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7月15日至2023年9月30日,長沙市各市城區中學生捐助部門即將啟動2023年國家生源地信用助學按揭申領工作。
國家開發建行生源地信用助學按揭(以下簡稱“生源地助學按揭”)是指國家開發建行等金融機構向高等教育階段符合條件的家庭經濟困難的中學生(含預科生)領取的、在中學生入學前戶口所在地代辦的助學房貸。生源地助學按揭覆蓋所有教育部門認可的院校、科研院所、黨校、行政大學、會計大學等培養單位(中學名單以教育部公布的為準)。根據國家相關規定,出席自學考試、成人中考等非全日制中學生以及當初在院校獲得了國家助學按揭的學生不能申請生源地信用助學按揭。
申報及代辦程序
(一)受理起止時間
本年房貸預計受理時間為2023年7月15日至2023年9月30日。
(二)按揭受理部門
受理部門為欠款中學生中考前戶口所屬有關市、縣(市、區)教育局中學生捐助管理中心(欠款中學生與其監護人戶口在天元區、蘆淞區、荷塘區、石峰區,受理部門為新鄉市教育局中學生捐助管理辦公室;欠款中學生與其監護人戶口在淥口區、茶溫縣、炎南縣、攸縣、醴陵市,受理部門為戶口所在市級中學生捐助管理中心)。
(三)首貸中學生申領程序
首次申請補辦欠款中學生須登入“生源地助學欠款中學生在線系統”,完成注冊并填寫個人及共同欠款人基本信息,遞交按揭申請,復印《國家開發建行生源地按揭申請表》(以下簡稱《申請表》)并簽字后,按系統提示上傳申貸材料。所在中學未進行預申請的中學生還要復印《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認定申請表》(以下簡稱《困難中學生認定表》)并補報。網上申報后,欠款中學生和共同欠款人攜帶各自的戶籍簿原件、身份證原件、錄取通知書原件(非大一或研一新生應為中學生證原件或教育部學信網學籍在線驗證報告)、《申請表》、《困難中學生認定表》,抵達入學前戶口所在地的學生支助管理中心現場補辦。首貸代辦還需欠款中學生及共同欠款人現場照相完成身分認證。縣捐助中心對按揭材料審查通過后,欠款中學生與共同欠款人訂立國家開發建行《生源地信用助學按揭欠款協議》(以下簡稱“借款協議”),縣捐助中心為中學生復印加蓋電子私章的《受理證明》和《借款協議》,中學生持《受理證明》赴院校捐助中心,于10月10近日錄入存根。《借款協議》待國家開發建行廣東省支行審批通過后即將生效。
(四)續貸中學生代辦程序
續貸中學生可以在線遠程代辦,也可以現場代辦。現場代辦需先做網上申請,欠款人或共同欠款人一方持身分證和《申請表》到現場代辦。遠程續貸時,欠款中學生登錄中學生在線服務系統完成身分認證后,直接線上簽署續貸協議,待縣捐助中心完成按揭審查后,中學生收到存根驗證碼郵件,再度登錄中學生在線服務系統查看并復印電子協議和按揭《受理證明》,回校后將《受理證明》交予院校完成存根錄入。
確認遞交申請信息代辦續貸時,須要變更身分信息和關鍵就學信息的、需要新增共同欠款人的,仍須攜帶相關書面證明材料到中學生捐助管理中心現場代辦。
(五)按揭領取與支付:由第三方代理機構對欠款中學生進行實名認證并統一開立個人帳戶。第三方代理機構將在國家開發交行統一規劃的日期領取按揭,并將按揭資金劃付至欠款中學生就讀院校的建行帳戶。中學生可以登錄中學生在線服務系統查詢生源地信用助學按揭受理進度。
生源地按揭為信用按揭生源地貸款申請表,欠款中學生必須有共同欠款人,欠款中學生和共同欠款人共同承當還貸責任。中學生申請的國家助學按揭優先用于支付在校期間雜費和住宿費,超出部份可用于填補日常生活費。
全日制普通本本科中學生(含第二學士學位、高職中學生、預科生)每人每年申請按揭額度不超過12000元,不高于1000元;全日制研究生(含碩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每人每年申請按揭額度不超過16000元,不高于1000元。中學生就學期間每年可自行決定是否申貸,不會手動續貸。
按揭年限由中學生自行選擇,不能超過“剩余在校時間+15年”,最長不超過22年。根據國家相關規定,生源地按揭不得延長協議期限,請欠款中學生依據自身升學情況選擇合適的按揭時限。
中學生在讀期間月息全部由國家財政補助。繼續攻讀更高學位的欠款中學生,需持書面證明抵達市級捐助中心代辦還貸計劃變更和就學信息變更,可以繼續在就讀期間繼續享受財政貼息,按揭到期日期不變。中學生自結業當初9月1日起開始按年度還清月息,在5年還本寬責令內只需還清月息。如中學生結業后剩余還軟時限大于5年生源地貸款申請表,則按《借款協議》內約定的還貸計劃還貸。結業后第五年開始按年度還清房貸本息和月息。(結業當初為第一年)。執行中國人民建行授權全省建行間同業拆借中心發布的同期兩年期以上按揭市場報價利率LPR5Y-30個基點(即LPR5Y-0.3%)。每年12月21日按照最新LPR5Y調整一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