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未因觸犯刑律而被有關部門采取強制措施或者正在服刑。
3.未因違反國家教育考試規定被暫停參加大學入學考試且仍在暫停期限內。
4.大專階段無受過記過以上紀律處分或入學前已解除紀律處分。
5.身體健康。
6.具備下列條件之一:
(一)取得畢業院校保送資格的我省高校應屆畢業生(以下簡稱保送生)。
(二)通過招生院校自主組織的相應專業綜合能力測試(以下簡稱專業測試)2024年山東省專升本,取得自薦資格的我省高校應屆畢業生(以下簡稱自薦生)。
(三)我省高校應屆高校畢業生,且家庭狀況屬于省級以上有關行政部門建檔立卡貧困戶(以下簡稱建檔立卡貧困戶考生)。
(四)入伍地為我省的退役大學生士兵(指普通大專畢業生和入伍服役退役的學生,報名時為2024屆畢業生或往屆畢業生,已取得大專畢業證書,以下簡稱退役大學生士兵考生)。
(五)大專以上學歷期間,作為中國國家隊隊員在世界技能組織主辦的世界技能大賽中獲獎、或在全國職業學校技能大賽中獲得一等獎的我省高校應屆大專畢業生(以下簡稱賽保生)。
(二)2024年轉學“3+2”直通車項目下一級插班考生,須按照插班考試相關要求,報名參加全省統一的專升本考試。符合上述報名條件的,在參加插班考試的同時,還可同時報考其他類型專升本招生考試。
3. 應聘人員資格
1.取得學校保送生資格。
1.申請學校保送生資格的學生須符合以下條件之一:
(1)考生專科階段綜合素質測評成績排名須不低于同年級、同專業前60%,同一專業采用不同人才培養方案的,可按培養方案排序。
(2)考生在全省及以上職業院校技能大賽、山東省普通高校學生專業技能大賽中獲得三等獎及以上獎項的,須向原所在學校提交申請書及證明材料,經原所在學校審核同意。
2.生源高校應按有關要求制定綜合素質測評方案并主動向社會公開,確保測評標準明確、程序規范、流程嚴格、結果公正。綜合素質測評結果由課程學習成績(學分)和綜合表現(包括思想品德狀況、創新創業能力等)組成,其中課程學習成績(學分)占比不低于80%。在校期間轉專業的考生綜合素質測評按轉專業標準執行。
3.學校保送生名單經各生源高校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個工作日),無異議后,各生源高校于2024年2月20日至21日通過山東省普通高等學校專升本考試管理平臺(以下簡稱管理平臺,網址:8083)報送省教育招生考試院。
(二)取得自薦生資格。
1.申請自薦資格的考生須根據畢業專業和山東省普通高等學校相應專業指導目錄(以下簡稱專業指導目錄)報考各招生院校組織的相應專業考試,專業考試合格后取得自薦資格。各招生院校專業考試成績只能用于報考該校相應專業。考生可根據各招生院校專業考試安排,選擇參加多所招生院校的專業考試。
2.各招生院校應于我省2024年專升本招生計劃公布后3日內,通過學校官網公布各專業的專業測試計劃。專業測試包括兩個測試科目,每個測試科目應涵蓋1-2門專業基礎課,由各招生院校根據本校專業特點和人才培養要求自主確定;藝術、體育類專業測試方式以技能測試為主,其他專業測試方式以筆試為主。測試標準由各招生院校根據相關專業本科學習需求確定,測試結果分為“合格”和“不合格”,各招生院校應提前確定并公布合格標準。
3.各高校專業考試時間由學校自行確定并于2024年2月29日至3月6日期間向社會公布。參加專業考試的考生請于2024年2月26日前按照招生院校相關要求報名。
4.經招生院校專業測試合格的自薦生名單,由招生院校于2024年3月7日公布并通過管理平臺報送省教育招生考試院。
(3)凡有戶籍的考生均可報名。
戶籍候選人包括兩類人群:一類是已脫貧、享受政策的家庭,一類是防止返貧監測幫扶對象(包括脫貧不穩定家庭、邊緣易致貧家庭、特困家庭)。報考戶籍候選人資格的候選人須于2024年1月12日前向考生來源高校提交資格審核申請(戶籍地在其他省份的,須提供全國脫貧監測對接促進信息系統截圖并加蓋縣級農業農村部門公章,考生來源高校進行資格審核并公示后提交)。 生源高校匯總符合條件的考生名單,于2024年1月22日至23日通過管理平臺報送省教育招生考試院。相關部門對相關考生進行審核,省教育招生考試院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個工作日)無異議后,取得戶籍考生資格。考生入學后如因弄虛作假、不符合戶籍考生資格要求等原因無法取得學籍或被取消入學資格的,責任由考生本人承擔。
(四)獲得推薦參賽資格。
1.申請大賽推薦人選資格的考生,須于2024年2月27日前向某招生高校提交推薦申請書(包括申請表、獲獎證書、來所學校審核意見),所報專業應與大賽專業相關。招生高校進行資格審查,組織綜合考核,合格人選名單由招生高校公布(公布期限不少于5個工作日)。相關考生經審查、公布無異議后,即獲得該招生高校對應專業的大賽推薦人選資格。招生高校將于2024年3月7日通過管理平臺將大賽推薦人選名單報送省教育招生考試院。
2.競賽推薦考生報名時不選擇專業、不參加全省統考、不填寫院校申請表。
四、招生計劃
(一)學校推薦生招生計劃。招收本科生的本科院校應當根據辦學條件和培養能力,報送學校推薦生招生計劃。省級教育部門根據上級部門工作安排另行公布。
(二)自薦生招生計劃。自薦生不單獨安排入學,符合本院本專業推薦生錄取標準的,按附加計劃錄取。
(三)實行戶籍考生專項招生計劃。學校將安排部分招生計劃專門面向戶籍考生招生,單獨組織招生。
(四)競賽推薦生招生計劃。競賽推薦生不單獨設置招生計劃,以增補生形式錄取。
5. 考生注冊
(一)填寫考生基本信息。除退役大學生士兵外,符合條件的考生須于2024年3月11日至13日期間,登錄山東省普通高等學校專升本考試信息平臺(網址:),填寫考生基本信息2024年山東省專升本,并繳納相關費用。
(二)選擇專業。學校推薦生、自薦生、戶籍家庭考生可根據《2024年山東省專升本對應專業指導目錄》選擇多個本科專業(以下簡稱選修專業)。選修專業對應的“高等數學”考試科目必須相同,一經確定不得更改(符合2024年報名條件的個別考生畢業專業代碼與《2024年山東省專升本對應專業指導目錄》不符的,可參照《2023年山東省專升本對應專業指導目錄》)。考生可根據科目類別,按照《2024年山東省專升本類別設置及考試科目》查看本科專業對應的考試科目。
根據《教育部 國家衛生計生委 國家中醫藥管理局關于規范醫學專業辦學行為的通知》(教高[2014]7號)文件精神,申請醫學專科升本科的申請者,其所學的醫學專業不變(專科中醫骨傷科專業除外,該專業升本科時與中醫學本科專業相對應)。
六、統一考試安排
全省專升本統一考試(以下簡稱統考)將于2024年3月30日至31日舉行。
統考科目為4門公共基礎課,包括:英語(大專階段公共外語課程非英語考生考政治)、計算機、大學語文、高等數學(分為高等數學I、高等數學II、高等數學III)。每門科目考試時間為120分鐘,滿分為100分,總分為400分。統考科目由省教育招生考試院統一設置、統一評分。
學校推薦生、自薦生、戶籍考生須參加統一考試科目考試。
七、錄取批次及志愿者申請
(一)填報資格。統考成績公布后,省教育招生考試院根據戶籍家庭考生和學校保送生的統考成績和招生計劃,確定填報資格線。自薦生填報資格線與學校保送生填報資格線相同。
(2)如何填寫申請表。
1.戶籍考生可在所選專業范圍內,報考戶籍批次和學校推薦批次內所有有相應招生計劃的高校,每批次最多可報考70個“專業+院校”平行選擇,可選擇是否接受調整。
2、學校推薦生可填寫所選專業范圍內所有對應招生計劃的院校,最多可填寫70個“專業+院校”平行選擇,并選擇是否接受調整。
3.自薦學生可在所選專業范圍內填寫取得自薦資格的大學及相關專業,最多可填寫70個“專業+學院”平行選擇。
報名資格標準、報名時間、具體填表辦法由省教育招生考試院另行公布。
8. 入場
(一)戶籍考生批次。戶籍考生按照四門公共基礎課總成績、申報志愿和戶籍專項招生方案平行錄取的原則,進行平行錄取。本批次已錄取的戶籍考生不再參加后續批次招生;尚未錄取的戶籍考生可按照其在保送生批次中填寫的志愿繼續參加保送生招生。
(二)學校保送生:根據學校保送生(含戶籍所在地未錄取且已填寫學校保送生申請表的考生)四門公共基礎課成績總和、申請材料及學校保送生招生計劃,按照并聯申請規則進行歸檔。
(三)自薦生。自薦生按照四門公共基礎課成績總和及報考志愿,按照平行志愿規則錄取,符合同一高校同一專業學校推薦生錄取最低分數線者,按附加計劃錄取。
(四)競賽推薦生批次。競賽推薦生將根據招生院校資格審查結果確定錄取名單,以增補生形式錄取。
九、退役大學生士兵招生
根據教育部文件精神,退役大學生士兵免于參加省統一組織的文化課考試,可申請參加相關高校退役大學生士兵本科招生免試。退役大學生士兵本科招生免試與省本科招生統考不可同時報考。已經報名參加省本科招生統考的退役大學生士兵不再享受免試政策。
(一)資格獲取。報考退役大學生士兵資格的考生,須于2024年4月1日至3日通過山東省普通高等教育專升本考試信息平臺(網)網上報名參加資格審核,提交本人身份證、大專畢業證(應屆生需提交就讀學校出具的學籍證明)、退伍證明、軍隊出具的入伍地證明或入伍通知;在軍隊榮獲個人三等功以上的,還須提供功勛章和證書;在軍隊榮獲集體三等功以上的,還須提供所在單位功勛勛章復印件(加蓋服役單位公章)和服役單位功勛證書(須證明該功勛與報考人本人有關);個人須承諾對所提供材料的真實性承擔法律責任。 退役軍人事務部門對考生退役士兵任職資格及立功、獎勵情況進行審核,市教育招生考試機構對考生報名資格審查符合要求后,由省教育招生考試院進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個工作日),公示合格后,考生取得退役大學生士兵報考資格。
新生入學時,學校將對考生入學資格進行審查,如考生入學后因弄虛作假、不符合退役大學生考生資格等原因,導致無法報到或被取消入學資格的,其責任由考生本人承擔。
(二)選擇專業。退休大學生報考資格審核時,須根據專業指導目錄選擇與所報專科專業相對應的本科專業,一經確定不得修改。
(三)招生計劃。根據退役大學生士兵報到、選擇專業情況,統籌安排退役大學生士兵免試讀本科招生計劃(以下簡稱免試錄取計劃)。
4. 大學錄取
1.各招收院校應于免試方案公布后三日內,通過本院校官方網站公布退役大學生士兵入學考試免試情況,并根據實際情況組織綜合考試。服役期間立功三等功以上的退役大學生士兵,免除綜合考試,招收院校按照考生所選專業全額錄取(服役期間立功三等功以上的退役大學生士兵入學考試免試按本條規定執行,與本條規定不一致的,以本條規定為準)。
2、4月19日,退役高校考生可根據報考專業和免試方案選擇報考高校,4月22日至23日,高校組織綜合考試。
3.高校根據考生報名情況,分專業進行免試錄取。報考該專業的退役大學生士兵人數未超過免試計劃的,予以全額錄取;報考該專業的退役大學生士兵人數超過免試計劃的,應當根據專業人才培養要求,組織對該專業的職業適應性或專業技能進行綜合考試,綜合考慮考生考試成績和在校、服役期間的表現,擇優錄取。
4、首輪報名中未被錄取的考生,可在4月29日前填寫《招考申請書》和是否接受調整錄取申請書。已提出招考申請的考生,須按學院免試錄取計劃重新提出錄取申請。學校綜合考試時間定于5月7-8日。對招考申請中未被錄取、愿意調整錄取的退役大學生士兵,省教育招生考試院將根據生源情況和剩余免試錄取計劃,按隨機原則進行調整錄取。
10. 入學與培訓
(一)新生錄取。被錄取的專升本考生,應持錄取通知書、準考證、普通專科畢業證(2024年8月31日前取得)、退役大學生士兵還應持退役證明等材料,按要求到錄取院校報到。錄取院校要按照有關規定組織新生入學資格審核,審核不合格的,不予注冊學籍,情節嚴重的,報有關部門處理。通過免專升本錄取的退役大學生士兵,須將檔案轉入錄取院校,參加脫產訓練;錄取后逾期不報到、自愿放棄錄取資格或者未取得普通專科畢業證的退役大學生士兵,不再享受免專升本政策。
(二)培養方案。生源院校和招生院校要結合人才培養目標和社會需求,做好專科與本科階段人才培養方案的銜接,充分發揮兩個培養階段的特點和優勢,形成育人合力,切實提高人才培養質量。
(三)畢業證書。完成本科學習,符合專業人才培養方案要求的學生,由學校頒發普通高等教育本科畢業證書;符合學士學位授予條件的學生,由學校頒發相應學位證書。完成本科學習的學生的本科畢業證書上必須注明“本校XX專業本科學習”,學習時間按實際進入本科學習時間填寫,并頒發畢業證書。
十一、組織實施
(一)省教育廳負責擬定本專科招生政策,審查批準高等學校招生規定,指導、監督本專科教育的組織實施。
(二)省人民政府征兵辦公室負責指導各地征兵部門為退役大學生士兵參軍辦理相關證明材料。
(三)省退役軍人事務廳負責指導各市退役軍人事務部門開展退役士兵身份核查、功勛榮譽認定和獎勵工作,解釋相關政策。
(四)省教育招生考試院負責制定并組織實施專科生報名、考試、出題、評卷、錄取等具體辦法;指導各高等學校和地市級教育招生考試機構進行考生資格審查和考試組織實施;對違規、作弊的考生依法依規進行處理,并將違規、作弊的考生通報原所在院校。
(五)各市教育行政部門、教育招生考試機構負責組織本區域內專科升本科考試及相關工作。
(六)生源院校負責本院校專升本政策的宣傳、解釋、綜合質量測評、學生信息校對、資格審查和對本院校考生進行廉潔考試教育宣傳等工作,對專升本考試作弊的考生依法依規進行處理。
(七)招生院校負責制定本專科招生規定,經省教育廳審核后向社會公布;公布自薦生專業考試計劃,組織考試,確定合格名單;按照招生規定開展本專科錄取工作。
(八)各招生院校要堅持規范辦學、嚴格程序,嚴禁在綜合素質測評、專業測試等環節弄虛作假,嚴禁教職員工參與考前輔導和培訓,確保高校考試招生工作公開、公平、公正。任何單位和個人以不正當手段為不具備考試資格的考生獲取考試資格,或有其他徇私舞弊、違規操作行為的,將依法依紀依規嚴肅追責問責。
附錄:
1.山東省2024年普通高等學校對應專業指導目錄.docx
2.山東省2024年普通高等學校專業類別設置及考試科目.docx
山東省教育廳
山東省人民政府征兵辦公室
山東省退伍軍人事務廳
2023 年 12 月 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