銅仁學院2022年本科招生簡章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落實“依法治校”要求,推進“陽光招生工程”,規范學校招生行為,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等有關法律、教育部、省教育廳有關規定和《銅仁學院章程》,結合我校實際,制定本章程。
第二條 學校概況
學校全名:銅仁學院
學校性質:公立
學校代碼:
受教育程度:研究生及本科
學校類型:普通高等教育
學習形式:普通全日制
學校地址:貴州省銅仁市碧江區川東教育園區
第三條 在規定期限內完成教學計劃,達到畢業要求的學生,由教育部頒發具有國家承認學歷資格、學籍與學歷電子登記的銅仁學院畢業證書,并加蓋本證書印章。符合學士學位授予條件的學生,授予學士學位。
第四條 銅仁學院本科招生工作全面貫徹落實教育部和貴州省有關文件精神,本著公平、公正、公開的精神,對考生的德智體美勞素質進行全面考核、綜合評價網校哪個好,擇優錄取。
第二章 組織結構
第五條 銅仁學院設立招生委員會,負責制定招生政策,領導學校招生招生工作;設有招生招生領導小組,按照招生委員會的授權,負責制定招生規章制度、編制招生計劃、決定選拔考試方案、確定招生標準、審核錄取結果以及辦理其他本科招生具體事宜。
第六條 招生與就業指導辦公室作為學校常設辦事機構,負責學校本專科招生工作的日常管理工作。
第七條 學校紀委(督察辦公室)負責監督學校專升本招生工作各項政策、規定的貫徹落實。
第三章 招生條件、招生計劃和錄取原則
第八條 招生計劃及專業:我校專升本招生計劃按照貴州省教育廳印發的2022年普通高等教育招生計劃執行。具體招生計劃及專業、專業考試要求請登錄我校招生網查詢。
第九條 申請條件
1.專升本招生對象為我省普通大專以上學歷畢業生和退役士兵。
2.考生身體健康要求:考生應根據自身健康狀況貴州銅仁數據職業學院,按照教育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指南》及相關補充規定,認真填寫專業志愿。不符合報考條件的考生,一經查實,取消入學資格。
第十條 升本專科考試要求
根據貴州省教育廳要求,我校積極開展全省普通高等教育專升本(簡稱“專升本”)招生考試工作。凡符合報名條件的考生均可報考我校當年公布的“專升本”招生專業。報考“專升本”考試的學生須參加全省統一文化考試及我校組織的對應專業專業考試(針對通過全省統一分數線的考生)。文化分數線通過的考生持二代身份證、高職(專)畢業證(或畢業學校證明)、準考證到我校指定地點接受資格審查。相關考試及資格審查時間請關注我校招生網。
第十一條 錄取原則:
主要依據專升本學業考試成績和專業考試成績。專業考試及格分數線制定原則為:專業考試及格分數線按專業制定,不按學科制定,專業考試及格分數線不超過招生計劃的2倍。免試生、退役士兵錄取按省教育廳、省招生考試院有關文件規定執行。
第十二條 為保證生源結構和質量,經省教育廳、招生考試院同意,學校可以根據各專業的生源情況和實際招生情況,對各專業的招生計劃進行適當調整。
第十三條 2022年我校部分專升本專業與銅仁職業技術學院、銅仁幼兒師范高等專科學校聯合培養。其中,會計學、數據科學與大數據技術、護理學共3個專業與銅仁職業技術學院聯合辦學貴州銅仁數據職業學院,新生在銅仁職業技術學院招生;學前教育(師范)、思想政治教育(師范)專業與銅仁幼兒師范高等專科學校聯合辦學,新生在銅仁幼兒師范高等專科學校招生。以上兩所院校在銅仁學院指導下,按照銅仁學院本科人才培養要求聯合開展培養工作。聯合培養學生按規定達到畢業要求后,頒發銅仁學院畢業證書。
第十四條 我校建立校長作為學校法定代表人簽發或授權簽發錄取通知書制度。凡經我校錄取的新生,學校均發由銅仁學院校長親筆簽名、蓋章的錄取通知書。新生憑錄取通知書在規定時間內辦理入學注冊手續。
第十五條 新生入學須按國家和貴州省有關文件規定繳納學費、住宿費和教材費。新生入學三個月后取得學籍,在此期間學校進行資格審查,對弄虛作假、冒名頂替、違規入學者,按國家有關規定處理,直至取消入學資格。
第十六條 收費標準:學校嚴格執行省價格主管部門核準的學費、住宿費和其他收費項目和標準。
第十七條 學校按照國家當年就業政策,為畢業生做好就業指導服務,切實為畢業生做好就業推薦和工作分配。
第十八條 學校建立“獎、勤、助、補、減、貸”六位一體、保障型與發展型相結合的資助體系;主要項目包括:國家獎學金、國家勵志獎學金、國家助學金、學分籍生源地助學貸款、國家服兵役學生教育資助、貴州省鞏固擴大扶貧成果學生專項資助、勤工助學、困難臨時補助、學費減免、綠色通道、專業獎學金、社會資助等。
第十九條 學校招生網站提供我校招生計劃、招生政策、學費標準、招生規則等信息。招生程序完成后,學校將及時在本科招生網站上公布錄取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