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經濟困難的全日制本、專科學生(含高職學生)、第二學士學位學生和研究生,可以通過戶籍所在地縣(市、區)學生資助管理機構申請國家助學貸款(部分地區可直接向有關金融機構申請),學生和家長為共同借款人,共同承擔還款責任。
1. 申請條件
①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②誠實守信國家開發銀行生源地助學貸款系統,遵守法律法規;
③經國家有關規定批準舉辦實施高等教育的全日制普通本科院校、高等職業院校、高等技術院校(含民辦高校、獨立學院,學校名單以教育部公布為準)正式錄取,并取得真實、合法、有效的錄取通知書的新生或本專科生、研究生、第二學士學位學生;
④學生入學前戶籍及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戶籍均在本縣(市、區);
⑤ 家庭經濟困難,現有收入不足以支付完成學校學業所需的基本費用。
2. 申請程序
助學信用貸款按年度申請、審批、發放。學生在新學期開學前向家庭所在地縣(市、區)學生資助管理中心提出貸款申請(部分地區可直接向有關金融機構提出申請)網校頭條,縣級學生資助管理中心負責對學生提交的申請進行初步資格審查,金融機構負責最終審批、發放貸款。
3. 貸款金額
每位借款人每學年申請貸款金額原則上不超過6000元。
4.貸款利息
助學貸款利率以同期中國人民銀行公布的同檔次基準利率為準國家開發銀行生源地助學貸款系統,不上調。學生在校期間利息由政府全額補貼,畢業后的利息由學生本人及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共同承擔。
5.還款期限及還款方式
生源地學分助學貸款期限原則上為全日制本、專科學制加10年,最長為14年。其中,生源地學分助學貸款期限為在校學生剩余修業年限加10年。對修業年限超過4年或繼續攻讀研究生、第二學士學位的學生,畢業后還款期限相應縮短。學生入學至畢業后兩年為寬限期。寬限期后,學生及其家長(或其他法定監護人)應按照貸款合同的約定,按年分期償還貸款本息。
注:學校鼓勵學生申請信用型助學貸款,特別是國家開發銀行助學貸款,學校學生資助中心將與學生密切配合,協助學生申請此類貸款。
學生貸款支付賬戶說明
開戶銀行總部:中國工商銀行
銀行號碼:7
學校戶名:上海電力學院
賬戶名稱:中國工商銀行上海市浦江支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