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填表時間
高考申請將在考生收到成績通知后提交,其中本科提前錄取申請提交截止日期為6月26日12:00,本科剩余專業申請提交截止日期為6月29日17:00,高職院校申請提交截止日期為7月5日17:00。
定向招生和第一類招生的填報時間另行規定。
2. 錄取批次安排
1.今年我省普通高等學校招生批次設置本科提前批次、本科一批、本科一批、專科提前批次、專科一批五個批次。
堅實基礎計劃預計在本科提前錄取開始之前提交。
提前錄取本科生的高校(專業)包括軍事院校、公安院校、國家公派師范生、國家卓越教師計劃、農村訂單導向醫學生、空軍、海軍、民航招收院校、航海類等困難專業、全國重點馬克思主義院校的馬克思主義理論專業以及教育部批準的其他特殊高校(專業)、綜合評價錄取的相關高校等,可安排在教育部規定的本科高校(專業)提前錄取。
首批本科錄取高校(專業)范圍包括教育部直屬高校、“雙一流”建設高校、部省共建原部委重點高校和經批準參加本批招生的本科高校(專業)。
本科第二批錄取高校(專業)是除本科提前錄取批次和本科第一批錄取批次以外的本科高校(專業)。
提前錄取的高校(專業)包括培養士官專業、公安專業、司法行政警察專業、航海專業、航空勤務專業以及經批準招收專科提前錄取學生的其他高校(專業)。
專升本批次錄取院校(專業)除專升本提前錄取批次外,均為高職(專)院校(專業)。
各批次籌備申請應當同時提交。
對應錄取及一類錄取的錄取批次安排另行規定。
各批次安排大學及專業詳情請查閱我省《招生考試報告》。
2.國家級特色專業和地方特色專業在本科提前錄取結束后、首批本科生開學前錄取,其中,有特殊要求的公安、武警院校國家級特色專業在本科提前錄取中錄取。
鄉村振興計劃、省級公派教師培訓生、地方卓越教師計劃學生計劃在第一批本科生之后、第二批本科生之前招生。
第二類招生模式分為本科批次和專科批次,本科生安排在本科第二批次錄取,專科生安排在專科批次錄取。
區域教育均衡發展專項計劃招生時間安排在第二批本科生招生之后、第一批專科生招生之前。
3.職業院校在涉藏縣州試點高中起“1+2”職業教育模式(涉藏縣州以下稱“1+2”)。報名表在專科報名表之后設置,符合條件的考生可選擇填寫報名表。具體辦法另行通知。
4.報考香港中文大學、香港城市大學以外其他港澳大學的考生,可直接登錄港澳大學網站填寫網上報名表。
5.擬報考高中、中專的考生,請參照《招生考試報》公布的中專招生目錄,直接與相關學校聯系,參加學校自主招生錄取。
(三)志愿者設置
1.本科提前錄取批次、專科提前錄取批次各設1個第一志愿和2個平行第二志愿。本科提前錄取批次設1個預科志愿;本科一批、本科二批、專科批次各設9個平行第一志愿(從前到后自然排序為A、B、C、D、E、F、G、H、I,下同),本科一批、本科二批、專科批次各設6個平行預科志愿;二類招生模式本科、專科各設3個平行志愿。每個擇校有6個專業選擇和專業分配選擇。
2.本科提前錄取的國家特色專業和國家名師項目共設9個平行選擇,本科提前錄取后錄取的國家特色專業和地方特色專業各設6個平行選擇,國家特色專業、地方特色專業和國家名師項目每個擇校均設6個專業選擇和專業分配選擇。
高校專??項計劃在本科提前批次和第一批各設一個第一志愿和兩個第二志愿,高水平運動隊在本科提前批次、第一批、第二批次各設一個志愿,本科提前批次志愿僅限本批次有招生計劃高校符合條件的考生,每個學校志愿設6個專業選擇和專業分配選擇。
鄉村振興計劃、省公費師范生計劃、本土優秀教師計劃均設立9支平行志愿者,首輪志愿者僅限實施區域內本縣符合條件的志愿者,每支學校志愿者配備6名專業志愿者。
區域教育均衡發展專項計劃設立6個平行志愿,首輪志愿僅限實施區域內符合條件的市(州)報名,每個學校志愿下設6個專業志愿和專業分配志愿。
3、愿意接受學校分配專業的考生,應在學校申請表的“分配專業”欄中選擇專業,如不選擇,則視為不愿意接受學校分配專業。學校不為每個招生批次單獨提交分配專業申請。
4、每批次只在第一志愿設置定向志愿(平行志愿為A志愿)。報考定向就業招生學校且愿意定向的考生,應填寫學校定向專業志愿或選擇學校“定向分配”欄。錄取時,如填寫定向專業志愿的學生不足,學校可將選擇“定向分配”欄的考生分配至定向專業錄取。國家專項計劃、地方專項計劃、國家優師專項計劃、鄉村振興計劃、省屬公辦師范生、地方優師計劃、農村訂單式醫學生、定向培養士官生不受學校志愿序號和專業“定向分配”志愿限制。
5.報考外語(理科)專業的考生,可以同時報考理工科學院或系(學科)、專業;報考外語(文科)專業的考生,可以同時報考文科學院或系(學科)、專業;報考藝術、體育專業的考生,除本科提前錄取外,還可以同時報考空軍、海軍、民航招考及同專業其他普通院校。報考空軍、海軍、民航招考時,招考申請優先于藝術、體育專業申請(體育單招除外)。
6.每批志愿者將根據實際情況采取并行或順序招募的方式。
7.對應錄取、一等錄取的志愿者要求設置另行規定。
(四)志愿者報名辦法
全省實行網上填報志愿方式。考生應仔細閱讀有關高校招生規定和我省公布的招生章程和招生計劃,按有關規定和要求選擇填報學校和專業志愿,并對所填報志愿的真實性、準確性負責。考生應妥善保管自己的網絡登錄賬號密碼等個人信息,因考生自身疏漏或錯誤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擔。考生應在規定時間內網上填報志愿并提交確認。填報截止時間后,所填志愿不得更改。未在規定時間內完成填報的,視為自動放棄志愿。各級招生考試機構、教育高級中等學校要組織力量加強對考生填報志愿的政策解讀和技術指導。
在考生完成報名表填寫前,各級招生考試機構不得向高校提供考生的高考成績。
各縣(市、區)招生考試機構應當按照全省統一編制的軟件印制《四川省2024年普通高等學校招生考生報名表》(以下簡稱《報名表》)。
各市(州)招生考試機構應建立完備的信息管理流程和辦法,負責匯總、整理、上報考生志愿信息,確保信息完整、準確、安全。各級招生考試機構不得擅自向外界泄露志愿填報匯總、統計信息。
為做好2024年普通高等學校(以下簡稱高等學校)招生工作,保證高等學校選拔符合培養條件的新生,根據《教育部關于做好2024年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教發[2024]2號)及有關文件精神,結合我省實際,制定本規定。
高校招生工作應當貫徹公平競爭、公正選拔、公開透明的原則,對新生的德智體美勞素質進行全面考核、綜合評價,擇優錄取。
1. 高考報名
二、候選人檔案
三、思想政治品德考核
4. 身體健康檢查
五、考試及評分
六、招生規定
七、高考志愿(文藝、體育類專業除外)
8. 招生
九、關于定向班、民族班、預科班招生
10.藝術、體育類專業招生
十一、常規招生后續工作
12.違規處理
十三、本規定由四川省教育考試中心負責解釋。
1[2][3][4][5][6][7][8][9][10][11][12][13]下一頁
(一)具有高等教育入學資格的普通高等學校在校學生或已被普通高等學校錄取、保留入學資格的學生;
(二)本年度非高中畢業的學生;
(三)高中階段以欺騙手段報名并非法參加高等學校招生考試(包括全國統一考試、省級統一考試和高等學校自行組織的普通高校招生考試,以下統稱高考);
(四)因違反國家教育考試規定被暫停參加普通高校招生考試,且在暫停期限內的人員;
(5)因觸犯刑法,受過處罰,尚在處罰期限內的。屬未成年人的,依照有關法律規定執行。
(二)高職高專畢業生入學考試(以下簡稱對應錄取)考生報名條件
報考相應招生考試的考生須為中等職業學校(包括普通中專、職業高中、職業中專、成人中專、中等師范、技工學校)畢業生,其余報考條件與普通高考相同。
三、藏語、彝語類高校招生考試報名條件
報考藏彝文一類模式(以下簡稱一類模式)普通高校招生考試的考生,還須符合教育部《關于加強一類模式普通高中學生學籍管理的通知》(川教函[2013]746號)的規定,具體報名資格審核辦法由阿壩州、甘孜州、涼山州招生考試機構制定。
高考報名后至考試開始前,如發現已在我省報名高考的考生不符合上述報名條件的,省教育考試機構將取消其高考報名資格。
(四)報名方式
我省高考報名辦法和工作安排按照《關于做好我省2024年全國普通高等學校招生考試報名工作的通知》(川招考辦函[2023]51號)執行。
二、候選人檔案
(一)考生檔案包括電子檔案和紙質檔案。考生電子檔案是高校錄取新生的主要依據,其內容主要包括考生基本信息、思想政治品德測評或評語、高中學業水平測試成績、體檢信息、志愿者信息、高考成績信息、參加高考考生誠信記錄(主要指考生在入學考試過程中違規行為的簡要事實及處理結果)以及試點市(州)學生綜合素質反映材料等。考生電子檔案中的數據須確保真實準確、規范圖像,并與考生《考生登記表》、《體檢表》、《報考學校(專業)志愿表》、各科考試成績等紙質材料內容一致。
(二)考生紙質檔案歸檔工作堅持報名點、縣級招生考試機構、市(州)招生考試機構三級質量檢查驗收制度,責任落實到人。各中學、考生工作單位要對《考生報名表》《體檢表》《志愿表》等材料內容逐項檢查,是否真實、規范、準確、工整,有無錯填、漏填,各表同一項目內容是否一致,報考人簡歷是否連續。各類加分材料必須層層審核、蓋章。各中學要加強考生檔案建立與管理,對考生紙質檔案的客觀真實性負責。對弄虛作假的,一經發現,嚴肅追責。
參加相應招生考試的考生建檔工作,除《四川省2024年普通高等學校招收中職畢業生實施細則》有特殊規定外,按照上述方式進行。
三、思想政治品德考核
(一)思想政治道德考核(以下簡稱政考)主要考核考生自身的實際表現。
政審工作按照省招生考試委員會、教育廳《關于做好我省2002年普通高等學校招生政治思想品德考核工作的通知》(川招考函[2002]16號)有關規定執行。
應聘人員所在學校或單位應對應聘人員的政治態度、思想品德等進行全面考核,并對其真實性負責。無所在學校或單位的應聘人員原則上由所在鄉鎮或街道辦事處進行考核。考核內容應完整、準確地反映在《應聘人員登記表》中。
(二)考生有下列情形之一,且未能提供對錯誤認識和改正錯誤實際表現的證據的,視為思想政治道德考核不合格:
1.言行違背憲法所確定的基本原則或者參加邪教組織,情節嚴重的;
2.違反《刑法》或者《治安管理處罰法》,受到刑事處罰或者治安管理處罰,情節嚴重、性質惡劣,尚在處罰期限內的。
4. 身體健康檢查
凡報考高等院校的考生均應參加體檢(以下簡稱體檢),如實填寫既往病史。如因身體狀況等特殊原因不能參加特定體檢的,須提供特定體檢醫院的相關材料。
(一)地方招考委員會要加強對體檢工作的領導,加大督促檢查力度,明確分工,落實責任,確保體檢質量,實行責任追究制。
(二)體檢由縣(市、區)招生考試機構、衛生健康部門組織實施。體檢在指定醫院或相應醫療機構進行。選取思想政治工作好、業務技能強、作風端正、勇于堅持原則、責任心強且當年無子女參加高考的醫務人員參加體檢。主任醫師應當具有副主任醫師(含)以上職稱。
主考醫院或相應醫療單位要按照教育部、原衛生部、中國殘聯《關于印發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的通知》(教[2003]3號)、省招生考試委員會、原省衛生和計劃生育委員會《關于做好我省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的通知》(川考委函〔2017〕2號)和省招生考試委員會、原衛生廳《轉發教育部辦公廳 衛生部辦公廳關于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取消乙肝檢測的通知》的要求,做好體檢工作。 學校應當按照有關規定和要求,對考生的身體健康狀況作出相應、規范、準確的體檢結論,并對其真實性負責。
(三)高校可以根據《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指南》的有關要求,結合本校辦學條件和專業培養要求,對考生的身體健康情況提出附加要求,附加要求應當合法合理,并有詳細的說明和解釋,并在招生規定中向社會公布。
軍事院校招生、士官定向培養、公安院校招生體檢另行規定,其他學校有特殊要求且符合規定的,由學校自行組織相應考試。
(四)對體檢結論為“學校不予錄取”的考生,考生提出異議的,由縣(市、區)招生考試機構組織復檢;復檢后仍不能得出準確結論的,考生應申請主考官簽署意見,由縣(市、區)招生考試機構出具情況報告,報市(州)招生考試機構,市(州)招生考試機構確定再次復檢的醫院。復檢工作原則上應于4月30日前完成。對復檢結論仍有異議的,由省招生考試委員會指定的最終復檢醫院作出最終決定。
(五)非招生考試機構指定的醫療機構向考生提供的體檢材料及結論無效。
(六)體檢費用按照各市(州)物價、財政部門核準的標準收取,體檢承辦單位除按規定向體檢對象收取體檢費外,不得再收取其他任何費用。
(七)自5月底起,考生可登錄本市(州)指定平臺查詢本人體檢信息,通過對照體檢限制條款,在填報報名時避開限制專業。
五、考試及評分
1. 審查
1.我省2024年高考語文、數學(文科)、數學(理科)、文科綜合、理科綜合、外語(含英、俄、日、德、法、西)、漢語全國統一試卷全部使用全國統一試卷,試卷由全省統一印制。
考試必須在規范的考場進行。考點應當設在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所在地,并按照有關規定管理。因特殊情況需要在縣級人民政府所在地以外地區增設考點的2024高考志愿填報,須經省級招生委員會批準。各級招生考試機構應當按照教育部、中國殘聯《關于印發殘疾人參加全國統一考試管理規定的通知》(教發[2017]4號)有關要求,為殘疾人報名考試提供合理便利。
2.高考各科目的試題(含分題)和參考答案在該科目考試使用前屬于絕密級;高考評分參考(指南)在該科目考試使用前屬于絕密級,自使用之日起轉為秘密級,保密期連續計算5年;高考閱卷過程中依據評分參考(指南)制定的評分規則屬于國家秘密管理。
全國教育考試省統考試題(含分題)及參考答案在該科目考試使用前屬于保密性質,省統考答題參考資料在使用前屬于保密性質,使用后5年內按不得公開披露資料管理。
普通高等學校單獨考試的試題(含分題型)及參考答案在本科目考試使用前屬于保密;普通高等學校單獨考試的評分參考(評分規則)在使用前屬于保密,使用后5年內作為不得公開披露資料管理。
三、各級招生考試機構及參與出題、制卷、閱卷的相關單位要嚴格按照國家和省有關規定保管和使用涉密資料,加強安全保密設施建設,完善安全保密規章制度,采取有效措施加強監督檢查,進一步完善應急機制、值班制度、首次報告制度等,確保安全保密工作萬無一失。一旦發生泄密事件,事發單位要第一時間向省教育考試院直報,并立即采取措施,防止泄密范圍進一步擴大。
四、各位考生應在高考前主動了解并嚴格遵守省教育考試院公布的《四川省2024年全國普通高等學校招生考試考點規則》,考試期間應服從考場管理。
5.全國普通高等學校招生考試將于6月7日、8日舉行,各科目考試時間(北京時間)如下:
(1)文科生參加漢語、數學(文科)、外語、文科綜合(含政治、歷史、地理)四門考試;理工科生參加漢語、數學(理科)、外語、理科綜合(含物理、化學、生物)四門考試。漢語、數學、外語(含聽力)滿分為150分,文科綜合、理科綜合滿分為300分,總分為750分。
外語科目共六種:英語、俄語、日語、德語、法語、西班牙語,考生可選擇其中一種參加考試。
報考外語專業的考生還需參加外語口語考試,外語口語考試滿分為100分。外語口語考試將于6月9日、10日由各縣(市、區)招生考試機構組織舉辦,參加外語口語考試的考生需按照各縣(市、區)招生考試機構規定報名。
(2) /Yi two-mode ( to as the -mode ) only from the three of Aba, Ganzi, and and the five of , , , , and . In to the , they must also take the ; the -mode Yi only Yi from the five () of , Ganzi, , , and Ya'an. In to the , they must also take the Yi . The score for and Yi in the -mode is 150 . The time is from 9:00 to 11:00 on June 9.
6.一流的大學入學考試將從6月7日至6月9日統一組織和實施。每個受試者的檢查時間(北京時間)如下:
7.申請軍事學院的候選人必須參加省級軍事地區招生辦公室的政治評估,訪談和軍事檢查;申請消防和救援學院必須參加由省火和救援隊組織的政治評估和身體檢查,以及由省級森林消防隊組織的心理測試和訪談。
北京郵政局和電信大學的申請人必須參加由入學式學校組織的面試。
中國政治科學與法律大學,西南政治科學與法律大學,中央金融與經濟學大學,東中國政治科學與法律大學以及西北政治科學與法律大學的刑事調查,公共安全,邊境管理和刑事科學和技術專業的訪談要求,以及中央司法學院的所有專業學生,并由中央司法學院的所有學生確定和宣布。
8.申請建筑,城市規劃,景觀和其他專業的候選人在建筑學校和部門(部門)應在徒手繪圖中具有一定的基礎。
9.除了上面列出的學校外,四川的大學被批準組織訪談和測試,并宣布打算申請的訪談和測試方法。 5。
2.標記
1.對國家和省級統一考試論文的審查將由省級招生委員會組織,所有論文將在線審查。
大學有責任承擔標記論文的任務,學院,中學和相關部門有義務選擇標記的教師,而相關學校應遵循統一的省級招生和考試委員會的部署,并在所有方面進行統治,并在所有方面進行統治。 (指南)由問題設置機構和候選人答案的實際情況提供,以加強標記文件的管理,以確保標記過程的安全性和結果的準確性。
2.候選人可以登錄省教育考試局的官方網站,以檢查其分數并打印自己的成績單。
對他們的分數有疑問并需要申請得分重新檢查的候選人應在6月25日12:00之前向縣(城市,地區)招生和考試機構注冊。錄取和考試機構將逐步將得分重新檢查結果通知候選人。
VI
(1)高校應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的高等教育法以及教育部的相關法規制定其錄取法規。
(2)大學和大學的入學條例是向公眾宣布相關信息的必要形式,應根據注冊法規進行招生工作。
and must their to the " " and ( to as the " " ) of the China ( to as the " " ) the time; the that have been and filed can be to the , and once , they be . If there are , they be to the in a after the of the and in to the . In the (), all and the 's type, level, and fees, use the name that is with the or , and may not use , as by the state. The legal of the shall be for the of the 's and .
(3)入學條例的內容必須是合法,真實,準確和標準化的。 主要內容包括:大學的全名,學校的地址(必須指示分支學校,校園等),水平(本科生,更高的職業學院或初級學院),學校的類型(例如普通或成人學院,公立或成人學院網校頭條,公立或私立學校或獨立學院或獨立的學院,更高的職業學院或更高的職業和技術學校,等等,等等外語用于專業教學和培訓,男女學生的批準比例,意識形態和道德評估和身體健康狀況的要求,候選人的錄取規則(例如,使用候選人的獎金分數,候選人的使用,以同一招生的姓名來處理候選人的候選人,主要安排了候選人的主要安排和主要的錄取方法簽發學術證書的學校,證書類型和其他信息2024高考志愿填報,聯系電話號碼,網站和其他事項。
省級教育考試局從“陽光學院入學考試”平臺下載學校的錄取法規,并匯編與候選人的申請和入學以及學校網站相關的主要內容,并向公眾宣布。
(iv)相關學院和大學所制定的特殊檢查和入學方法必須遵守教育部和我們省的相關法規,并且不得與學校的特殊考試工作計劃的內容相矛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