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政法職業學院是經海南省人民政府批準、教育部批準設立的全日制公辦高等職業學院。 是海南省唯一一所公辦政法高等職業學院。 為貫徹落實省委、省政府關于組建海南警察學院的指示精神,充實師資隊伍海南省政法職業學院,優化師資結構,根據《海南警察學院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實施辦法》,海南省事業單位》(瓊人社發[2018]516號),根據《海南省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考核錄用暫行規定》(瓊人社發[2013]19號)文件精神,20名高一級專任教師通過公開考核聘任。
一、招聘對象及范圍
現向社會招聘符合本公開招聘崗位相關要求的人員。
2. 候選人基本資格
(一)申請人必須具備以下基本條件: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二)遵守國家憲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職業道德;
(四)符合招聘崗位所需的學歷和專業要求;
(五)具有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六)符合招聘崗位要求的其他條件;
(七)被任命參加培訓、入職、上崗的人員,必須征得原培訓、入職單位和現用人單位的同意;
(八)錄用人員近三年考核等級必須在合格(稱職)以上。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報考:
(一)尚未解除黨紀、政治紀律或者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
(二)受過各種刑事處罰或者涉嫌違法犯罪正在接受調查的;
(三)被開除公職的;
(四)在公務員錄用、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過程中違反紀律、規定且處理期限未滿的;
(五)試用期或者未達到最低服務年限的公務員、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海南省政法職業學院,以及未經用人單位同意申請考試的其他在職人員;
(六)拒絕、逃避征召服現役且拒不改正的;
(七)軍人拒絕履行職責或者逃避兵役而逃兵,被開除軍籍、開除軍籍或者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八)失信被執行人;
(九)法律、法規規定禁止申請的其他情形。
(三)年齡要求:
申請人年齡必須在18周歲以上,45周歲以下(2004年5月5日至1976年5月4日出生)。 具有高級職稱的,年齡可放寬至50周歲以下(2004年5月5日至1971年5月4日期間出生)。
申請人年齡以申請人個人檔案記錄的原始材料為準; 取得學歷學位、職業資格等證書的截止日期為2022年7月31日之前。在上述規定時間內未取得證書但明確可以取得的,須提供證明材料。
三、招聘方式
公開評估和招聘
四、報名方式、要求及時間
(1)注冊方式:采用網上注冊方式,注冊郵箱。
(二)公告時間:2022年5月5日至2022年5月11日; 報名時間:2022年5月12日至2022年5月25日17:30(按報名郵箱地址時間接收報名郵件)。
(三)報名材料:
申請人應按要求將以下相關材料發送至報名郵箱:
1、《海南政法職業學院公開考核招聘報名表》和《海南政法職業學院2022年公開考核招聘個人信息一覽表》;
2.《申請人誠信承諾書》(須簽名pdf格式)
3.《疫情防控承諾書》(須簽字,pdf格式)
4、證明材料(根據崗位要求提供電子版):身份證(正反面); 各學習時期的畢業證書和學位證書(全國統一招生普通高校2022屆畢業生須提供本人照片并加蓋院系印章)加蓋公章的畢業證書; 國際學生需提供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的證明); 學信網各學習階段學歷證書電子登記表; 科研成果清單及相關證書; 職稱證書和聘書; 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照片; 招聘崗位要求的其他材料。
(四)報名要求:
(一)每人限報考一個職位,不接受多個職位的申請。
(二)申請人應如實提交相關信息和材料,并按要求準備材料。 若您填寫的信息不完整、不正確,或提交的注冊材料不完整、不明確、不符合要求,導致審核不通過的,您需自行承擔責任。
(三)申請人應保持報名時留下的聯系電話正確、暢通,以便及時獲知相關事宜。 他們將對因電話號碼不正確或不可用而造成的任何后果承擔全部責任。
5、資格審查及現場確認
(一)資格審查
招聘領導小組對報考人員資格進行審查,確定擬聘人員名單,并于2022年5月30日在海南政法職業學院官網公布。
(二)現場確認
1、時間:2022年6月6日8:00-11:30;
2、地點:海南政法職業學院組織人事部辦公室(行政樓309室)。
3、現場檢查需提交紙質材料清單:
①《海南政法職業學院2022年公開考核招聘報名表》、《應聘者誠信承諾書》和《疫情防控承諾書》(需簽字的pdf格式);
②身份證復印件;
③ 學校學位證書原件及復印件(海外學歷須附有教育部學位證明); 職稱證書、身份證、教學科研成果等材料原件及復印件;
④ 需要工作經驗的崗位,須提供單位人事部門出具的工作合同(協議)或工作證明;
⑤ 在職員工須提供用人單位同意申請的證明;
⑥其他相關材料。
4、其他注意事項
①所有證書及證明材料復印件考試結束后不予退還。
② 未按要求確認,或材料不齊全、不合格的,取消其參賽資格; 制作弄虛作假的,取消其參賽資格。 情節嚴重的,將報有關部門處理。
③ 經確認合格者,現場發放入場券。
資格審查貫穿整個公開招聘流程。 如在任何階段(包括試用期)發現應聘者提供的相關材料不真實或弄虛作假,一經查實,將取消應聘者的考試資格或不予錄用。 錄用后發現應聘者有弄虛作假行為的,取消其聘用資格或者不予聘用。
六、組織考試和考核
根據崗位條件,即崗位要求具有博士學位或高級專業技術資格的,對該崗位候選人進行考核聘用。
(一)時間安排:待定
(二)地點:海南政法職業學院
(三)考試內容及要求
考核以“試講+答辯”的形式進行。 試講時間為20分鐘,試講內容將根據您應聘的職位進行定制。 對考生的思想政治表現、道德品質、工作表現、業務能力等方面進行綜合考核,重點考察考生的教學能力和工作適應能力。
考核結束后,綜合計算考核結果,當場評分。 及格分數為60分。 計算考生成績時,保留小數點后兩位。 報名人數較少且不存在競爭的,須經評審委員會三分之二以上成員表決通過。 考核結果在海南政法職業學院官網公布。
整個評估過程將進行錄音和錄像備查,錄音和錄像數據將保存12個月。
7. 體檢
根據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照各崗位擬招聘人數1:1的比例確定參加體檢的人選。 招聘領導辦公室組織在縣級以上綜合醫院進行體檢。 體檢項目和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執行。 應聘者放棄體檢或體檢不合格的,該職位空缺由應聘同一職位且符合??綜合分數線的人員按綜合成績從高到低依次遞補。
申請人對體檢結果有異議的,可以自收到體檢結果之日起3日內向學院提出復查請求。 復試只能進行一次,且必須在我院公開招聘領導小組辦公室工作人員陪同下在同級醫療機構進行。 體檢結果以復查結果為準,復查過程由學院紀檢監察部門人員參加。
八、檢驗
根據考核和體檢結果確定考察人選。 檢查參照《公安機關錄用人民警察政治檢查辦法》執行。 招聘領導小組組織對應聘者所在單位和檔案進行審查,調查了解其思想政治表現、道德品質、業務能力、工作表現、遵守法律法規等情況。
九、公告
根據考察結果,招聘領導小組集體研究確定擬錄用人選,并在學院門戶網站公示7日。 公示期間如有爭議,我院將予以調查處理,并將調查處理結果報告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 公示期滿后不再補發。
10. 就業
公示期滿后,如無異議或經調查無問題,學院將提交《海南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登記表》、《海南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名冊》省”,并在10個工作日內錄用候選人。 考核結果、擬聘用集體研究人員會議紀要等材料報省委政法委審核后,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審核贊同。 對符合聘用條件的,我院發放《海南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聘用通知書》,并將《海南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登記表》入庫。
海南政法職業學院已與招聘方約定試用期為兩個月。 試用期滿后進行考核,合格的繼續聘用,不合格的解除勞動合同。
11. 治療
(一)本次招聘崗位均為企業設立專業技術崗位;
(二)享受事業單位按照國家和省政府規定提供的工資福利;
(三)本招聘崗位參照《海南政法職業學院人才引進管理辦法(第五次修訂)》執行。 高級職稱緊缺人才一次性補助80萬元安家費、20萬元科研啟動費; 對急需副高級職稱人員,一次性給予60萬元安家費和10萬元科研啟動費補助; 具有博士學位者,一次性給予25萬元安家費補助。 元,科研啟動資金5萬元。 正式聘用后,簽訂《海南政法職業學院人才引進協議》并享受相關待遇。
十二、紀律與監督
本次公開招聘將嚴格執行各項紀律規定,實行回避制度。 嚴格執行計劃,遵守保密紀律,不得泄露考試題目、考試結果和領導小組討論情況。 參加檢查人員必須公正、正派,不得隱瞞、歪曲事實; 申請人不得有欺詐或作弊行為; 違反公開招聘紀律的報考人員,取消其考試資格。 對已錄用的,經核實后立即終止勞動合同。 對違反公開招聘紀律的工作人員,按照有關規定給予組織處分或紀律處分。
招聘全過程向社會公開,接受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和省委政法委的監督,自覺接受群眾監督。 監督電話為:-(學院紀檢監察室)。
13. COVID-19 預防和控制要求
防疫工作以海南省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揮部最新政策為準。 請考生留意公告(聯系電話 -12345)。
14、其他事項
本預案由學院組織與人力資源辦公室負責解釋。
聯系人:佘老師
張老師
韓老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