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反腐聯合拳頭打倒許宗衡
廣東反腐聯合拳頭打倒許宗衡
□本報記者田家剛
□廣東深圳閆雅靜
6月8日,新華社發布長達數十字的新聞稿:“據中央紀委有關負責人介紹,深圳市委副書記、市長許宗衡涉嫌嚴重違紀,目前正接受組織調查。”6月11日,新華社向中組部有關負責人證實,廣東省深圳市市長許宗衡因嚴重違紀,已被免去領導職務,目前該事正按程序處理。
此前的6月3日,為迎接世界環境日(6月5日),許宗衡撰文呼吁國民大力推行低碳經濟,革除“低碳”陋習。
碳之于人類社會,就如同權錢色之于貪官,明知是毒品,卻依然肆無忌憚地揮霍。“環境日”凌晨,許宗衡夫婦被中紀委專案組帶離家,接受“雙規”。
此前,2009年4月16日,廣東政協主席陳紹基被中央紀委“雙監察”,成為廣東30年來首位被“雙監察”的省級高官。同一天,浙江省委常委、紀委書記(原廣東省委副書記、省紀委書記)王華元也被“雙監察”。許宗衡涉案后,廣東政壇再度震動。
據悉,許宗衡可能因涉嫌國美電器總裁黃光裕案被中紀委調查。去年黃光裕被捕后,其妻杜娟、公安部部長助理鄭少東等涉案人員也先后被逮捕。與此同時,“公海賭王”連超、香港黑社會老大張志泰等也相繼被抓獲。
許宗衡的犯罪原因撲朔迷離,多家媒體對其涉案原因進行了大肆報道,有的說是權錢交易,有的說是權色交易,還有的說是陰謀,諸多不為人知的細節,共同構成了“許宗衡落馬因素”。
學歷有問題
2005年6月起,許宗衡擔任深圳市委副書記、市長。2007年1月,許宗衡應人民網之邀,與網友討論“深圳的自主創新”。在座談中,許宗衡談到深圳正在籌建的深港合作大學溫州城建中專,并提到“深圳是全國人民的深圳”。
這次采訪后,人民日報的一位網友就把一個很邊緣的問題嚴肅起來,斷定許志永是貪官,其依據就是許志永的學歷造假。
許宗衡的簡歷上寫道:“中國政法大學民商法專業畢業,研究生學歷,碩士學位。”
許宗衡的初中學歷是中專,1976年8月,25歲的許宗衡畢業于湖南省交通學校汽車系,曾任班長、學生會主席。
步入政壇后,許宗衡又獲得了第二個學位。1984年6月至1986年9月,許宗衡在湘潭大學中文系學習漢語言文學,獲學士學位。此時,這位湘潭大學的“本科生”其實有另一個身份:湖南省衡陽市委組織部干部科科長;畢業前一個月,也就是1986年8月,許宗衡升任衡陽市委組織部副部長。
南下深圳后,許宗衡進入一所知名大學攻讀法學碩士。1994年2月至1996年1月,許宗衡在中國政法大學研究生院民商法專業研究生班學習。“讀書”期間,他擔任深圳市委組織部干部培訓處處長,這是專門針對學歷要求高的官員的職位。畢業前半年,許宗衡被調任深圳海天出版社黨委書記、社長。
許宗衡案后,人們更關心的是他最后的學歷:1997年8月至1999年8月,他在美國東西方國際大學攻讀工商管理碩士項目。有人斷言,許宗衡有那么多學歷,卻還想要這張“洋文憑”,可見他追求學歷完全是盲目追求。經調查發現,該校是華人在夏威夷島上開辦的私立學校,其學歷被網友形容為“水多于水母”。有網頁介紹稱:“該校及創辦人程中英于2002年因詐騙被起訴。這所大學從未得到美國正規教育部門的認可。這所“假大學”還發生過真假校長案,該校一位名叫龔天仁的老師冒用校長名義詐騙他人,于2004年被程中英告上法庭。”
閆曉培同事
深圳市主要領導中,有3人擁有博士學位,副市長閆曉培更是公認的貨真價實的博士、教授。有媒體報道稱網校頭條,許宗衡被查后,閆曉培也受到牽連。
據悉,深圳市分管城市規劃的女副市長閆曉培,在分管城市規劃建設期間,涉嫌收受賄賂,許宗衡被“雙規”后,她也被“雙指行動”(被責令在指定時間地點說明問題)。
閆曉培最后一次公開活動是在6月5日,也就是許宗衡被“雙規”的當天。據致公黨廣東省委官網6月10日消息:“2009年6月5日,致公黨深圳市委召開主席會議,主席閆曉培,副主席王大平、張曙光、韋普、羅晨虹出席會議。”
55歲的閆曉培是深圳市副市長,也是致公黨中央委員、深圳市支部主席。從政前,閆曉培曾任中山大學資源與環境學院副院長、城市與區域研究中心主任、城市與區域規劃系主任、博士生導師。從履歷上看,閆曉培是一個典型的知識分子。
2008年5月,“中國品牌研究院”推出“中國最具魅力女市長榜”,位居榜首的是深圳市副市長閆曉培,她也被稱為“中國最具魅力女市長”。
搞笑的是,今年4月,中央電視臺《新聞30分鐘》報道稱,“中國品牌研究院”是一家注冊在香港的民營機構,其在廣州的辦公地點只是一間只有三張辦公桌的辦公室,獲獎者需繳納數萬元“獎金”。
近年來,中國房地產行業成為腐敗的高發領域,一些高層領導已無法抵擋開發商金錢與權勢的全方位進攻,被稱為“城建副市長腐敗鐵律”。
分管城建的副市長貪污腐敗屢見不鮮。2003年4月,“獨霸溫州城建10年”的原副市長楊秀珠潛逃,其在房地產領域收受的賄賂和貪污金額被查出2.532億元。2006年6月初被“雙規”前成功潛逃海外、轟動全國的原全國人大代表、福建省工商局局長周金火,在擔任福州市副市長、寧德市市長期間,在房地產、土地租賃領域犯下尋租腐敗。20多年“官清正廉潔”神話的蘇州,被分管城建的副市長姜人杰打破,其涉案金額高達1.4億元。 此外,還有北京城建副市長劉志華溫州城建中專,有“三打市長”之稱的湖南郴州市城建副市長雷元利,廈門市原城建副市長趙克明,十堰市原市長馬榮華等,均因土地出讓金、房地產開發等方面的問題,被給予免職、撤職、判刑等處分。
深圳是一個發展迅速的城市,城市建設發展速度更快。閆曉培的前任分管城建的副市長,就有先例。2002年,深圳市原分管城建、土地的副市長王菊,因在房地產領域“利用職權收受巨額賄賂、禮物,為其子女、親屬不法牟利”,被“雙開”并“移送司法機關處理”。據中紀委調查,王菊僅利用職權為其女兒、女婿辦的房地產開發項目辦理土地減價手續,少付的地價款就高達1.2億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