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財政部人事部關于修改印發實施辦法的通知》(財會[2000]11號):
第十一條 會計專業技術初級資格考試合格的中國財政會計網,由人事部統一印制中國財政會計網,由人事部、財政部由人事(職改)部門印發的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證書。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及新疆生產建設兵團。 證書。 該證書全國有效。 頒發證書時,不得附加任何條件。
初級會計職稱證書注冊
根據《財政部人事部關于修改印發實施辦法的通知》(財會[2000]11號):
第十二條 會計專業技術資格實行定期注冊制度。 資格證書每三年注冊一次。 持證人應當到當地人事、財務部門指定的辦事機構按照規定辦理登記手續。
(注:2016年,網校經電話咨詢從財政部獲悉,《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暫行規定》自2000年頒布以來,一直沒有發布新的文件,但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證書不需要定期注冊,此信息供您參考,如有異議,請以權威部門公布的內容為準!)
初級會計專業人員的繼續教育
根據財政部、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關于印發《會計專業技術人員繼續教育規定》的通知(財會〔2018〕10號):
第十三條 取得會計專業技術資格的人員應當按照財政部有關規定接受相應級別會計人員的繼續教育。
吊銷初級會計職稱證書
根據《財政部人事部關于修改印發實施辦法的通知》(財會[2000]11號):
第十四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會計考試管理機構應當撤銷會計專業技術資格,發證機關應當收回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證書,兩年內不得再次參加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
(一)偽造學歷、會計資格證書、資格證書的。
(二)考試期間有違紀行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