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爾濱鐵道職業技術學院始建于1959年,前身為哈爾濱鐵道工程學校,2002年升格為高職院校。學院是全國100所骨干高職院校之一,哈爾濱鐵道工程學校試點院校。教育部現代學徒制、國家“十三五”產教融合發展工程項目立項單位、黑龍江省高水平職業院校項目立項單位、國家技能人才突出貢獻培養單位、教育部國防教育特色學校、中鐵集團國際技能人才培養基地、黑龍江省深化創新創業教育改革示范高校、滿意學校黑龍江省家長、學生放心、全國文明單位。
學院全面貫徹黨的教育方針,堅持社會主義辦學方向,按照國家加快發展現代職業教育的要求,以服務發展為宗旨,以促進就業為導向,以根本任務為根本任務。立德樹人,以創建全國一流大學為目標。 以職業院校為目標,秉承“敢于跨越、追求”的中鐵精神,充分發揮校企與學生、學生融合的辦學優勢,走高職院校辦學之路。產教融合、校企合作,大力實施質量立校、人才強校、特色興校、開放振興、和諧辦學戰略,全面改革創新學院的辦學模式和人才培養模式,在內涵建設上下功夫,使學院規模和結構更加合理,學科專業特色更加鮮明,教育教學管理更加科學,人才隊伍更加完善。建筑更具活力,校園育人環境更加和諧,社會服務能力更加突出,辦學水平提高,人才培養質量提高,為國家鐵路建設人才需求做出積極貢獻和黑龍江發展。
學院
學院新校區位于哈爾濱市平房區,占地面積62萬平方米,建筑面積20.8萬平方米。 全日制在校生10000余人,教師具有高級職稱139人,中級職稱132人。 學院下設鐵道建筑學院、城軌工程學院、機電工程學院、交通學院、建筑工程學院、基礎學院、馬克思主義學院、和繼續教育學院。 學院現有鐵道工程技術、高速鐵路工程技術、城市軌道交通工程技術、道路橋梁工程技術、地下與隧道工程技術、鐵路機車、鐵路供電技術、鐵路運輸運營管理等23個招生專業。 ,其中國家重點專業7個,省級重點專業5個,主要為鐵路建設、鐵路交通、公路、地鐵等行業培養高素質技術技能人才。
招生簡章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 為保證哈爾濱鐵道職業技術學院招生工作依法有序開展,更好地服務考生和社會,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根據教育部、黑龍江省教育廳的有關規定,結合《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等有關教育法律、法規,制定本章程。學院的實際情況。
第二條 學院名稱:哈爾濱鐵道職業技術學院(國標代碼:12907)哈爾濱城市職業學院,學院地址:哈爾濱市平房區哈南第二大道20號(郵政編碼: )。
第三條 辦學類型和層次為公辦普通高等職業院校(??疲?。 學制3年,成績合格的學生將獲得教育部電子注冊的普通高等教育和職業(專科)文憑。
第二章 組織機構及職責
第四條 學院設立招生委員會,是學院招生工作的最高領導機構。 主要職責:研究制定學院招生戰略和規劃,對學院招生工作進行宏觀指導,作出深化考試招生制度改革的戰略決策和部署,審議招生重大事項,督導招生工作。
第五條 哈爾濱鐵道職業技術學院招生就業辦公室作為學院常設工作機構,負責學院的日常招生工作。 其主要職責如下:
1、嚴格執行教育部和黑龍江省有關招生的政策和實施細則;
2、根據黑龍江省教育廳下發的年度招生計劃和相關規定,編制省份、專業的招生來源計劃,制定高校招生規定;
3、開展招生宣傳和咨詢服務,向考生和家長介紹學校情況和招生就業政策;
4、客觀、公正地完成招生相關工作,負責協調處理招生工作中遇到的各種情況;
5、履行相應的高校招生信息公開責任;
6、完成教育主管部門和學院交辦的其他任務。
第六條 哈爾濱鐵道職業技術學院的招生工作在學院招生委員會的監督下進行。
第七條 招生就業處在哈爾濱鐵道職業技術學院招生委員會的領導下開展招生宣傳和咨詢等相關工作。
第八條 學院不得私自委托任何中介機構和個人從事招生工作。
第三章 入學考試
第九條 錄取普通類考生,必須參加全國普通高等學校統一招生考試; 報考高等教育的考生必須參加黑龍江省高等教育統一招生考試; 單獨招生考試接受黑龍江省教育廳、黑龍江省招生考試院的領導、指導和監督。 執行。
第四章 高職院校和本科生應用型人才培養試點(以下簡稱高職本科專業試點)
第十條 按照《省教育廳關于印發《黑龍江省高職本科應用型人才培養試點實施方案(試行)》的通知(黑教函[2021]29號)要求。 44)我校開展“高水平教育”試點工作。 “高本直通”試點招生對象為當年參加全省普通高考的考生。 他們被高職(??疲┧戒浫 ?轉學考試合格后哈爾濱城市職業學院,考入相應本科院校,以??粕究频男问嚼^續學習。 招生計劃以當年省教育廳公布為準。 試點專業如下:
哈爾濱鐵路職業技術學院城市軌道交通工程技術專業(??啤⒗砜疲┡c黑龍江工程學院土木工程專業(本科)對接
哈爾濱鐵路職業技術學院(???、理科)工程造價專業與黑龍江工程學院(本科)工程造價專業對接
哈爾濱鐵道職業技術學院高速鐵路建設與養護專業(??疲┡c黑龍江八一農業大學土木工程專業(本科)對接。
第十一條 “高職高專”試點招生批次為高職院校先進批次,錄取學生修業年限為五年。 他們在我們學院接受了五年的培訓。
第十二條 “高專通”試點專業前三年學費由高職院校按照本校本專科相同專業標準收取,后兩年學費由高職院校按照本校同專業標準收取。按本科院校同一專業收費標準收費。
第十三條 本科院校和高職院校共同制定進入“本科教育”試點學生考核轉學階段的考核標準和考核辦法,并于入學后1個月內向學生公布。 評估在本科院校的領導下進行,通常在第二學年末進行。 考核合格的學生將于第三學年春季學期被學院錄取為“專升本”項目。 考核不合格的學生,不再接受本科層次“專升本”培養。 進入學校相同或相近專業,按照專科畢業標準繼續完成學業。 ; 考核合格的學生自愿退出“高等教育綜合教育”培養項目的,可轉入相同或相近專業,按照??飘厴I要求繼續完成學業。
第十四條 進入“本科教育”試點的學生,前三年具有??茖W歷,高職院校按規定進行學籍管理。 通過轉學評估的學生將以副學士學位升級的形式進入匹配的本科院校,然后轉為本科生。 本科院校按照規定進行學籍管理。 培養期間,學生原則上不得轉校、轉專業。
第十五條 “高等教育綜合教育計劃”試點學生前三年修完專業教學計劃規定的課程,考試成績合格,達到畢業要求的,發給大專文憑。 學生在規定學習期限內轉本科,并通過兩年教學計劃規定的課程和考試,達到學校畢業要求,頒發普通高等學校本科畢業證書。 符合學位規定的,授予學士學位。
第十六條 “高等教育與本科教育”試點的其他事項按照《黑龍江省高職與本科應用型人才互聯互通試點實施方案(試行)》執行。
第五章 錄取原則
第十七條 根據教育部頒布的《教育部關于開展2022年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工作的通知》要求,本著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綜合衡量德、智、體、藝、體等各方面擇優錄取。
第十八條 各?。ㄗ灾螀^、直轄市)考生報名專業時,須填寫本人在我院專業的具體信息。 所有考生按照實際考試成績排隊,按照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錄取。 不能滿足第一專業的學生將被錄取。 輸入您的第二個主要選擇。 所有專業都無法滿足。 如果你服從專業調整,學院會根據成績從高到低隨機自動調整你到相應的專業。 高考成績不能滿足申報專業志愿且不符合調整要求的,申請將被撤回。
第十九條 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可以按照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辦公室的規定加分、提高成績,但以錄取時的實際考試成績為準到少校。 若高考總成績相同,非高考改革省份:文科、理科科目按順序與數學、綜合、語文、外語進行比較; 高考改革省份:按照各高考改革省份招生部門確定的成績排名規則擇優錄??; 如果沒有成績排名規則,就按順序比較數學、綜合、語文、外語。
第二十條 外語:學院開設英語、俄語課程。
第二十一條 學院為工科院校,各專業均較適合男學生報考。 根據用人單位要求,建議符合以下條件的考生報考以下專業:鐵路運輸運營管理專業、城市軌道交通運營管理專業,無色盲、色弱、口吃,身高175以上男生身高163厘米以上,女生身高163厘米以上。 鐵路機車運行與維修、鐵路供電技術、鐵路信號自動控制、機電一體化技術、動車組檢修技術、鐵道車輛技術等交通專業要求無色盲、色弱。 由于工作性質,地下與隧道工程技術專業更適合男性就業,不建議女性學生報考。
第二十二條 學院與俄羅斯遠東國立交通大學合作舉辦高速鐵路建設與維護(國際軌道工程)、鐵路運輸運營管理(國際鐵路運輸運營)專業中外合作辦學項目。 本計劃納入國家普通高等教育招生計劃,參加全國普通高等學校統一招生考試,僅錄取申請中外合作辦學專業的考生。
第二十三條往屆生的錄取按照各?。ㄗ灾螀^、直轄市)招生辦公室的有關規定辦理。
第二十四條考生身體健康要求:執行教育部《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指導意見》的有關規定。
第六章 新生招生
第二十五條 按照國家規定,新生入學必須繳納學費、住宿費和其他費用。 收費標準按照黑龍江省物價局、省財政廳批準的標準執行。 中外合作辦學專業學費為15000元/年。 其他專業學費6000元/年,住宿費600元/年。
第二十六條 新生入學后,學院將在3個月內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對其入學資格進行審核。 審查不合格或者有弄虛作假行為的,取消其錄取資格。
第二十七條 根據省財政廳、教育廳文件精神,學院設有國家獎學金、國家勵志獎學金、國家助學金和校內助學金。 學院與銀行合作,為貧困大學生提供助學貸款,并結合學院實際,為部分貧困大學生設立勤工助學崗位,幫助貧困大學生順利完成學業,確保學生考入我校。大學期間不因家庭經濟困難而退學。 幫助學生成長、成才。
第七章附則
第二十八條 參照我院往年畢業去向執行情況,結合人才培養規劃、各?。ㄊ?、自治區)生源規模及高端招生政策等因素,將制定省級和專業招生計劃。 詳細招生計劃請參閱各?。ㄖ陛犑?、自治區)自治區招生行政部門公布的招生信息。
第二十九條 考生確認學院申請后,可以聯系學院招生就業辦公室了解相關錄取信息。 學院的招生政策、招生計劃、專業介紹等信息均在學院官方網站上公布,考生可自行查詢。
第三十條 招生咨詢熱線:-、;
學院官方網站:.
第三十一條 本條由哈爾濱鐵道職業技術學院招生就業處負責解釋。 本條自發布之日起施行,原《招生章程》同時廢止。
本章程將根據教育部及生源地省級招生管理部門本年度招生政策調整情況進行修訂。 本章程與國家法律、法規及上級政策相抵觸的,以國家法律、法規及上級政策為準。
本章已更新至2022年6月,最新規定請參見官網。
歷史
哈爾濱鐵道職業技術學院始建于1959年,鐵道部海拉爾鐵路工程局在哈爾濱建立了海拉爾鐵路工程局哈爾濱工程學校。
1960年9月起,先后更名為海拉爾鐵路工程局哈爾濱鐵路工程學院、東北鐵路工程局哈爾濱工程學校、東北鐵路工程局職工干部學校、鐵路第三工程局職工學校。
1992年,哈爾濱鐵路工程學校、哈爾濱鐵道工程職工大學、鐵路三局哈爾濱地區辦事處資源合并重組,組建新的哈爾濱鐵路工程學校。
2002年2月5日,經省政府批準、教育部備案,升格為高等職業院校,更名為哈爾濱鐵道職業技術學院,成為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
(相關數據統計截止日期為2017年1月,詳情請參見官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