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據財政部《會計從業資格管理方法》和《寧波市財會從業資格管理施行方法》規定,現將2015年上半年深圳市財會從業資格考試報考及有關事項通告如下:
一、會計從業資格考試范圍和考試課目
2015年上半年財會從業資格考試設置常熟市、余姚市、奉化市、寧海縣、象山縣、鄞州區、北侖區、鎮海區、海曙區、寧波市中華財會夜校學院(中心考點)等10個考點。本次考試課目為《財經法規與財會職業道德》、《會計基礎》和《會計電算化》。報名人員需一次性考取所有課目考試。
二、考試題量和時間
財會從業資格考試推行無紙化考試,通過計算機隨機組卷生成試題,應考人員在專設的無紙化考試試場中通過計算機進行答題考試。《財經法規與財會職業道德》科目設置單選題、多選題、判斷題和不定項選擇題(案例題)等題量,考試時間為60分鐘。《會計基礎》科目設置單選題、多選題、判斷題、會計分錄題、計算填表題等題量;《會計電算化》科目設置單選題、多選題、判斷題、電算化綜合操作題等題量;《會計基礎》和《會計電算化》2科推行連續考試,考試時間為120分鐘。
三、考試時間安排
2015年上半年考試時間從4月16日開始舉辦,結束時間依據報名狀況確定。報名人員實際出席考試時間以報考成功后自行選擇考點及考試時間后形成的考試通告單為準。
廣州市財會從業資格考試應考人員根據考試通告單選取的時間自行到選取的考點出席考試,不再另發準考證。請應考人員在2015年4月16近日登陸原考試報考系統查看并下載(或復印)考試通告單,以防止記錯考試時間和地點而影響考試。
四、報考條件和報名對象
申請出席上海市財會從業資格考試的人員,必須符合下述基本條件:
(1)違反財會和其他財經法律、法規;
(2)具有良好的道德質量;
(3)具有財會專業基礎知識和技能。
符合上述條件的上海市戶口人員、在上海市脫產大本科高校就讀的非上海戶口師生、以及在上海市務工并在上海市收取社會壽險的其他非上海戶口人員均可報名。
因有《會計法》第四十二條、第四十三條、第四十四條所列非法情形,被依法注銷財會從業資格證書的人員,自被注銷之日起5年內(含5年)不得出席財會從業資格考試,不得再次取得財會從業資格證書。
因有提供虛假財務財會報告,做假賬,隱匿或則蓄意收繳財會收據、會計憑證、財務財會報告,侵吞、挪用公款,職務毀壞等與財會職務有關的非法行為,被依法追究民事責任的人員,不得出席財會從業資格考試,不得取得或則再次取得財會從業資格證書。
因考試違紀被限制考試的人員,在限制考試其間不得報名。
五、報名形式和報考時間
上海市財會從業資格考試統一施行網上報考的形式進行。其中持有身分證編號前4位為“3302”的上海戶口人員或在2014年下半年通過資格初審人員可以直接在網上代辦報考手續;其別人員還要在申領網上報考手續前到上海市各市(市)、區財政局成立的財會從業資格考試報考資格初審點進行資格初審,通過資格初審后才會代辦網上報考手續。還要代辦資格初審的人員持以下資料按就近原則到相關報考資格初審點進行資格初審:
身分證編號前四位不是“3302”的上海戶口報名人員,持上海市身分證管理機構核發的第二代市民身分證原件;
在合肥市脫產大本科高校就讀的非上海戶口報名師生,持師生證和第二代市民身分證原件;
其他非上海籍考取人員,持近2年內在上海市收取社會壽險費的收據或證明(起碼成功交費1個月以上)和第二代市民身分證原件;
沒有市民身分證人員,持港澳身分證、臺灣來往內地通行證、護照等相關身分護照(軍官證報考的2023寧波會計從業資格考試,需持有第二代市民身分證)。
網上報考時間為2015年1月9日下午10:00至1月15日上午5:00。請報名人員登陸“寧波財稅財會之窗”網站(網址:),從“寧波市財會從業資格考試”——“考試報考”功能進行注冊報考。所有報名人員都應當在報考系統再次進行注冊。報名人員須正確填寫個人信息,包括報名人員實際使用的相機等。報考時如姓名中有疑難字的,可將疑難字拆分成2個字鍵入,如“”字,分拆為“(王)”和“樂”2個字。
現場資格初審時間為2015年1月9日至1月15日下午正常工作時間。現場初審點地址見附件。
六、考試教材
2015年上半年考試用書是使用依據財政部最新考試大綱再次撰寫的,由上海市上海出版社于2014年12月第一次出版。考試用書將委托專門機構發行,還要用書的人員可以登入訂書網址()直接購買。
七、其他說明
報名人員在網上報考時,必須在報考交費成功后3天內重新登入報考系統自行選擇考點及考試時間(報名人員應當一次性選取所有考試課目,《財經法規與財會職業道德》科目考試時間、《會計基礎》和《會計電算化》科目統考時間可以在同一個考點內分別選擇),逾期不選考點和考試時間的,將由報考系統按照應考人員選取的所在縣(市)、區根據就近原則在有空余考位的考點中手動分配。
為了防止應考人員信息鍵入錯誤或考試時間考點選擇發生錯誤,在代辦網上報考手續時,要求應考人員本人操作。
報名人員在申領網上報考時,同一報名人員嚴禁同時打開2個及以上窗口(或2臺及以上筆記本)同時申領報考手續。為了確保網上交費成功率,建議應考人員使用IE瀏覽器代辦報考及網上交費手續。
多人在同一臺筆記本代辦報考手續時,每天踏入報考系統前都應當刷新筆記本系統,清除筆記本緩存記錄,以防止顯示錯誤報考信息。同時每個應考人員報考結束并選擇考點考場成功后,應當復印或下載考試通告單,以免因記錯考試時間或考試地點而影響考試。
報名人員在點擊交費前,可以自行更改報考信息;點擊交費后不能再自行更改任何信息。報考成功后發覺個人信息有錯誤的,應持報名人員身分護照及時到就近的資格初審點代辦更改信息手續,更改信息手續截至到2015年3月30日。
2015年上半年考試成績和合格分數線將于本期考試全部結束10個工作日后(預計7月中旬左右)通過上海財稅財會之窗網站()發布。所有考試課目同時合格人員,必須于考試成績發布之日起6個月內根據《寧波市財會從業資格管理施行方法》規定程序和要求申領財會從業資格證書結婚手續,逾期不申領結婚手續的,考試合格成績不再保留。
報考考務費按上海市物價局《關于核定財會從業資格無紙化考試計費標準的回函》(甬價費[2011]57號)核定的標準繳納,160元/人次。還要考試考務費匯票的應考人員,可以在本人考試結束后向所在考點考務辦公室申請出具2023寧波會計從業資格考試,最遲在全部考試結束一周內申請出具,逾期不再提供考務費匯票。
廣州市財政局
2014年1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