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深化基礎教育改革,規范招生和考試行為,維護教育公平,促進教育均衡發展,根據《湖南省教育廳關于進一步規范普通中小學招生工作的通知》 《關于做好2022年全市普通中小學招生工作的通知》(岳教體發[2022]102號)和岳陽市教育體育局《關于做好2022年全市普通中小學招生工作的通知》(岳教體發[2022]6號) ),根據中共岳陽縣委辦公室、岳陽縣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全縣招生關于中小學實施“陽光招生”的通知》(岳縣辦公室[岳教體發[2014]51號)和《岳陽市普通高中考試招生制度改革實施方案》(岳教體發[2019]17號)要求,結合我縣教育實際,專門制定本方案。
一、陽光招生工作基本原則
1、堅持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 招生政策、計劃、范圍、招生條件、辦法、結果向社會公開。 嚴格執行招生計劃,堅決禁止超計劃、跨范圍招生。
2.堅持普通教育和職業教育協調發展的原則。 加強普職招生和資助政策宣傳,積極引導初中畢業生選擇適合自身發展的高中教育,同步推進我縣普職招生和高職招生。
3.堅持集中招生與雙向選拔、校本招生相結合的原則。 招生范圍按高中地理位置劃分,禁止跨范圍招生。 考生按要求填寫自己喜歡的學校,高中將根據考生的意愿和成績擇優錄取。
二、招生范圍及計劃
1.中等職業學校招生。
職業高中共招收新生2900人,實施方案由職業高中制定。 招生計劃及招生范圍如下:
學校
招生計劃(人)
招生范圍
縣職業中等學校
2300
縣
新科職業學校
600
縣
全部的
2900
2.普通高中招生。
普通高中招生計劃及招生范圍如下:
學校
招生計劃
(包括特殊學生)
特殊人才招生計劃
招生范圍
縣第一中學
1000人(文化生950人、特殊人才40人、特派生回國及相關軍烈子安置招生計劃預留10人)
音樂專業學生10人岳陽市一中分數線,藝術專業10人,田徑專業12人(男生8人,女生4人),男籃專業5人,高水平運動員3人,共40人。
面向全縣招收文化生和特殊人才。
縣第二中學
900人(其中特殊人才90人)
音樂專業40人,書法專業20人,體育專業30人(其中田徑25人,男籃5人)岳陽市一中分數線,共計90人。
文化生考入岳陽縣八中、集英學校、城關中心學校、鹿角中學、友愛中學、中州中學、黃沙中學、黃秀學校、馬塘中學、湖州學校、月雅學校等學校; 特色專業 體育、書法、籃球面向全縣學生開放。 音樂不招收縣四中招生范圍內的學生。
縣第三中學
600人(其中特長生62人)
美術組有30人,男足有22人(其中守門員2人),男排有10人,共計62人。
文化生考入新強中學、昌湖中學、白象中學、步縣中學、鳳凰學校、泉口中學、新開中學、婺源中學、饒村中學等學校; 足球、排球特長生向全縣開放招生,美術類不招收縣四中招生范圍內的學生。
縣第四中學
400人(其中特長生20人)
美術10人,音樂10人,總共20人。
文化生和特殊人才被楊林中學、工田中學、甘田中學、越天中學、茂田中學、相思中學、云山學校、張谷英中學等學校錄取。
悅雅
學校
520 人
縣內300人,縣外220人。
全部的
3420人
212 人
三、招生程序
1.錄取依據。
(一)學生綜合素質評價和考試成績。 錄取綜合素質評價成績為B級及以上(含B級)的省級示范高中學生; 招收綜合素質評價成績為C級及以上(含C級)的其他高中學生; 普通高中招收學生理化實驗操作考試考核成績必須達到C級及以上(含C等),信息技術考試成績必須合格。
(二)學生文化成果。 根據初中學業水平考試成績,各科成績及權重如下:語文、數學、英語各120分,物理、化學、政治、歷史、生物、地理、體育每項100分,總分為1060分。
(三)特殊人才錄取依據。
① 體衛部制定具體方案并組織實施特殊人才專業測試。 同時,確定普通高中入學考試總成績。
②特殊人才招生按照體衛處印發的《岳陽縣普通高中音樂、體育、藝術等專業2022年特殊人才招生計劃》執行。
③ 在國家、省、市相關體育比賽中取得優異成績的學生錄取方式:參加省人民政府、省教育廳組織的省運動會、省中學生運動會、省錦標賽,或參加教育部、國家體育總局組織的全國中學生運動會、全國青年錦標賽并獲得個人比賽個人成績前3名的學生將納入縣一中特殊人才招生計劃。 按照中考總成績錄取不超過3名學生。 ; 參加上述比賽并取得省級個人項目前5名、全國個人項目前8名的學生,以及參加岳陽市中學田徑運動會并取得前3名的學生個人項目中的個人,納入普通高中(縣一中)特殊人才招生計劃的除外,相應招生范圍內的普通高中按總數錄取特殊人才中考成績降低30%。
④全面取消體育、藝術等學生的加分或優待項目,相關專業及成績納入學生綜合素質評價檔案。 根據有關文件,國家和西藏自治區確定的三類(含三類)以上駐邊遠地區軍人子女,二類(含二類)駐海島部隊軍人子女中國人民解放軍總部規定的2級及以上人員子女,駐航空、潛艇、航天等部隊的軍人子女以及在高危、高危崗位工作的軍人子女和烈士軍人子女中考期間錄取核相關崗位錄取分數線降低10%; 作戰部隊和國家確定的一、二類困難軍人子女 邊遠地區軍人子女、解放軍總部指定的三類海島部隊子女、軍人子女因公犧牲的人員、一級至四級殘疾軍人的子女、平時立二等功、戰時立三等功以上軍人的子女,在錄取過程中被錄取。 錄取分數將在錄取分數的基礎上扣減5%; 現役軍人子女中考中考獲三等功或受到軍區以上單位表彰的,按錄取分數線降低3%錄取。 如果同一候選人滿足多個獎勵積分或優惠條件,則僅考慮最高的錄取。
2、主要工作流程。
(一)招生推廣。 全縣統一印制招生政策宣傳材料,對所有招生政策、招生計劃、招生時間表、招生辦法等予以公開公布,并設立咨詢熱線接受公眾詢問。
(二)自愿填寫申請表。 ①初中畢業生可以選擇向普通高中和職業高中自愿或非全日制申請。 ②初中畢業生報考農村中小學、幼兒園教師公費培訓(以下簡稱“委托培訓生”),可以選擇普通高中和職業高中兩個系列,也可以同時報考填寫申請表后的一般和職業培訓。 ③申請縣一中的學生,填寫志愿申請縣一中后,可以選擇報考學區內的普通高中和職業高中,也可以同時報考普通高中和職業高中學校,也可以申請月雅學校。 ④報考縣二中、縣三中、縣四中的考生,家庭條件較好,愿意就讀民辦學校的,可報考月雅學校,同時報考學區內的高中,但必須明確注明自己的第一選擇和第二選擇,如果你不選擇報考悅雅學校,則只能報考學區內的高中,并且不能跨地區申請。 ⑤報考職業高中的學生可選擇“岳陽縣職業中專”和“岳陽縣新科職業學校”。 ⑥ 申請特殊人才的考生必須參加縣組織的專業學生考試。 錄取順序如下:迎新委員會見習生、縣一中特殊人才、縣一中文化生、縣一中文化生填寫月雅學校第一志愿、縣第二中學、縣第三中學、縣第四特殊人才中學、縣第二中學。 、縣三中、縣四中、職業高中學生。 上一批未錄取的學生須參加下一批的錄取。
(三)入學考試。 高中學校招生根據考生意愿、初中學業水平考試成績和初中畢業生綜合素質評價而定。 高中學校不得以其他形式組織招生考試。
(四)招生與錄取。 實施工作在縣高中招生領導小組領導下,由高中招生辦組織實施。
(五)登記。 中心中學招生辦公室審核通過招生名冊后,向初中學校發出錄取通知書,學生持錄取通知書到被錄取的高中報到。 基礎教育單位根據錄取名單辦理注冊手續。 超出計劃錄取或未經高中招生辦公室統一批準錄取的學生,不予注冊。
三、普通高中招生辦法。
招生分為委托生、特殊人才招生和通識生招生兩類,分兩批進行。 第一批按順序錄取委員會學員(預錄)、縣一中特長生、縣一中文化生; 第二批按順序錄取月雅學校文化生、縣二中、縣三中、縣四中。 招收特殊人才、縣二中、縣三中、縣四中、職業高中學生。
(一)第一批錄取辦法。
首批按順序錄取委員會學員(預錄)、縣一中特長生(先籃球,后田徑、音樂、美術)、縣一中文化生。
① 預準入委員會。 根據上級有關文件和縣教育體育局《關于招收岳陽縣2022年農村中小學和幼兒園教師公費定向培養計劃的通知》要求,所有專業學生均預錄按 1:1 的比例。 預錄取后,因資格審核等原因未正式被所申請院校錄取的學生,將根據文化成績和考生喜好,擇優錄取相應的普通高中或職業高中。 已填報縣一中的學生,只能按照縣一中的競爭錄取方式錄取。 分數線補充錄取。 預錄取或者正式錄取的委托實習生主動放棄入學資格的,取消其普通高中補考資格,并可只能補考相應的職業高中。
②招收縣一中特殊人才。 有特殊才能的學生,按照錄取標準擇優錄取。 未完全錄取的特殊人才計劃人數,不納入文化生招生計劃。
③招收縣一中文化生。 學生分兩批錄取:一是指標生錄取。 享受定向生政策的學生,必須是初中七年級起在校就讀,并已在初中就讀三個學年(吉英學校享受定向生政策的學生,必須是初中就讀學生)高中八年級起)實際就讀并在初中就讀兩個學年的在讀初中學生)。 縣一中計劃招生950名文化生中的60%(570人),按照各初中學校參考數,按等比例直接分配給各學校擇優錄取。 所有目標學生中考成績不得低于全縣第950名學生成績的95%。 若招生名額未滿,則將其納入競爭性招生,擇優錄取。 二是競爭性招生。 目標學生錄取后,剩余文化生將實行競爭錄取。
(二)第二批錄取辦法。
①月雅學校文化生招生。 錄取將遵循根據申請人的學業成績優先的原則。
②招收縣二中、縣三中、縣四中的特殊人才。 根據考生意愿,按照特殊人才錄取標準予以錄取。 未填補的特殊人才計劃招生人數納入文化類學生招生計劃。
③招收縣二中、縣三中、縣四中學生。 候選人將根據他們的意愿進行選擇,并根據他們的文化成就進行選擇。
④進入職業高中。 將根據候選人的意愿和文化成就予以錄取。
普通高中招生對象為參加2022年岳陽市初中學業水平考試的學生。無法通過岳陽市初中研究生準考證提供網上查詢成績的學生不能參加招生。 錄取完畢后,縣高中招生領導小組向社會公布各批次高中學校的錄取分數線,向各高中學校提供錄取名冊,下發錄取通知書。 高中必須組織學生在規定時間內入學。
4.職業高中招生。
職業學校招生與普通高中招生同步進行。 只報考職業學校的學生,不予錄取普通高中; 同時申請普通高中和職業學校的學生,成績達到所在地區高中分數線的,先進入普通高中,后進入職業學校。 招生結束后,縣高中招生領導小組向各職業學校提供錄取學生名冊,并發出錄取通知書。 各職業學校按規定時間組織學生入學,做好穩定生源工作。
四、工作要求
1、加強組織領導。 高中招生工作必須在縣高中陽光招生領導小組的領導下進行。 招生過程中出現的新情況、新問題,由縣高中陽光招生領導小組集體研究解決。
2.嚴格招生程序。 中考成績公布后,各初中學校要認真組織考生及家長在規定時間內登錄志愿報名系統填寫網上報名表(點擊“岳陽縣”)并打印保存; 班主任及其他教師不得代考生填寫本表。 志愿者。 各初中學校必須準確、及時報送生源、志愿者、考試、考試等信息,不得遲報、隱瞞、漏報、誤報學生基本信息。 《2022年初中學業水平考試方案》和《2022年岳陽縣高中“陽光招生”實施方案》提前向社會公布,初中學業成績考試科目、形式、分數和成績能力考試成績全面向社會公開; 初中畢業生綜合素質評價的內容、方法、程序和表現形式; 公開初中畢業學業水平考試的計算方法和成績查詢方法; 公開各普通高中的招生計劃、招生范圍、招生方式等。
3.規范招生行為。 各高中必須嚴格按照招生計劃和規定程序辦學。 未經授權,不得提前預登記。 不得以學科競賽或者其他方式提前招收新生。 不得招收超出計劃招生的學生。 不得違規招收招生范圍外的學生。 他們不得招收已被職業學校錄取的學生。 學校錄取的學生不允許有學籍,也不允許接收寄宿生,造成學籍分離。
4、嚴格工作紀律。 招生工作人員要增強誠信服務意識,熱情接待來訪群眾,及時妥善處理群眾訴求,主動為學生和家長答疑解惑。 招生工作人員、高中行政干部、教師不得收受學生家長與招生、招生有關的飲食、娛樂、紅包。 未經縣教育體育局批準的縣外職業學校(學院)不得在我縣招生。 各中心學校、初中要爭取當地黨政重視,協助司法部門堅決抵制各種違法違規招生行為。 嚴禁各鄉鎮中心學校、初中教職工(含小學和退休教職工)擅自向縣外職業學校推薦學生或者提供生源信息,獲取入學回扣。 對招生過程中出現的違紀行為,將嚴肅查處。
5.加強社會監督。 聘請人大代表、政協委員、家長代表對招生錄取工作進行監督,設立咨詢舉報熱線(0730-、0730-),舉報郵箱:,廣泛接受監督來自公眾。
岳陽縣教育體育局
2022 年 5 月 1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