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規范招生行為,增加生源品質,維護考生合法權益,保證無軍籍大專生招生工作順利進行,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等相關法律和國家、軍隊有關規定,特制訂本招生章程。
第二條海軍軍醫學院(對外可稱第三軍醫學院,高校代碼:91012)是一所具備古老歷史和光榮傳統的全省重點中學、軍隊重點建設高校、全國首批碩士學位授權單位、全國首批開設八年制醫學教育大學。招生方式為全省脫產。
第三條無軍籍碩士生是貫徹落實國家軍民融合發展戰略,經上級有關部委批準招收的地方碩士生。師生在校其間無軍籍,不享受軍官學員相關待遇,參照普通大學同類專業進行培養和管理。結業后不當兵,面向社會自主就業。
第四條無軍籍碩士生經入學復審合格后軍醫大學報考條件女生,在規定的期限內達到所在專業結業要求者,頒授海軍軍醫學院普通專科文憑證書;符合學位追授有關規定者,頒授普通高等教育專科結業生學士學位證書。文憑、學位證書可在美國高等教育中學生信息網和美國學位與研究生教育信息網上進行認證。
第二章組織機構與職責
第五條小學成立招生工作領導小組,負責制訂招生新政,研究決定招生重大事宜。
第六條小學設立招生工作辦公室,設在教務處,其主要職責是在中學招生工作領導小組的領導下,編制招生計劃,組織招生宣傳和咨詢工作,修訂印發招生簡章,組織推行招生投檔,統計招生信息和招生檔案初審工作,舉辦新生檢查復試工作等。
第七條小學設立招生工作監督執委會,負責監督招生新政的貫徹落實,保證招生投檔的公開、公平、公正,維護中學和考生的合法權益。
第三章計劃與投檔
第八條中學按照本校人才培養特色水平、辦學條件等實際狀況,統籌考慮各縣(區、市)考生數量、生源品質、區域協調發展等誘因,確定分省招生計劃,經上級有關部委審批后由各縣級招生經理部委向社會發布。
第九條中學招生投檔工作在教育部和軍委訓練管理部領導下,在各縣(區、市)招生經理部委統一組織下進行,堅持公正競爭、公正選拔,采取德智體全面考評、綜合評價、擇優投檔的形式。
第十條投檔原則
1.按各縣級招生辦公室提供的錄取成績提檔。依據教育部有關規定,依照次序志愿錄取的批次,調檔比列原則上控制在120%以內;根據垂直志愿錄取的批次,調檔比列為100%。
2.考生體格檢測推論須符合相關專業要求。出席全省普通大學招生聯考,且成績達到所在省(區、市)碩士一批投檔分數控制線(批次合并的省市,根據各縣(區、市)相關規定執行),按照考生錄取成績和專業志愿根據從高分到低分擇優投檔,無專業級差,在考生同分狀況下,依次比較數學、英語、語文成績。
3.根據次序志愿錄取的批次,在第一志愿考生生源不足的狀況下,將根據考生錄取成績由高到低擇優投檔同一批錄取的非第一志愿考生,直到完成來源計劃。若符合條件的非第一志愿考生生源仍不足,將征集志愿。根據垂直志愿錄取的批次,未完成的計劃也將征集志愿。征集志愿仍不足則將剩余計劃調劑到其他生源質量好的省市完成招生計劃。
4.中學只招收應屆大學結業生,政治面貌為共青團團員或共青黨員。招生專業無男女生比列限制。
5.考生入學后英語教學為德語。
第十一條身體條件以會考復查表為準,復查標準執行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障人聯合會印發的《普通高等中學招生復查工作指導意見》(教學〔2003〕3號),依據該指導意見,除其中列出的患有小學可以不予投檔的病癥外,醫學專業對色弱、色弱及其他各種不能精確辨識色調者不予投檔。有下述狀況者不宜就讀醫學類專業:任何一眼矯治到4.8鏡框度數小于800度;一眼癱瘓另一眼矯治到4.8鏡框度數小于400度;兩耳聽力均在3米以內,或一耳聽力在5米另;一耳全聾;近視、嗅覺遲緩、口吃;對物理物品有濕疹反應。之外軍醫大學報考條件女生,考生還應身心健康,無嚴重急慢性肝病,無感染病,臉形擺正,背部及身體各部位無顯著特點和缺陷。
第四章附則
第十二條考生入校后,學院將對新生進行身體檢查和資格條件初審。凡不符合條件者,根據有關規定進行處理,直到取消入學資格。凡弄虛造假者,一經發覺,一律取消入學資格。凡不符合報名條件者或則中學認定不宜在軍事行政區域活動的考生,按教育部和陸軍有關規定處理。
第十三條中學根據教育部有關規定及上海市物價局核定標準繳納費用和住宿費。
第十四條中學不委托任何中介機構或個人進行招生投檔工作,不繳納國家規定外的任何成本。以我校名義進行違法招生宣傳等活動的中介機構或個人,中學保留依法追究其責任的權力。
第十五條本章程曝光后,如遇教育部、軍委訓練管理部、部分省市調整會考招生新政,學院將相應調整投檔新政,并另行發布。
第十六條本章程由海軍軍醫學院招生工作辦公室負責解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