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地方考試施行機構、有關地方房地產經紀行業商會、房地產經紀機構:
按照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住房城鄉建設部《關于印發和的通知》(人社部發〔2015〕47號)和《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辦公廳關于2023年度專業技術人員職業資格考試計劃及有關事項的通知》(人社廳發〔2023〕3號),現就2023年下半年房地產經紀專業人員(分為房地產經紀人協理、房地產經紀人兩個級別)職業資格考試有關問題通知如下:
一、考試區域范圍和考區選擇
2023年下半年房地產經紀專業人員職業資格考試在全省31個省(自治區、直轄市)和5個計劃單列市同時舉辦。各個考區的地方考試施行機構和聯系方法,見附件1。
按照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關于強化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安全工作的通知》(人社部發〔2016〕64號)要求,現工作或戶口在直轄市、計劃單列市的報考人員請在本市報考考試,其他報考人員請在現工作或戶口所在的省(自治區)報考考試。
二、考試報考基本條件和其他條件要求
(一)考試報考基本條件
1.遵循國家法律、法規和行業標準與規范;
2.秉持誠信、公平、公正的基本原則;
3.嚴守職業道德。
(二)房地產經紀人協理考試報考其他條件要求
申請出席房地產經紀人協理職業資格考試的人員,除應具備上述考試報考基本條件外,還應具備大專或則中學及以上學歷。
(三)房地產經紀人考試報考其他條件要求
申請出席房地產經紀人職業資格考試的人員,除應具備上述考試報考基本條件外,還應符合下述條件之一:
1.通過考試取得全省房地產經紀人協理職業資格證書后,從事房地產經紀業務工作滿6年;
2.取得本科學歷全國房地產經紀人資格證考試報名,工作滿6年,其中從事房地產經紀業務工作滿3年;
3.取得學院大專學歷,工作滿4年,其中從事房地產經紀業務工作滿2年;
4.取得雙學士學位或研究生班結業,工作滿3年,其中從事房地產經紀業務工作滿1年;
5.取得碩士學歷(學位),工作滿2年,其中從事房地產經紀業務工作滿1年;
6.取得博士學歷(學位)。
三、考試報考和準考證復印
(一)考試報考時間
2023年下半年房地產經紀專業人員職業資格考試報考時間自2023年8月1日起至8月31日止。
請報考人員在上述考試報考期間登入中國房地產經紀人網()“考試服務平臺”報名,并于2023年9月11近日收取考試費。報考成功以收取考試費為準。
地方考試施行機構應根據本通知要求,及時通過考試服務平臺的管理員入口進行報考人員資格審查工作。資格審查完成日期應不晚于2023年9月5日。
(二)考試費標準及收取
考試費為每科次人民幣90元。報考人員在報考時通過考試服務平臺收取考試費。考試繳費截至后,因報考人員自身緣由未能出席考試的,考試費不予返還。
除中國房地產估價師與房地產經紀人學會(簡稱中房學)繳納考試費外,各地方考試施行機構、考試服務機構等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向報考人員繳納任何考試性質的費用。
(三)考試報考注意事項
1.考試報考條件和免試部份考試課目條件中涉及相關期限的截至日期均為2023年12月31日。
2.報考時上傳的護照照將用于準考證、考場座次表、證書、證書查詢認證系統,請報考人員謹慎選用。相片具體要求如下:相片文件為JPG或JPEG格式,象素為295px×413px,規格為1寸護照照(2.5cm×3.5cm),大小約為10KB,底色為藍色。
3.2001年及之后本科及以上高等高校結業的,須上傳中國高等教育中學生信息網(學信網,)帶二維碼的學歷認證報告;其他的,上傳結業證書原件。
4.報考人員在報考時應如實補報有關信息、上傳證明材料,保證所補報的信息真實、完整、準確、有效。錯報、誤報責任自負,報名信息一經地方考試施行機構審查通過后,原則上不可更改。
5.符合免試部份考試課目條件的報考人員全國房地產經紀人資格證考試報名,在報考時可申請免試1個考試課目。免試部份考試課目條件及有關規定見附件2。報考人員也可以舍棄免試。若果在“免試條件”欄目中選擇“無”的,則為舍棄免試。假如修改免試狀態,則現有保留成績不再保留。
(四)準考證復印
報考成功的人員可于2023年10月23日至29日期間,登陸考試服務平臺復印準考證。
(五)考試費收據下載
11月10日后,中房學將為報考人員出具增值稅電子普通收據。考試費電子收據下載形式如下:
1.登陸考試服務平臺下載;
2.登陸報考時預留的電子郵箱下載;
3.以報考時預留的電子郵箱或手機號碼為用戶名在收據通網站()注冊后下載。
增值稅電子普通收據的法律效力、基本用途及使用規定與增值稅紙質收據相同,可下載復印使用。根據稅務部門相關規定,個人抬頭考試費收據可報銷。
四、考試時間和方法
(一)考試時間和課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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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體考試安排和地點詳見準考證。
(二)考試時長
房地產經紀人協理職業資格考試每位考試課目的考試時長為1.5小時,房地產經紀人職業資格考試每位考試課目的考試時長為2.5小時。
(三)考試大綱和用書
繼續使用《全國房地產經紀人協理職業資格考試大綱(2022)》《全國房地產經紀人職業資格考試大綱(2022)》,考生可通過中國房地產經紀人網()或“中國房地產經紀”微信公眾號(CIREA-JJWX)下載。中房學依據考試大綱,組織編撰了相應的考試用書(第四版),已由中國建筑工業出版社出版發行。
(四)考試形式
所有的考試課目均采用閉卷、計算機化考試(簡稱機考),即在計算機終端獲取試卷、作答并遞交答題結果。
中房學將于2023年9月28日至10月27日在中國房地產經紀人網開通機考練習,報考人員可在此期間登入考試服務平臺提早熟悉機考環境和電子化試卷方式。
五、考試成績查詢和資格證書發放
(一)考試成績發布與查詢
考試成績將在考試日期后2個月內發布。屆時,考取人員可登入考試服務平臺查詢自己的考試成績。
(二)考試成績滾動周期
出席房地產經紀人協理職業資格考試的人員,須在連續的2個考試年度內通過全部(2個)考試課目的考試;并且,符合免試部份考試課目條件且未舍棄免試資格而僅出席1個考試課目考試的人員,須在1個考試年度內通過應試課目的考試,方可獲得資格證書。
出席房地產經紀人職業資格考試的人員,須在連續的4個考試年度內通過全部(4個)考試課目的考試;并且,符合免試部份考試課目條件且未舍棄免試資格而僅出席3個考試課目考試的人員,須在連續的3個考試年度內通過應試課目的考試,方可獲得資格證書。
(三)資格證書發放
在規定的年限內參加應試課目考試并合格的人員,將獲得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住房和城鄉建設部監制的相應級別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房地產經紀專業人員職業資格證書(簡稱資格證書),該證書在全省范圍有效。
發放資格證書通知發布后,請考試合格人員向報考時的地方考試施行機構發放資格證書。
六、考試紀律要求
地方考試施行機構在考試日期之前應對考點選址、機位數目、考場打算等工作進行全面仔細檢測;在考試期間應安排巡考人員對考場紀律進行認真復查,嚴格要求監考人員執行考場相關規定:
1.考生步入考場不得攜帶通信設備和具有估算、存儲功能的電子設備;已帶入考場的要切斷電源,并與其他物品一齊儲存在指定位置,不得帶至座位。
2.考生步入考場,監考人員要仔細核查準考證和身分護照。
3.對違犯考試紀律和有關規定的行為,應根據《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違紀違法行為處理規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令第31號)的相關規定進行處理。
七、其他相關要求
(一)關于我國港澳臺市民報名問題
依據《關于做好臺灣、澳門市民出席大陸統一舉辦的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有關問題的通知》(國人部發〔2005〕9號)和《關于向香港市民開放部份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有關問題的通知》(國人部發〔2007〕78號)精神,我國臺灣、澳門和香港地區市民可根據就近和自愿原則,在大陸(內地)的任何省、自治區、直轄市申請出席房地產經紀專業人員職業資格考試,在報考時應上傳國務院教育行政部門認可的相應學歷或則學位證書等證明材料。
(二)考試期間值勤和巡考
考試期間,地方考試施行機構要有專人值勤。全省房地產經紀專業人員職業資格考試辦公室的值勤電話為、。請地方考試施行機構于2023年10月23近日將值勤人員名單和值勤電話發電郵至或傳真至。
八、其他注意事項
(一)報考人員咨詢有關考試新政問題,可聯系地方考試施行機構;咨詢有關考試服務平臺技術問題,可撥通電話:
房地產經紀人協理職業資格考試:0531-、;
房地產經紀人職業資格考試:。
(二)中房學不舉行任何方式的考前培訓,也未曾授權或委托任何單位和個人開展相關考前培訓。
(三)中房學不出版考試習題集(全真模擬試卷),也未曾授權或委托任何單位和個人出版考試習題集(全真模擬試卷)。
地方考試施行機構要嚴格依照本通知精神,認真組織好2023年下半年房地產經紀專業人員職業資格考試的施行工作。考試報考及考試施行過程中如有問題,請及時向中房學反映。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