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礦業學院(南京)2011年大專招生章程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了規范招生工作,保證中國礦業學院(南京)專科招生工作的順利進行,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及教育部《2011年普通高等中學招生工作規定》中國礦業大學招生網,結合中學具體情況,制訂本章程。
第二條中國礦業學院(南京)是國家民辦、教育部直屬的全日制全省重點學院,是納入國家“211工程”、“優勢學科創新平臺”建設項目的院校之一。現址及辦學地點為上海市西城區大學路丁11號。我校推行彈性學制,專科正常學制為4年(建筑學5年),修業期限可為3-6年(建筑學專業4-7年),中學生可分階段完成學業,優秀中學生修完規定學分,可申請提早結業。中學生在規定期限內修完培養計劃規定內容,德、智、體達到結業要求準予結業,頒授中國礦業學院(南京)專科結業證書并依據《中國礦業學院(南京)專科結業生授予學士學位的工作條例》授予學士學位,優秀應屆結業生可推薦免試攻讀碩士學位。中學每年將從機電與信息工程大學五年級中學生中選拔2-3名優秀中學生到日本俄亥俄州立學院進行實習。
第三條中國礦業學院(南京)招生工作將全面貫徹教育部有關文件精神。本著公正、公正、公開的原則,對考生德智體美全面考評,綜合評價,擇優投檔。并接受紀委、監察部門以及考生、家長和社會各界的監督。
第二章組織機構和人員
第四條中國礦業學院(南京)籌建由中學領導及相關部門負責人組成的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全面負責招生工作。
第五條中國礦業學院(南京)招生辦公室是組織和施行招生工作的常設機構,在招生工作領導小組的領導下,具體負責普通專科招生的日常工作。第六條中學招生監察辦公室負責對招生工作的監督。
第三章投檔
第七條中國礦業學院(南京)執行教育部規定的“學校負責,招辦監督”的投檔體制,在教育部領導下,由各市(自治區、直轄市)招生委員會組織施行。
第八條中國礦業學院(南京)根據理工類、文史類分類投檔,招生計劃統籌考慮各市應屆普通中學結業生人數及各市考生占全省報考總數的比列、結合我校近兩年招生計劃、生源情況和生源質量,由教育部《普通院校分省招生計劃優化編制系統》進行剖析、預測后確定,招生計劃與相關考試課目要求以我校在各市公布的來源計劃為準。
第九條我校為第一批投檔高校,在各市的第一批大專控制線上提檔,按照生源情況,確定提檔比列,提檔比列通常控制在110%以內。
第十條我校優先投檔第一志愿考取我校的考生;在第一志愿考生的投檔人數未達到計劃投檔人數時,將依次接收非第一志愿考生。
第十一條在思想政治品德考評和身體健康狀況檢測合格的情況下,按錄取考生的實際考分和專業志愿次序,由高到低按“專業級差”方式依次投檔,“專業級差”根據生源具體情況確定,通常為3至5分、依次遞減。未被志愿專業投檔且服從調劑的考生擇優調劑投檔,專業志愿未能滿足又不服從調劑的做退檔處理。對于遼寧省考生,要求選測課目等級為A、B,必測課目等級為4C,進檔考生按除以照料分的錄取分排序,當分數相同時,參考考生學業水平測試等級排序。在內蒙自治區推行“專業志愿清”錄取規則。
第十二條未被志愿專業投檔且不服從調劑的高分考生在相應批次投檔期間,在我校生源不足的情況下,若考生提出調劑懇求,須提供考生本人及父母簽名的服從調劑保證書等相關材料,由中學決定是否投檔。
第十三條對于加分錄取的考生,由各市級招辦根據規定加分錄取,中學在確定投檔專業時以考生實際中考分數為主要根據。實際中考分數相當的情況下,首先優先投檔有加分的考生,其次投檔相關課目分數高(理工類參考課目為物理,文史類參考課目為英語)及學科大賽、科技發明創造、體育賽事得獎考生。
第十四條往屆生投檔原則同應屆生。
第十五條依據中學專業設置及培養方法,部份專業的特殊要求:1.采礦工程專業不宜女孩就讀。2.德語專業只招英文語種考生,法學專業(涉外方向)不適宜非德語語種考生就讀。其他各專業均把俄語列為選修課中國礦業大學招生網,且部份課程將直接用法語講課,非德語語種考生請謹慎報名。3.建筑學專業要求考生有一定的美術基礎,調劑考生不投檔到建筑學專業。4.報名信息與估算科學、數學與應用物理專業的考生需具有較好的物理基礎。5.2011年我校部份專業推行大類招生,三年后按照就業趨勢和中學生的意愿分專業培養,工商管理類包含的專業是工商管理、市場營銷、會計學;物理類包含的專業是物理工程與工藝、應用物理;環境科學類包含的專業是環境工程、環境科學。
第十六條中國礦業學院(南京)執行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障人聯合會修訂的《普通高等中學招生復檢工作指導意見》。
第十七條保送生的投檔按教育部有關規定執行。
第四章附則
第十八條依據國家有關文件精神,專科各專業雜費標準為:日語專業:6000元/人.年,工商管理類、行政管理、法學等專業:5000元/人.年,其他各專業:5500元/人.年。住宿費:750~900元/人.年。假如上級主管部門調整收費標準,則執行新政定。
第十九條中學設有建立的獎、貸、助學金制度。對于家庭經濟困難中學生設有國家勵志獎學金、國家助學金、國家助學按揭、勤工助學、困難補貼、社會捐助等較為健全的捐助體系。新生入學時設有“綠色通道”以保證經濟困難中學生順利入學。詳盡信息見當初招生簡章或考取手冊,也可訪問中學網站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