斗爭、生產斗爭、科學實驗三大實踐。
實踐與認識:實踐是人們改造客觀世界的主動活動,認識是人們通過實踐對客觀事物的反映。 兩者是辯證統一的。 實踐是知識的源泉,知識依賴于實踐。
感性認識:與理性認識相比,是人們在實踐基礎上對客觀事物的表面、現象和外部聯系的認識,即感受、印象階段。
理性認識:與感性認識相比,它是人們在實踐基礎上對客觀事物的本質、整體性和內在聯系的認識。
物質變成精神,精神變成物質:也稱為認知過程的兩次飛躍。 物質向精神的轉化是認知過程的第一次飛躍。 精神向物質的轉化是認識過程的第二次飛躍。
經驗:又稱“感覺經驗”,屬于感性認識。 它是通過人的眼、耳、鼻、舌、身五種感官,反映道士心中形成的感受和印象的客觀外在現象。
直接經驗和間接經驗:直接經驗是人們親自參與改變現實的實踐所獲得的知識。 間接經驗是指他人參與改變現實的實踐所獲得的知識,包括古今中外他人的知識。
感覺:客觀事物表面的個體特征通過感覺器官直接反映在人身上。
知覺:人們對客觀事物表面各種特征的綜合直接反映。
表征:客觀事物現象在人腦中再現的形象。
形象:又稱模仿,是客觀事物現象在人腦中的反映。 圖像作為反映的形式是主觀的,而反映的內容則是客觀的。
科學抽象:正確反映客觀事物本質的認識方法。 抽象就是透過現象求本質,從實踐基礎上獲得的豐富的感性知識材料中去粗取精,去偽存真,從這里到那里,從表里到里。 ,改造創造功夫,剔除次要的、非本質的東西,找出主要事物的本質和本質特征,形成事物的概念。
觀念:反映客觀事物本質的理性認識。 概念是在實踐和理解的過程中形成的。 在不斷實踐的基礎上,人們反復思考豐富的感性材料,拋開事物的表面、次要、非本質因素,抽象概括事物的本質,人們的頭腦中突然產生認知過程的變化。 (即飛躍),概念就產生了。
判斷:人們運用概念對事物作出肯定或否定的結論的一種理性認知形式。
歷史與邏輯的一致性:又稱歷史事物與邏輯事物的一致性。 歷史事物是指客觀事物和人們認識的發展過程,邏輯事物是指人們用概念和范疇對歷史事物的一般反映。 辯證唯物主義正確解決了哲學的基本問題。 從物質的第一性、精神的第二性以及物質決定精神、精神反作用于物質的觀點出發,認為歷史的事物和邏輯的事物雖然是不同的范疇,但兩者本質上是相同的。
邏輯、辯證法和唯物主義認識論的一致性:唯物辯證法是科學認識論和科學邏輯。 辯證法、認識論和邏輯的一致性,是建立在唯物辯證法解決思維與存在關系問題的基礎上的。
規律:又稱法則,指事物發展過程中的內在本質聯系和必然趨勢。
法律的類型:按照法律的范圍,分為普遍法和特別法。
普遍規律又稱一般規律,是指一類事物或多種事物所共有的規律。
特殊規律是指事物所具有的規律。
一般來說,普遍規律和特殊規律的區別是相對的,在某些情況下是普遍規律。 在另一個場合,這是一個特殊的規則。
根據規律的內容和所屬領域,分為自然規律、社會規律和思維規律。
主觀能動性:又稱自覺能動性,是人們根據實踐對客觀事物的主觀認識和對客觀行動的主觀意見。 這也是人類區別于動物的特征。
實事求是:“實事”是一切客觀存在的事物,“是”客觀事物的內在聯系,即規律性。 “求”就是學習。
科學預測:根據客觀規律對事物發展趨勢進行正確的推測和判斷。
動機與效果:動機是指人們采取行動的主觀愿望,效果是指人們實際行動的客觀結果。
自在之物和對我而言的事物:“自在之物”康德指的是獨立于意識而存在但不可認知的事物。 馬克思主義有時也用“自在之物”一詞來指稱客觀存在。 馬克思主義所說的“為我之物”,是指人們所認識的事物本身。
認識世界、改造世界:認識世界是指人們在社會實踐中認識客觀世界的規律,從而能夠解釋世界; 改造世界辯證唯物主義認為事物發展的規律是辯證唯物主義認為事物發展的規律是,就是人們運用這種對客觀規律的認識,主動地改造客觀世界和主觀世界。
真理:真理作為科學知識,是人們對客觀事物及其規律的正確反映。
真理的客觀性:指客觀物質世界是人們科學知識的唯一來源。
真理的階級性:馬克思主義認為,在階級社會中,真理具有階級性。
相對真理與絕對真理:相對真理是人們對客觀世界發展一定階段的具體過程的正確認識。 它是對客觀世界的近似的、不完全的、相對正確的反映。 絕對真理是由相對真理組成的,無數相對真理的總和就是絕對真理。
(相對真理與絕對真理是對立統一)
普遍真理:對客觀事物普遍規律的正確認識。
真理標準:指檢驗真理的尺度。 馬克思主義認為,社會實踐是檢驗真理的標準。
真與假:一對認識論范疇。 真理是客觀存在的,是人們對客觀事物的本質和規律的正確認識。 人們在實踐中發現真理,在實踐中檢驗真理、發展真理。 真理的反面是謬誤,是不符合客觀事物的錯誤認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