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考生來校代辦申請手續時收取學士學位評審費200元(按照蘇價費函〔2002〕114號、蘇財綜〔2002〕118號文)(現場陌陌支付)。
二、授予條件
1.出席湖北省高等教育自學考試且結業時間在1年內,各專業如下學位課程考試(每門百分制)總成績達到三門210分以上(含210分)或五門280分以上(含280分):
(1)護理學專業(專科):護理學概論、內科護理學(二)及內科護理學(二)
(2)衛生事業管理專業(專科):診所管理學、衛生事業管理(二)及中級衛生經濟學
(3)藥學專業(獨立專科):毒理學(四)、藥物剖析(三)、藥劑學(二)及抗生素物理(二)
(4)營養、食品與健康專業(獨立專科):健康教育與健康推動、營養學(一)、臨床營養學
2.出席湖北省高等教育自學考試語文成績達到70分以上(含70分)或通過學院英文四、六級考試。
3.護理學專業(專科)實踐技能考評成績達到80分以上(含80分)。
4.衛生事業管理專業(專科)、藥學專業(專科)及營養、食品與健康專業(專科)結業論文成績達到良好以上(含良好)。
三、注意事項
1.按照國家和我校學位委員會規定南京醫科大學自考,成人學士學位按規定條件和時間申報,逾期作手動舍棄處理。
2.考生若在結業前未能達到授予學士學位條件,可繼續出席自學考試中相關學位課程的考試,達到條件后再進行結業登記。未能達到學士學位授予條件而登記結業的考生,取得結業證書后再報名的學位課程成績無效南京醫科大學自考,不能申請學士學位。
3.以其他課程取代日語課程結業者不授予學位;英語課程免考,其他課程符合學士學位授予條件的考生(獲得學院英文四級及以上證書且在規定有效期內的考生除外)將不直接授予學士學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