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些考生拼命地背準則和制度,建議大家應該跟隨網校老師的腳步,有主有次的去理解準則,這樣學起來既輕松又有效果。在考試中考準則不可能考得很細而毫無規律可尋,所以我們根本不必擔心如果不把他們全背下來,就會為此付出昂貴的代價。2019全國建設工程教育網登記代理人《地籍調查》知識點。
界址點編號:
(1)界址點以拉丁大寫字母“J”開頭,在街坊內宗地外沿界線從西北角開始順時針方向,用阿拉伯數字順序統一編號,如:“J1、J2、J3、…Jn”。 (2)同一街坊內的界址點編號不允許重號。同一界址點只能有一個點號。當相鄰宗地存在共用界址點時,該共用點沿用上一宗地編定的點號。
調查結果的記載:
調查結果通過地籍調查表記載。地籍調查表分三部分:表格、宗地草圖、記事和意見。前兩部份中的相關內容必須吻合,如宗地四至、界址點號、界址間距等,做到圖表一致。
地籍調查表主要內容:
表格填寫要求:
(1)表格應在現場記錄填寫,必須做到圖表與實地一致,各項目填寫齊全,準確無誤,字跡清楚整潔。
(2)填寫各項內容不得涂改,只能劃改。同一項內容,劃改不得超過兩次。劃改處應加蓋劃改人印章。對土地使用者名稱、法人代表或戶主(代理人)、界址點號、界址間距、界址線類別、界址線位置、指界人簽章等,還須在備注或調查記事、勘丈記事欄中說明。
(3)表格應每宗地填寫一份。項目欄內容不夠填寫時,可加頁續填。
(4)調查結果與土地登記申請書填寫不一致時,按實際情況填寫,并在權屬調查記事欄中說明。
宗地草圖:
宗地草圖是描述宗地位置、界址點、線和相鄰宗地關系的實地記錄,是處理土地權屬,進行地籍測繪,面積量算不可缺少的原始資料。
主要內容:
(1)本宗地號、門牌號和地類號;
(2)本宗地土地使用者名稱;
(3)本宗地界址點線及界址點線以外圖上2cm以內的地形地物界址點線;本宗地與鄰宗地界址交會點及編號,相鄰宗地的宗地號、門牌號和使用者名稱; (4)界址邊長注記,界址點或界址邊與鄰近地物的相關距離和條件距離;
(5)建筑物和構筑物的層數;
(6)計算宗地面積、建筑占地面積和共用宗內土地使用者分攤面積所需的距離;
(7)指北線、勘丈者、檢查者、日期、比例尺。
方法和要求:
(1)采用全野外數字化測量的,宗地草圖用宗地圖代替,附于地籍調查表中。
(2)宗地草圖上的地籍要素按本細則圖式規定表示。
記事和意見:
記事和意見是權屬調查中執行政策、規定的文字簡述,以及解決問題的方法和存在問題的記錄,并對本宗地調查結果進行審查的結論性意見。
“權屬調查記事欄及調查員意見,地籍測繪記事”兩欄由直接進行該宗地權屬調查和勘丈的作業員填寫;“地籍調查結果審查意見”由主持權屬調查負責人填寫。
世界址認定的要求:
1.相鄰宗地界址線間距小于0.5m時,宗地界址必須由本宗地及相鄰宗地的使用者親自到現場指界、認定。宗地界址臨街、臨巷、相鄰宗地界址線間距大于0.5m或土地使用者已有建設用地批準文件且用地圖上的界線與實地界線吻合時,可只由本宗地指界人指界。
2.單位使用的土地,必須由法人代表出席指界,并出具法人代表身份證明書及本人身份證明。個人使用的土地,須由戶主出席指界,并出具戶口簿及其身份證明。法人代表或戶主不能親自出席指界的,可由委托代理人指界,委托代理人指界時應出具法人代表身份證明書、指界委托書及本人身份證明。
3.兩個以上土地使用者共同使用的宗地,應共同委托代表指界,委托代理人指界時應出具指界委托書及本人身份證明。
4.經雙方認定的界址,必須由雙方指界人共同在地籍調查表上簽字蓋章;只由本宗地指界人指界的,本宗地指界人在地籍調查表上簽字蓋章即可。如果戶主不識字,可由調查人員代簽,戶主按手印或戶主蓋章并按手印。
5.土地使用者已有建設用地批準文件,對少批多用的,宗地界線按批準用地界線確定,多用部分在調查表中注明,待后處理。對批多用少的,原則上按實際使用范圍定界。代征的市政建設用地的宗地,按規定扣除代征地后,確定該宗地的界址。
6.歷史用地、沒有權屬文件的宗地,經審核后,一般按土地使用現狀確定界址。
7.宗地界址有爭議的,調查人員應在現場調解處理。現場調解不了時,在調查記事欄上寫明雙方爭議的原因,并標出有爭議的地段,呈報地籍調查、土地登記領導小組裁決處理。
8.一宗地有兩個以上土地使用者時,能查清各自的使用部分和共同使用部分界線的,要查清。
9.所有宗地界址點,都要按規定設置界標。
地籍管理的手段與方法:
地籍管理是國家為獲得地籍資料而采取的一系列地政措施。為了保證地籍管理工作的展開,并取得預期的社會和經濟效益,我們應遵循以下原則:第一,地籍管理必須有國家制度體系作為保障,有序開展工作;第二,保證地籍資料的連貫性、系統性和現勢性;第三,保證地籍資料的可靠性和精確性;第四,保證地籍資料的概括性和完整性。
現階段我國地籍管理研究的主要內容包括:土地權屬調查、地籍測量、土地登記、土地統計、地籍檔案與信息管理等。權屬調查和土地登記是地籍管理研究體系的主體內容。權屬調查和地籍測量是地籍管理的基礎性工作,地籍檔案與信息管理是土地登記、土地統計的后續工作,是地籍管理各項工作成果的歸宿,并為土地管理各項工作提供參考和依據。
地籍管理措施體系歷來是國家地政措施的重要部分,它是一項集政策、法律、經濟和技術為一體的綜合性管理措施。
為保證地籍管理的各項措施的實施,國家一方面要強化行政手段,另一方面必須重視地籍管理方面的立法。我國早在20世紀初就有《土地法》,其中專設“地籍篇”,并相應制定了土地登記規則、地價調查估計規則等地籍法規。20世紀50年代后,尤其是改革開放以來,國家更重視運用行政、法律手段促進地籍管理工作的規范化、制度化和科學化。
地籍測量歷來是地籍管理的最基本的技術手段,從地籍的產生開始,就離不開土地經界的丈量和面積量算。隨著現代科學技術的發展,地籍測量工作逐步從最簡易的丈量,發展到用光學儀器測量,再發展到用電子全站儀測量;測繪技術的進步,使得測繪手段與方法不斷得到更新,提高了成果質量。地籍測繪成果是地籍管理的基本圖件及權屬認證資料。
有史以來,地籍最簡單、最直觀的表現形式是圖簿冊。簿冊是土地狀況的集中反映,圖是產籍狀況的空間位置描繪,它們都是地籍管理的手段和工具,隨著科學技術的發展,原始的圖簿冊將被先進技術和信息化處理的圖簿冊所替代。
隨著計算機技術的發展與應用,地籍管理手段的自動化水平大大提高。建立以計算機信息處理為平臺的地籍數據庫和信息系統,可以實現數據的采集、處理、更新的自動化和信息化。實現地籍資料的信息化處理是地籍管理手段發展的方向。
2019全國
建設工程教育網登記代理人《地籍調查》知識點。 建議考生們最好對照歷年考題從頭看一遍書本,通過對照題目再來查找書中的相關知識,通過這種方法來溫習一遍書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