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輪高考綜合改革是黨中央、國務院直接領導和推動的重大改革。 我省《實施方案》既體現了黨中央、國務院的決策部署,又吸收和借鑒了試點省份的成功經驗,充分考慮了我省原有高考模式等因素、基礎教育發展水平、高等教育及學科專業布局等。 該計劃主要包括四個方面:
一是完善普通高中學業水平考試制度。 普通高中學業水平考試分為資格考試和選拔考試。 資格考試成績是高中畢業的主要依據。 選拔考試成績計入考生總成績,是進入普通院校錄取的重要依據。
二是完善普通高中生綜合素質評價體系。 評價內容包括思想品德、學術水平、身心健康、藝術素養、勞動和社會實踐五個方面。 客觀記錄學生的成長過程,形成綜合素質評價檔案,為高校招生提供參考。
三是深化普通高校招生改革。 普通高等學校招生以高考統一考試語文、數學、外語科目成績和三門選修科目學術能力考試成績為依據,參照綜合素質評價,即“兩基、二基”。一份參考”錄取模式。 “新高考”考試科目包括語文、數學、外語三門統一高考科目和學業水平考試三門選修科目。 其中,考生應從物理、歷史中選一科,再從思想政治、地理、化學、生物中選兩科,即“3+1+2”模式。 考生總成績由統一高考科目成績和學業水平考試選修科目成績組成,滿分為750分。 其中2024高考改革方案,統一高考科目語文、數學、外語原成績計入考生總成績,每科滿分150分。 選修科目中,物理或歷史原成績計入考生總成績2024高考改革方案,每科滿分100分; 考生自選的思想政治、地理、化學、生物2個科目評分后計入考生總成績。 每科分數為100分。 2024年起,統一高考招生分為物理和歷史兩類,分別招生計劃、單獨評分、單獨招生。 高考成績公布后,考生填寫申請表,實行并行申請錄取。
四是完善高職院校分類考試招生錄取工作。 高等職業教育實行分類考試招生,高職院校招生考試與普通高等學校招生考試相對分開。 高職分類考試招生每年春季舉行,分為高職單獨考試招生和高職對應考試招生兩種。 高職院校招生文化素質考試由全省統一組織,職業技能考試由招生院校自主實施。 高職對口考試招生文化素質考試和職業技能考試在全省范圍內統一組織。
《實施方案》進一步加強制度設計,注重統籌協作,體現教育為本,注重科學選拔人才,確保公平正義。 我們努力為每個學生提供適合的升學路徑,為不同的學生提供多元化的成長路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