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 畢業相關事宜
畢業申請處理及審核:
1.畢業申請:一般考生上半年6月、下半年12月登錄自學考試管理系統提交申請,具體流程請登錄“廣東自學考試管理系統”網站公告查看當年公布的《自學考試畢業辦理有關事項公告》。
由于中山大學已停止招收自考生,因此申請畢業時無法選擇中山大學作為專業建設主考院校,請對照下表選擇專業建設主考院校及課程組代碼填寫畢業信息,其中“主考院?!边x擇501中山大學。
2.畢業評審流程:市考辦評審(紙質畢業評審材料須在申請人所在地區市考辦規定時間內提交,廣州地區申請人須向申請人所在地區區考辦提交)——主考機構評審——省考辦評審。(評審進度可在自考系統中查看)
畢業證書發放及檔案管理:
自學考試學生的畢業證書及檔案均由廣東省自學考試辦公室制作、頒發,不屬于中山大學自學考試辦公室的業務范圍。
省考試辦將畢業證書發給各地區市考試辦,并通知考生領取英語作文,畢業檔案同時發放,如畢業檔案需要重新封存,考生可向市考試辦咨詢。
自學考試考生的考試記錄、科目成績、畢業信息及檔案均由廣東自學考試辦公室統一管理,考生如需辦理相關事宜,可向廣東自學考試辦公室咨詢人民大學自考人民大學自考,咨詢電話為:。
申請辦理成績單、學業證明、補辦畢業證、補辦檔案的考生可登錄“廣東省自學考試管理系統”網站公告查看具體辦理辦法。
四、關于中山大學自考本科生入學問題
自修生畢業后一年內可獲得學位(以畢業證書上的畢業時間為準),超過期限不予授予學位。
學位申請要求:
1.通過自學考試獲得學士學位證書(含畢業申請已獲批準,待頒發畢業證書);
2.本科階段所有課程(必修和選修)平均成績達到70分以上;
平均分計算方式:必修+選修理論課程總分/必修+選修理論課程數(筆試及實踐考試成績不計入平均分)
3.畢業論文或畢業設計獲得優良等級以上;
4.通過學位外語測試(建議自學本科畢業前通過學位英語測試);
(注:學位外語考試每年僅舉辦一次,一般3月份報名,4月份考試,詳情請參閱報名須知)
5.通過我校組織的本科專業核心課程考試。
(注:學位核心課每年有兩次申請機會,一般上半年申請時間為1-2月,考試時間為3月,下半年申請時間為7-8月,考試時間為10月,具體以申請通知為準。)
核心學位課程的考試與自修課程(獲得文憑所需)的考試不同。只有需要申請學位的考生才需要單獨申請核心學位課程,并且只能在畢業申請通過后一年內(以自修文憑的畢業時間為準)申請考試。畢業一年內有兩次申請考試的機會。如果第一次申請時有任何課程不及格,則需要第二次申請不及格的課程。
考試科目:(詳見核心課程考試報名通知)
主要的
專業基礎課程
專業課程1
專業課程2
行政
政治學導論
行政管理
領導力科學
法律
外國法律史
國際經濟法
知識產權法
漢語言文學
語言學概論
中國現代文學史
中國古代文學史(上、下)
護理
護理管理 + 護理概論
內科護理(二)
急診護理
計算機科學與技術(原名:計算機與應用)
操作系統
Java語言程序設計(一)
數據結構
網絡工程
(原文:計算機網絡)
計算機網絡原理
Java語言程序設計(一)
互聯網及其應用
計算機科學與技術(原名:計算機信息管理)
數據庫系統原理
信息系統開發與管理
數據結構簡介
學位授予與授予:
中山大學接受畢業申請的最后時間為2023年6月,畢業后一年即達到學位要求即可頒發學位,即最后頒發學位的時間是2024年6月。
學位每年頒發兩次,上半年6月頒發學位,7月開始頒發學位證書,下半年12月頒發學位,次年1月開始頒發學位證書,學位證書發放信息以郵件或短信方式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