評論:
1.自主招生類別中上海市中考分數線,預錄取簽約的市級藝術骨干學生學業考試總成績須達到招生學校自主規定的最低入學控制分數(不低于本市自主招生)最低準入控制分數)。 可以正式錄取。
2、各招生學校提交檔案,根據招生計劃和報讀志愿的學生成績,生成學校實際錄取成績。
學生關于2023年本市高中學校招生錄取問題的解答
1.如何查詢和審核初中學業水平考試成績?
7月16日(周日)16:00至8月4日(周五)16:00,學生可登錄上海市教育考試院“上海招聘熱線”網站()中“成績查詢”在“一站式服務”PC端()、“隨筆辦”移動端,輸入初中學生的12位學號和密碼(學生證上無字母的最后6位數字)學術能力考試準考證可查詢成績。 學生如對成績有疑問,可于7月17日(周一)10:00至7月18日(周二)16:00登錄“上海招生熱線”網站“成績查詢”欄目進行申請分數審核。 審核結果將于7月19日(周三)12:00至7月25日(周二)12:00通過“上海招生熱線”網站公布。 學生可以登錄同一網站查看評審結果。
2、本市高中學校招生的基本依據是什么?
本市高中生入學的基本依據是初中學業水平考試總成績。 總分由兩部分組成:學科得分和政策關懷加分。 評分科目中,滿分語文150分,數學150分,外語150分(筆試140分,聽力口語10分),道德法治60分(30分)。統考分,日常考核30分),歷史滿分。 60分(統考30分,日常考核30分),體育健身滿分30分(統考15分,日常考核15分)上海市中考分數線,綜合測試滿分150分(物理筆試70分,化學筆試50分,跨學科案例分析15分,物理實驗操作10分,化學實驗操作5分)。
3、本市各批次高中招生是按照什么順序進行的?
本市高中學校招生錄取按照自主招生、綜合評價名額分配、統一招生的原則依次進行。
自主招生順序如下:①自主招生市級實驗示范高中和市級特色普通高中; ②自主招生市優秀體育生和重點藝術生; ③ 自主錄取國際課程和中外合作高中; ④中等職業學校。 學校自主招生,順序為:“中專直通”錄取、“五年一貫制”和中等及高等職業學校錄取、中等職業學校提前錄取。
根據名額分配綜合評價錄取的順序為:“區名額”錄取、“校名額”錄取。
招生統一錄取順序為:“1至15個選擇”錄取,并征集選擇。
4、本市高中自主招生預錄取工作已完成。 后續的正式錄取規則是什么?
(一)預錄取市實驗示范高中和市特色普通高中的學生,其學業成績總成績須達到市高中自主招生最低入學控制分數線,方可入學。正式錄取。
(二)已預錄取的市級優秀體育生,其學業成績總成績須達到本市高中自主招生最低入學控制分數線,方可正式錄取。
(三)預錄取的市級藝術類學生學業成績總分須達到招生學校自主規定的最低錄取控制分數(不低于招生學校自主規定的最低入學控制分數)。他們可以被正式錄取。 。
(四)已預錄取公立高中國際課程的學生,其學業總成績須達到本市獨立高中招生最低錄取控制分數線,方可正式錄取; 對于已預錄取私立高中國際課程的學生,學業考試總成績必須達到招生學校自主設定的最低錄取控制分數線,方可正式錄取。
5、本市中等職業學校自主招生規則是怎樣的?
中等職業學校自主招生實行“分數優先、符合意愿、一輪提交”的平行志愿原則。 考入“五年一貫制”和中高職學校的學生學業考試總成績必須達到相應的最低錄取控制分數線。 控制得分線。
6、本市名額分配綜合評價錄取規則是怎樣的?
市教育考試院在招收“劃區名額”學生時,根據學生的意愿,將學生的學業成績和綜合考試成績合并為總成績,對達到相應最低錄取控制分數線的學生進行錄取。學生注冊的地區。 錄取名單按照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確定。
市教育考試院在招收“配學名額”學生時,根據學生意愿和學生所在初中學校,將學生學業考試總成績和綜合考試成績合并為總成績。 對于達到相應最低錄取控制分數線的學生,從高分到低分并行確定錄取名單。
7、名額分配、綜合評價、末位錄取的排序規則是什么?
當“分區名額”和“學校分配名額”最后名額相同時,按以下規則排序錄取:
第一順序,已公布享受同等優惠待遇的學生優先。
第二次排序以綜合考試成績為準,得分較高者優先。
第三順序比較語文、數學、英語的總成績,分數高者優先。
第4個順序,比較數學成績,分數高的優先。
按照第5名的順序比較中文分數,分數高者優先。
第六順序,比較初中學業水平考試(包括物理、化學、跨學科案例分析、理化實驗操作)的綜合測試成績,得分較高者優先。
8、全市統一招生錄取規則是怎樣的?
統一招生包括“1至15選”和征集選。 “1至15選”遵循“分數優先、隨選、一輪投票”的并行志愿原則,根據學生學業考試總成績和選擇,按照招生情況從高分到低分錄取計劃。
9. 學生如何參與征集志愿者?
沒有被自己喜歡的學校錄取的學生可以填寫一份表格來征求申請。 “1至15選”錄取完成后,學生可向申請區招募機構咨詢征集志愿者信息。 各區招生機構將根據學校剩余招生計劃,通知有意向的學生填寫申請表,然后提交入學申請表。
10. 各招生類別的最低錄取控制分數是如何確定的?
根據參與招生的學生學業成績總分分布情況、各招生類別的計劃數量以及學生的志愿等情況,劃定提交的各招生類別的最低控制分數線。
學術考試總成績未達到相應類別最低錄取控制分數的學生不能參加該招生類別。 最低錄取控制分數只是學校招生的“底線”。 從歷年實際錄取結果來看,大部分學校的實際錄取分數均高于最低錄取控制分數。
11.學校的錄取分數線是如何確定的?
學校招生錄取分數由市、區招生機構根據此前公布的招生計劃和招生原則,根據學生報送的意愿,從高分到低分確定。 對于某所學校,在最低錄取控制分數線上,該學校按照招生計劃最后錄取的學生的分數就是該學校的錄取分數線。
12. 學生被心儀學校錄取后,可以放棄已錄取的學校,轉入心儀學校嗎?
不能。 一旦學生提交了申請并被某所學校錄取,他或她之后的愿望自然就失效了。
13.在哪里可以查詢各批次錄取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