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貫徹落實黨中央關于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工作的方針政策和自治區黨委、市委的有關決策部署,堅持和加強黨的領導在履行職責過程中集中統一領導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工作。 主要職責是:
(一)貫徹執行國家和自治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發展規劃和政策。 組織起草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地方性法規。 制定相關政策措施并組織實施并進行監督檢查。
(二)落實人力資源開發規劃和政策,制定全市人力資源開發實施細則。 制定并組織實施全市人力資源市場發展規劃和人力資源流動政策,建立全市統一規范的人力資源市場,促進人力資源合理流動和有效配置。 牽頭制定全市高校畢業生就業政策。 會同有關部門制定人才培養、引進、使用、評價、事業單位公開招聘、激勵等政策。
(三)制定全市城鄉就業發展規劃和政策,完善公共就業服務體系。 統籌建立城鄉勞動者職業培訓體系,組織實施就業援助制度。 牽頭制定高校畢業生就業政策。 制定實施職業資格制度的相關政策,統籌建立城鄉勞動者職業培訓體系。 制定技工學校和職業培訓機構的發展規劃和管理規則。
(四)統籌推進覆蓋城鄉的多層次社會保障體系建設。 制定并組織實施全市養老、失業、工傷等社會保險政策和標準以及補充保險。 制定養老、失業、工傷等社會保險及其他補充保險基金的管理和監督制度。 編制本市相關社會保險基金預決算草案。 參與制定本市相關社會保障基金投資政策。 會同有關部門按照國家要求落實全民參保計劃,建立統一的社會保險公共服務平臺。
(五)負責全市就業、失業、社會保險基金等情況的預測預警和信息指導。 制定應對預案,實施防控,保持就業形勢穩定和社會保險基金總體平衡。
(六)協調落實勞動人事爭議調解仲裁制度和勞動關系政策,推廣勞動用工備案制度,完善勞動關系協調機制。 落實員工工作時間、休息、休假、休假制度和特殊勞動保護政策,杜絕非法使用童工、女工、童工現象。 組織實施勞動保障檢查,協調勞動者維權工作,依法查處重大案件。
(七)牽頭深化職稱制度改革,制定全市專業技術人員管理、繼續教育和博士后管理政策,負責高層次專業技術人才選拔和培養工作;制定吸引外國(境外)專家和留學生來我市工作的政策。 按規定權限負責辦理部分外國人來華工作許可。 制定技能人才培養、評價、使用和激勵政策并組織實施。 制定實施職業資格制度的相關政策,建立多元化的職業技能評價機制。
(八)會同有關部門指導全市事業單位人事制度改革,制定事業單位人員和代理工作人員管理政策實施意見,負責規范崗位等人員綜合管理工作事業單位按照管理權限訂立勞動合同。
(九)會同有關部門制定全市表彰獎勵制度,綜合管理全市表彰獎勵工作。 承擔全市考評表彰工作。 根據授權,承辦以市委、市政府名義開展的市級表彰獎勵活動。
(十)會同有關部門制定全市事業單位人員工資收入分配政策實施意見,推動建立企事業單位人員正常加薪和支付保障機制。 制定企事業單位職工福利和退休政策實施意見。
(十一)會同有關部門制定和實施農牧業農民工綜合政策和規劃,推動農牧業農民工相關政策落實,協調解決重點難點問題,維護農民工合法權益和農牧業農民工利益。
(十二)承辦市委、人民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十三)功能改造
深化簡政放權、放管結合、優化服務改革,規范和優化對外辦事事項,落實國家職業資格制度,加強事中事后監管,創新就業、社會等公共服務方式。加強信息共享,改善公共服務。 等級。
(十四)相關職責分工
1、與市教育局相關職責分工。 畢業生就業政策由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牽頭,會同市教育局等部門制定。 市教育局負責高校畢業生離校前的就業指導和服務。 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負責高校畢業生離校后的就業指導和服務。
2、市科技局相關職責分工。 外國人來華工作政策制定中,A類人員政策由市科學技術局會同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制定。 乙類、丙類人員政策由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會同市科學技術局制定。 由技術局開發。 在外國人來華工作許可的組織實施方面,繼續沿用現有的《外國人來華工作管理服務系統》,由市科技局負責管理和維護。 繼續使用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外國專家局聯合印制的《外國人工作許可證》。 A、B類人員工作許可由市科學技術局會同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組織實施。 丙類人員工作許可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組織實施。 雙方部門在簽發工作許可前均應向出入境管理部門會簽。
2、內部機構
(一)辦公室
負責機關日常運作、承辦會議組織、稿件起草、文件處理、檔案、保密、規章制度建設、安全保衛等。負責綜合管理及其他機關信息化、辦公自動化的規劃和建設、政務公開。 負責派出機構及相關機構的設置和人事管理。 組織開展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領域改革推進工作。 指導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體系建設。 制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系統干部教育培訓工作方案并組織實施。 (聯系電話:-,負責人:徐大明)
(二)政策法規與仲裁處
組織開展人力資源社會保障政策、科研項目、綜合調查等研究; 承擔機關規范性文件合法性審查工作; 承擔有關法制宣傳、法律咨詢和相關法律事務,制定本市勞動人事爭議調解仲裁條例、政策和人力資源社會保障系統信訪工作制度并組織實施,指導和監督勞動人事爭議調解仲裁工作。人事糾紛。 承擔市仲裁委員會辦公室的具體工作。 協調處理重大勞動人事爭議案件。 (聯系電話:-,負責人:張曉峰)
(三)計劃財務科
負責本機構的財務及所屬機構的經費籌措、基本建設投資和國有資產管理工作。 編制全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發展規劃和年度計劃并牽頭組織實施。 組織編制就業及相關社會保障基金(基金)預決算草案。 參與制定就業和社會保險基金(基金)財務管理制度。 負責信息規劃和統計管理。 (聯系電話:-,負責人:李茹)
(四)資金監管科
開展基本養老、失業、工傷保險基金、特殊就業基金、人才發展基金等監督檢查,組織查處重大案件。 監督企業(職工)年金和個人儲蓄養老保險基金的管理和運作。 落實基本養老、失業、工傷等社會保險基金監督制度并組織實施。 (聯系電話:-,負責人:遲永華)
(五)就業促進和農牧業農民工工作科
制定全市就業計劃、年度計劃、勞動者公平就業、農村牧區勞動力轉移就業、勞動力跨地區有序流動等工作并組織實施。 指導全市公共就業服務體系建設,實施公共就業服務管理。 落實自治區促進高校畢業生就業年度計劃和就業工程管理服務制度并組織實施。 組織實施全市就業援助制度。 落實特殊群體就業政策并組織實施。 綜合落實農牧業外出務工政策法規并組織實施。 組織協調農牧業農民工就業后的社會公共服務和權益保護事務。 落實失業保險相關政策。 (聯系電話:-,負責人:徐曉媛)
(6) 人力資源開發科
制定全市人才發展政策,組織實施高層次人才引進和重大人才工程活動。 制定人力資源市場、人力資源服務業發展、人力資源流動的政策和規劃。 指導和規范人力資源市場和人力資源中介服務機構的經營活動。 負責人力資源市場信息相關工作。 落實事業單位公開招聘相關政策并組織實施和監督檢查。 按照管理權限負責本級市級機構的人員調配。 (聯系電話:-,負責人:韓云)
(七)專業技術人員管理科
牽頭推進全市職稱制度改革。 制定全市專業技術人員管理辦法,組織指導職稱評審。 監督檢查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制度的實施情況。 負責享受政府特殊津貼專家、有突出貢獻的中青年專家等高層次專業技術人才的選拔、推薦和管理工作。 負責專業技術人員繼續教育綜合管理工作,指導、協調和管理專業技術人員職業資格培訓工作,指導專業技術人員培訓教學機構的認定。 (聯系電話:-,負責人:康黎明)
(八)事業單位人事管理科
指導協調全市事業單位人事制度改革和人事管理工作。 制定全市事業單位、機關工作人員管理辦法并組織實施。 按照管理權限負責本市市屬事業單位崗位設置、崗位招聘等工作。 按照管理權限負責同級市政府部門所屬事業單位科級干部的任免和年度考核及備案工作。 承辦部分市級領導人員的行政任免手續。 會同有關部門管理、指導和實施企事業單位管理人員的培訓教育工作。 (聯系電話:-,負責人:王建軍)
(九)工資福利科
制定全市事業單位和機關工作人員工資收入分配、福利和退休政策并組織實施。 負責同級市屬事業單位績效工資考核總額、工資基金審核、人員工資確定、審核、備案工作。 辦理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退休審批,確定死亡、喪葬費和撫恤金。 制定全市范圍的表彰獎勵制度,并按照規定的程序和管理權限開展工作。 綜合管理全市評價表彰工作。 (聯系電話:-,負責人:賈永紅)
(十)職業能力建設科
制定本市城鄉勞動者職業培訓辦法和規劃,建立健全終身職業技能培訓體系并組織實施。 制定技能人才培養、評價、使用和激勵政策。 制定實施職業技能資格制度的相關政策。 指導實施職業分類、職業技能國家標準和行業標準。 指導技工學院、高技能人才培養基地、大師工作室和公共實訓基地建設。 (聯系電話:-,負責人:何靜)
(十一)勞動關系科
落實勞動關系政策,規范勞動用工管理,實行勞動用工備案制度,推進社會信用體系建設,構建和諧勞動關系。 落實員工工作時間、休息、休假、休假制度和特殊勞動保護政策,杜絕非法使用童工、女工、童工現象。 制定本市國有企業負責人薪酬政策和薪酬決策機制,指導和監督國有企業負責人薪酬實施。 建立企業薪酬調查和發布制度。 (聯系電話:-,負責人:康福忠)
(十二)養老保險部
制定本市機關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和職業年金政策并組織實施。 落實全區基本養老保險、企業年金和企業職工退休政策。 制定全市養老保險基金預測預警制度。 參與制定全市養老保險基金管理規定。 負責同級市屬企業職工退休審批。 制定本市城鎮居民和失地農牧民社會保障政策、規劃和標準。 參與制定本市農村牧區社會保險基金管理辦法。 制定征地規劃中被征地農牧民社會保障措施的審核辦法并組織實施。 (聯系電話:-,負責人:薛文杰)
(十三)工傷保險科
落實工傷協議代理管理、康復、工傷預防、鑒定鑒定等相關政策。制定全市工傷保險和補充保險政策。 組織實施勞動能力鑒定和工傷鑒定工作,指導旗縣區勞動能力鑒定和工傷鑒定工作。 負責市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辦公室的日常工作。 (聯系電話: ,負責人:賈福明)
(十四)政府服務組
負責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領域政務服務標準化、新聞宣傳、信息化建設,牽頭組織實施“互聯網+政務服務”工作。 負責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社會信用體系建設。 負責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領域“放管服”改革相關工作。 負責管理入駐市政務服務中心的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系統的事務。 (聯系電話:-,負責人:周鵬高)
(十五)信訪監督科
制定全市勞動保障監察工作制度并組織實施。 協調勞動權益保護工作,組織開展勞動監察,處理有關突發事件,依法查處重大案件。 指導全市勞動監察工作。 負責機關信訪工作。 (聯系電話:-,負責人:余銳)
辦公地址:臨河區烏蘭布和路東200米
辦公時間:上午9:00-12:00,下午15:00-18:00(周一至周五,法定節假日除外)
聯系方式:0478-
負責人:嚴永春
所屬單位:
(一)市就業服務中心
一、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就業政策和法律、法規; 參與研究、制定和實施本市就業政策、實施辦法和發展規劃; 開展就業創業政策宣傳工作; 指導全市公共就業服務活動,發布公共就業服務信息,完善公共就業服務體系,促進城鄉勞動者平等就業。
(二)負責全市農牧業剩余勞動力轉移就業管理和業務協調指導; 參與制定和實施全市農牧業剩余勞動力跨區域有序流動政策、農牧業外出務工綜合政策和發展規劃。
(三)負責落實青年就業創業政策和就業計劃,指導青年就業實習; 負責落實高校畢業生就業創業政策,指導高校畢業生就業創業服務。
(四)參與城鄉勞動者職業技能培訓和創業培訓政策及發展規劃的制定和實施; 指導協助各類職業學校、職業培訓機構開展職業技能培訓和創業培訓,對職業培訓機構進行不定期跟蹤走訪。
(五)落實城鄉職工創業支持政策,參與城鄉職工創業工作計劃的制定和實施,推動本市創業園區建設; 開展創業指導和創業跟蹤服務,落實創業保障實施辦法。
(六)貫徹執行國家失業保險政策和法律、法規。 參與制定失業保險基金管理相關規定和失業保險基金財務管理制度; 承擔全市失業保險基金預決算草案的編制; 建立失業預警監測體系。
(七)承擔就業相關數據統計、處理和分析工作。 參與制定就業信息網絡發展規劃; 承擔全市公共就業服務信息化建設:負責人力資源狀況調查。
(八)參與制定本市就業補貼資金使用管理實施辦法和編制就業補貼資金預決算; 參與制定本市就業補貼資金使用和分配方案,指導落實就業補貼資金各項補貼措施,負責本市就業補貼資金使用管理的輔助工作監督檢查。
(九)承擔巴彥淖爾市農民牧業農民工服務專項工作組辦公室日常工作。
(十)完成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交辦的其他任務。
2、內部機構
巴彥淖爾市就業服務中心內設7個機構:
(一)綜合科目。 負責中心的日常管理、綜合協調和運行保障; 負責綜合稿件的起草和綜合會議的組織; 負責中心的通訊、宣傳、保密、保密、保衛等工作; 負責中心黨建、紀檢、群團、人事等工作。 (聯系電話:-,負責人:張忠堂)
(二)城鎮就業服務科。 負責完善公共就業服務體系和人力資源狀況調查; 落實城鄉勞動者平等就業制度; 指導公共就業服務和網絡招聘等活動,發布公共就業服務信息; 落實就業失業登記和就業援助制度; 承擔就業相關數據統計、處理和分析工作; 協助推進全市公共就業服務信息化建設。 (聯系電話:-,負責人:林向光)
(三)農牧區就業服務科。 負責全市農牧業剩余勞動力的就業管理和業務指導; 參與制定和實施本市剩余勞動力跨地區有序流動農牧業政策、農牧業農民工綜合政策和發展規劃。 負責全市農村牧區勞動力資源實名制動態管理; 負責評價返鄉農牧民外出務工先進集體和先進個人。 (聯系電話:-,負責人:季文平)
(四)職業培訓科。 負責城鄉勞動者職業技能培訓和創業培訓政策及發展規劃的落實; 指導各類職業學校、職業培訓機構開展職業技能培訓和創業培訓; 指導城鄉各類職業培訓、困難企業職工在崗培訓、勞動準備系統培訓、項目化培訓等。(聯系電話:-,負責人:劉鑫)
(五)創業指導科。 按照國家和自治區有關規定,落實創業擔保貸款創業扶持政策和措施,參與城鄉職工創業工作計劃的制定和實施; 協助全市創業擔保貸款的發放、回收、貼息以及創業擔保貸款擔保資金的籌措; 協助推進全市創業園區、創業孵化基地建設網校哪個好,承擔創業園區、創業孵化基地“以獎代補”項目申報、審核的輔助工作; 承擔落實青年就業創業政策、就業計劃、就業實習工作:落實高校畢業生就業創業政策,為高校畢業生服務基層項目提供服務。 (聯系電話:-,負責人:田靜)
(六)失業保險科。 執行相關失業保險政策和管理制度,參與全市年度失業保險基金考核計劃的制定和實施; 指導全市失業保險擴容評估和征收業務; 承擔全市失業保險金核定征收、待遇審核和給付工作,承擔失業保險基金財務預決算、會計核算和統計報告的匯總、分析和報告工作; 建立失業預警監測體系。 (聯系電話:-修文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地址和入口,負責人:李海坤)
(七)財務管理科。 參與制定全市專項就業資金分配方案和預決算編制; 承擔就業專項資金的管理、核算和投資統計工作; 承擔中心各項資金收支、預決算、財務檔案和財務會計報表的匯總和報告; 負責中央資產管理、政府采購、內控體系建設等工作(聯系電話:-,負責人:秦小燕)
辦公地址:臨河區烏蘭布和路東200米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三樓
辦公時間:上午9:00-12:00,下午15:00-18:00(周一至周五,法定節假日除外)
聯系方式:0478-
負責人:楊文義
(二)巴彥淖爾市社會保險服務中心
一、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社會保險法》以及國家和自治區有關社會保險的法規、方針、政策和職業發展規劃。 參與制定本市基本養老保險、工傷保險、職業年金管理中長期發展規劃、辦理程序和年度計劃并組織實施,指導本市社會保障保險管理工作。
(二)會同有關部門管理本市社會保險自治區統籌基金; 參與養老金,與工作相關的傷害保險基金和職業年金資金的紐約預算草案的準備,并協助社會保險基金會的調整和分配工作; 提出預算調整計劃,并完成年度基金收入和支出最終帳戶; 基本養老金草案,與工作有關的傷害保險費評估和資金使用計劃并組織其實施。
(3)負責城市中預防,控制和管理與養老金和與工作有關的傷害保險的風險,監督該市使用養老金和與工作相關的傷害保險基金的監督,以及非法收到養老金和工作的組織相關的傷害保險福利和非法盜用資金的追回。
(4)執行通用保險計劃,執行養老金和與工作有關的傷害保險的改革任務,并指導和組織為城市和農村居民實施基本的養老金保險處理服務。
(5)指導和組織養老金和與工作有關的傷害保險關系的轉移和延續,獲得福利的資格證明,退休人員的社會化管理以及建造用于養老金和與工作有關的傷害保險的標準化系統。
(6)負責該市的退休金和與工作有關的傷害保險信息系統業務需求評估,提交,維護以及組織和實施工作; 負責分析和應用養老金和與工作有關的傷害保險數據以及個人權利和利益記錄等。
(7)負責臨時社會保險卡的生產,發行和相關管理。
(8)承擔城市級的基本養老金保險和與工作有關的傷害保險處理服務。
(9)指導城市中職業年金資金的收集和處理。
(10)從事社會保險統計和精算工作,并負責社會保險信息披露和相關宣傳工作。
(11)完成由市政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分配的其他任務。
2.內部組織
(1)辦公室。 負責該中心的日常運作和全面會議的協調; 負責文件,會議,檔案,機密性,保密性,請愿和穩定性維護修文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地址和入口,政府事務披露,宣傳等。負責該中心人員,財務和資產管理工作; 負責該中心的政黨建設,政黨風格和政治誠信,紀律檢查,大眾組織,意識形態等(聯系電話: - 負責人:Sun )
(2)退休金保險綜合業務部分。 與城市的退休金保險評估任務的制定和分解合作; 承擔全球保險計劃的組織和實施; 為城市和城市層面的城市企業以及城市居民以及城市一級的城市企業員工以及城市居民的雇員提供指導和處理。 負責城市企業雇員與城市和農村居民之間的省外轉移和延續養老金保險關系,以及個人帳戶管理; 在成都市同一級別的城市企業員工進行養老金保險福利的計算,分配和調整; 為企業退休人員提供社會服務。 (聯系電話: - ,負責人:Wang )
(3)政府機構和機構的退休金保險公司。 負責同一級別的城市以及市政府機構和機構的養老金保險和職業年金的業務指導和處理服務; 負責跨協調區域的同一級別的城市政府機構和機構的養老金保險關系以及養老金保險福利的計算,分配和調整。 (聯系電話: - ,負責人:江道)
(4)勞動傷害保險業業務部分。 負責全市和城市級別的與工作有關的傷害保險公司指導和處理服務; 負責城市級別與工作有關的傷害保險福利審查,計算,發行和調整; 負責在協調區域的轉移和延續與工作有關的傷害保險關系以及處理工作的標準化。 (聯系電話: - ,負責人:太極拳)
(5)社會保險審核和統計部分。 負責組織和實施城市和城市級別的社會保險審核和風險控制工作; 負責對上級部門的特別監督和檢查以及風險數據調查和實施; 負責城市級退休金保險和與工作有關的傷害保險付款審查和資格認證的輔助工作; 負責全市和城市級別的社會保險信息系統需求評估,提交,維護和實施工作; 負責社會保險數據申請和個人權利記錄管理; 負責全市范圍的社會保險卡臨時卡和發行工作; 負責全市和城市級別的工作準備,對社會保險統計報告的提交和統計分析。 (聯系電話: - ,負責人:Zhao Kai)
(6)資金財務部分。 負責該市的基本養老金和與工作有關的傷害保險基金會計,會計處理,資金分配和付款確認等; 負責紐約市的準備和提交以及同一水平的養老金和與工作有關的傷害保險基金預算以及最終帳戶草案以及各種財務報表; 負責市政級代理機構的收入和支出。 (聯系電話: - ,負責人:江式的人)
(7)社會保險費評估部。 負責市政級別的被保險單位的社會保險的變更和退化以及企業雇員的社會保險費宣言,驗證,支付和轉讓; 負責在市政一級維護被保險人的個人帳戶和簽發保險付款證書; 負責市政人員處理被保險人之間關系的轉移和延續; 指導對各個橫幅,縣和地區的社會保險費評估。 (聯系電話: - ,負責人:唐加羅)
辦公室地址:5樓,市政人力資源與社會保障局,位于Linhe區 Road以東200米處
辦公時間:9:00-12:00 AM,15:00-18:00 PM(星期一至周五,不包括法定假期)
聯系信息:0478-
負責人:Huo
(3) City勞工和人員爭議仲裁法院
1.主要職責
促進和實施勞工和人員爭議調解和仲裁法律和法規,并根據法律調解,處理勞工和人員爭議案件。 提供有關勞工和人員爭議調解和仲裁的法律和監管咨詢。 承擔市政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分配的其他相關任務。
辦公地址:市政人力資源與社會保障局一樓,位于Linhe Road以東200米處
辦公時間:9:00-12:00 AM,15:00-18:00 PM(星期一至周五,不包括法定假期)
聯系信息:0478-
負責人:Zheng Wei
(4) City人力資源公共服務中心
1.主要職責
從事與大學畢業生有關的輔助工作; 為移動黨員開展管理和服務工作; 進行人才評估工作。 負責為城市各種專業和技術人員和其他人員的年度統計報告的行政工作。 參加該局的宣傳工作計劃,宣傳工作系統和年度宣傳點的制定; 進行公眾輿論監測和文化建筑相關工作; 為該局進行新媒體的計劃和建設。 負責重大活動的宣傳行政工作,新的媒體面試接待,每日聯絡以及提交宣傳信息。 負責該局辦公系統的管理以及當地網絡,服務器和其他設備的運營和維護。 負責人才網絡的維護和運營,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業務的微信公共帳戶以及微博; 在12333語音服務熱線以及政府的12345熱線人力資源和與社會保障相關的商業工作中采用和使用信息。 負責工程信息系統和其他相關工作的操作和維護。 承擔市政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分配的其他相關任務。
辦公室地址:六樓,市政人力資源與社會保障局,林赫區沃蘭布路以東200米
辦公時間:9:00-12:00 AM,15:00-18:00 PM(星期一至周五,不包括法定假期)
聯系信息:0478-
負責人:Luo
(5)城市人事檢查中心
1.主要職責
負責各種專業和技術資格考試,公務員招聘考試,全市范圍的計算機申請考試,公共機構的公開招聘以及其他行政機構委托的審查工作,指導和協調與相關部門的各種考試,以及合作處理紀律候選人。 負責使用人員考試信息系統,職業技能評估問題庫和熟練的人才評估數據庫。 負責實施國家職業資格證書系統和職業技能評級系統。 負責該市的技術人才評估業務指導,質量監督,技術支持和專家團隊建設。 負責選擇特殊的專業能力評估機構和評估項目,評估規格和評估內容的審查和備案以及認證人員信息的在線審查。 負責該市的技術教育理論研究,教材開發和使用以及其他業務指導工作。 進行城市的職業技能競賽活動,并指導行業進行職業技能競賽活動。 承擔市政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分配的其他相關任務。
辦公地址:7樓,市政人力資源與社會保障局,林海區沃蘭布路以東200米
辦公時間:9:00-12:00 AM,15:00-18:00 PM(星期一至周五,不包括法定假期)
聯系信息:0478-
負責人:du yong
(6)城市人員檔案中心
1.主要職責
負責干部人事文件的建立,接收,存儲和轉移,檔案材料的收集,標識,組織和歸檔,文件數字化以及其他相關工作。 負責對干部人員文件的搜索(借用)搜索(借用),對文件信息進行研究,并進行干部人員檔案的審查。 負責對干部人事檔案的安全,機密性,監護權和保護。 承擔市政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分配的其他相關任務。
辦公地址:7樓,市政人力資源與社會保障局,林海區沃蘭布路以東200米
辦公時間:9:00-12:00 AM,15:00-18:00 PM(星期一至周五,不包括法定假期)
聯系信息:0478-
負責人:載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