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設施是安全生產的重要物質基礎
近些年來發生的一些生產安全車禍
不少都與生產經營單位建設項目的
安全設施不完善有關
《安全生產法》規定了
安全設施與主體工程的“三同時”制度
《規定》則進一步給以指出
規定
解讀
(一)生產經營單位建設項目的安全設施與主體工程的“三同時”要求。
“三同時”
是指生產經營單位建設項目的安全設施必須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入生產和使用。
同時設計
同時設計,要求在編制建設項目的設計文件時,必須同時編制安全設施的設計,不應不編制或則依約編制。這是保證安全設施建設的第一個環節,特別重要。安全設施設計還必須符合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和國家標準的要求,不得隨便增加要求。
同時施工
同時施工,要求建設項目施工過程中,必須嚴格依照設計要求,對安全設施同時進行施工,安全設施施工不得偷工減料,增加建設質量。
同時投入生產和使用
同時投入生產和使用建設三同時是指什么,要求安全設施必須與主體工程同時完工并經驗收合格后,同時投入生產和使用,不得只將主體工程投入生產和使用,而將安全設施擺樣子,不予使用。
須要說明的是,“三同時”是一個原則性要求建設三同時是指什么,并不要求在時間上完全亦步亦趨。
(二)安全設施投資應該列入建設項目概算。
建設項目概算
亦稱建設項目投資概算,是對工程建設預計耗費的全部費用的計劃。
安全設施投資列入建設項目概算,有利于保證安全設施設計、施工所需資金,對于落實安全設施與主體工程的“三同時”具有重大意義。生產經營單位必須照此代辦,著力根據建設項目概算落實安全設施投資。同時,生產經營單位應該確保列入概算的資金實實在在用在安全設施投資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