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招生參考
中國石油大學(北京)2023年招生簡章
第四章 招生計劃與錄取
第十條 學校的招生、錄取工作接受教育部的統一領導。 在省(區、市)招生委員會的組織下,開展學校的招生招生工作,并接受本科招生工作督導組的監督。
第十一條 學校面向全國招生。 按照國家政策要求,著力促進區域、城鄉招生機會均等,優化生源結構,綜合考慮各省(區、市)考生數量和生源質量各專業的就業情況等因素來確定分類。 省級專業招生計劃。 年度招生計劃和分省、分專業招生計劃以教育部和省(區、市)招生機構公布。
學校將設置不超過總招生計劃1%的預留計劃,主要用于調整各地統考在線學生不平衡的情況。
第十二條備案原則。 學校根據各省(區、市)招生計劃和生源情況確定轉學比例。 根據教育部規定,分批次序貫志愿提交,調整比例原則上控制在120%以內; 對于分批平行自愿申報,調整比例原則上控制在105%以內。
學校提交申請時,將按照教育部相關政策認可各省(區、市)招生部門給予考生的全國高考加分; 如果同一候選人有多個政策獎勵積分,則僅使用最高的一個。2023年中國石油大學北京研究生院錄取分數線,加分原則上不超過20分。 所有加分及積分不適用于未安排省級招生計劃的招生類型。
第十三條 錄取原則
1.總的原則是“分數優先、后續志向、職業志向之間不存在分數差異”。 錄取時,專業錄取以申請成績為依據,考生按照本人意愿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錄取。 當考生成績相同時,按照志愿專業順序錄取。 當申請成績與專業選擇順序相同時,相關科目成績高的考生優先錄取。 相關科目成績對比順序:文史考生按語文、文科、外語、數學順序進行對比; 理工科的考生會比較數學、科學等。 綜合、漢語、外語。
2、河北省、遼寧省、浙江省、山東省、重慶市的考生,由原籍地招生部門按照有關規定直接分配專業。 上海、北京、天津、江蘇、福建、湖北、湖南、廣東、海南等省的考生,由所在地招生部門按照當地有關規定提出申請。 申請成績相同的考生,按照考生所在省(市)招生部門排名規定分配專業。 高考綜合改革試點省(市)考生報送的專業必須符合2023年報考校園相應專業(類別)學科范圍的要求。
3、調整與退出:專業志愿不能滿足的考生,服從專業調整的,由學校轉入未完成招生計劃的專業,直至錄取名額滿為止; 對不能滿足全部主要訴求且不服從調整的候選人,進行回滾處理。
4、學校招生時對男女生比例不作要求。
5、報考英語專業的考生必須以英語作為高考外語。 其他專業不限制考生用外語參加高考,但學校日常教學以英語作為第一外語。 建議使用非英語語言的候選人謹慎申請。
6、內蒙古自治區按照分數明確的原則錄取,根據考生意愿,從高分到低分。
7、有平行志愿者的省份,按照晉升比例完成招生計劃后,不再提取其他志愿者考生檔案; 未完成計劃的,剩余計劃按照省招考安排進行收集錄取。 若仍無法完成,學校將從本省收回剩余計劃,調往生源質量好的其他省份完成招生計劃。
第十四條 國家專項計劃、高校專項計劃、少數民族預科班、南疆單獨計劃、內陸西藏班、內疆高中班等的招生錄取2023年中國石油大學北京研究生院錄取分數線,按照部的規定執行教育部和國家有關部門及學校招生簡章。
第五章 入學后審核
第十五條 新生入學后,學校按照教育部有關規定和本章程對新生進行復試。 不符合條件的,取消其入學資格。
第十六條 新生未請假或者逾期兩周以上的,除不可抗力原因外,視為放棄入學資格。
第六章附則
第十七條 收費標準
校本部按照北京市物價管理部門和北京市教委等有關部門批準的收費標準向學生收取學費。
學校招生專業學費標準:(一)地質學(含地質、資源勘探工程)、石油工程、化學工程與制藥(含化學工程與工藝、能源化工)、油氣儲運工程、地球物理(含地球物理、勘探技術與工程)、海洋油氣工程、新能源科學與工程、能源儲存科學與工程、碳儲存科學與工程、人工智能、英語專業5500元/(學生·學年) ; (2)機械(含機器人工程、機械設計制造及其自動化)、過程裝備與控制工程、能源與動力工程、材料科學與工程、自動化、電子信息工程、應用化學、環境科學與工程(含環境科學) 、環境工程)、數學(含數學與應用數學、統計學)、計算機科學與技術、安全工程專業5200元/(學生·學年); (三)經濟學(含能源經濟、金融學)、工商管理(含會計學、財務管理、市場營銷)、信息管理與信息系統、思想政治教育專業5000元/(生·學年)。 預科生預科階段學費為5000元/(生·學年)。 轉學前就讀專業類別的專業學費按該專業類別學費標準最低的專業收取,轉學后按實際專業學費標準收取。
克拉瑪依校區實行學年學費和學分制學費相結合的收費管理制度。 學生學費按照新疆維吾爾自治區物價管理部門和新疆維吾爾自治區教育廳等有關部門批準的收費標準執行。
克拉瑪依校區招生專業學年學費:(1)資源勘探工程、勘探技術與工程、石油工程、計算機科學(含軟件工程、數據科學與大數據技術)、化學工程與技術、能源化工、機械(過程裝備及控制工程、機械設計制造及其自動化專業)、油氣儲運工程、環境工程、自動化、統計學、數學與應用數學、安全工程、新能源科學與工程等全部3500元/(生·學年);(2)俄語、英語專業3800元/(生·學年);(3)會計、經濟、金融類專業3200元/(生·學年); (四)思想政治教育、中文語言文學專業學費3100元/(生、學年)。
克拉瑪依校區學生選修微專業課程、重修和進修課程,并按照專業學分學費標準繳納學分學費。 普通本科專業學分學費為:理工科專業85元/學分,外語專業95元/學分,經管類專業80元/學分,其他文科80元/學分專業。
第十八條 獎學金、助學金
國家、學校、企業、社會組織和個人在學校設立各種獎學金、助學金,鼓勵學生刻苦學習,幫助家庭經濟困難的學生順利完成學業; 學校為學生提供各種獎學金、貸款、助學金、補助、減免等經費管理措施,確保學生不因家庭經濟困難而輟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