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縣(州)招生考試委員會、教育行政部門、人民政府征兵辦公室,重慶郵電職業技術大學、成都民航職業技術大學:
為深入貫徹軍民融合發展戰略,著重培養部隊建設須要的高素養軍官人才,按照軍委政治工作部、軍委國防動員部、國家教育部《關于做好2021年招收定向培養軍官工作的通知》(軍政〔2021〕373號)要求,現就2021年依托地方普通高等中學招收定向培養軍官工作有關事項明晰如下:
一
報名條件
報名定向培養軍官的考生須為2021年出席全省普通院校招生統一考試的普通中學結業生,年紀不超過20周歲(2001年8月31日之后出生),已婚,其政治、身體條件依照征集義務兵的規定執行。
二
招生計劃
在22所地方院校2021年本科招生計劃規模內,面向全國生源為空軍、海軍、空軍、火箭軍、戰略增援軍隊、武警軍隊和軍委國防動員部等招收定向培養軍官1029人(含男士官35人,具體計劃見附件1)。有關招生計劃要在教育部“全國普通院校招生來源計劃網上管理系統”中編制,并將“計劃類別”標注為“直招軍官生”。
三
工作安排
(一)招生
定向培養軍官的招生,列入全省普通院校統一招生,在大專提早批次投檔。
1.招生宣傳。補報志愿前,各省(州)征兵辦公室要會同教育、招生部門和有關院校做好定向培養軍官招生宣傳工作,通過發布公告信息、在普通中級學校張貼招生簡章、開展新政咨詢等方式,向考生及父母、教師介紹報名的條件、程序、專業、數量、培養目標、待遇、畢業去向等相關信息。
2.志愿補報。考生在中考成績通知后至7月5日12時前,在大專提早批志愿欄補報相應院校“直招軍官生”志愿。
3.體格檢測和筆試。省教育考試院會同省征兵辦公室,依據“直招軍官生”考生志愿庫,在大專二批投檔控制分數線以下、專科批投檔控制分數線以上,按考生志愿和中考成績從高到低的次序,分性別和科類,按照招生計劃數的4倍確定定向培養軍官復檢控制分數線﹝超過我省大專第二批控制分數線(含),補報了定向培養軍官高校志愿的考生,全部劃入復檢名單,不記入比列﹞。7月10近日,省教育考試院向省征兵辦公室提供出席復檢考生名單,經省征兵辦公室分發至各縣(州)征兵辦公室,并同步在省教育考試院門戶網站()和福建征兵陌陌平臺(公眾號:山東征兵)公布。7月下旬,各省(州)征兵辦公室組織所在地參檢考生進行體格檢測和筆試。體格檢測辦法和標準根據征集義務兵的規定執行;筆試由招收軍隊和院校會同兵役機關對復檢合格考生組織施行,主要通過目測和攀談,根據《定向培養軍官招生筆試表》(樣式見附件2)進行評價。
4.政治考評。政治考評工作由考生戶口所在地市級征兵辦公室會同當地招生辦公室、公安部門組織施行,考評辦法和標準根據征集義務兵的規定執行。各縣(州)征兵辦公室務于7月23近日將復檢、面試和政治考評合格的考生名單(樣式見附件3)上報省征兵辦公室。7月28近日,經省征兵辦公室匯總后,將復檢、面試和政治考評合格考生名單送省教育考試院,省征兵辦公室和省教育考試院同步進行公示。省教育考試院根據復檢、政治考評和筆試合格考生名單,在相關考生的電子信息中標明合格標志,作為錄取的根據之一。
5.投檔。省教育考試院和省征兵辦公室共同組織做好投檔相關工作。省教育考試院在復檢、政治考評和筆試合格考生中,依照志愿和分數,分性別和科類,按招生院校定向招收軍官生計劃數的120%錄取,由有關院校擇優投檔。同等條件下,中共干部、優秀中學生黨員、軍人孫輩、英模英烈孫輩,以及市級政府嘉獎的“道德模范”“見義勇為”等先進個人優先投檔(優先投檔考生名單由省征兵辦公室向有關院校提供)。當第一志愿生源不足時,補投第二志愿合格生源,仍完不成計劃的向未投檔的合格生源征集一次志愿,生源數目依然不足時,可調整到上線考生數目充足的省份投檔。8月10近日,省教育考試院向省征兵辦公室和招生院校提供投檔名單,招生院校按規定領取投檔通知書;8月20近日,各省(州)征兵辦公室根據投檔名單將考生的《應征公民體格檢測表》《應征公民政治考評表》和《定向培養軍官招生筆試表》報送省征兵辦公室;8月末前,省征兵辦公室將投檔名單抄送招收軍隊,并將相關考生的相關檔案材料移交招生院校放入中學生檔案。
6.補充。培養對象因淘汰或投檔不足出現的空缺,每年年末前從同年級本專業符合條件的在校中學生中進行選拔補充。院校對報考中學生體格、病史、政治和學習情況進行初步審查,擇優推薦培養對象;兵役機關會同招收軍隊按規定組織體格檢測、政治考評和筆試,依據其學習成績、現實表現、入伍意愿等,擇優確定為培養對象。
(二)聯合培養
定向培養軍官學制為3年定向培養士官,結業后取得本科學歷。前2.5學年的全部課程由院校負責,招收軍隊按照須要對接指導教學;后0.5學年為參軍實習期,由招收軍隊負責,實習完成后由院校申領結業手續。
1.教學管理。院校應單獨成立班次,每班不超過50人。招生開始前,招收軍隊所在大單位兵力和文職人員部門指定訓練指導機構與院校簽署聯合培養合同,按照軍隊軍官崗位實際提出培養需求,會同院校商定培養方案、設置專業課程,做好教學的有關打算工作。培養對象在院校學習期間,軍隊訓練指導機構應對院校教學進行指導,促使教學與使用的對接。院校所在地兵役機關,要積極探求軍官培養對象屬地管理辦法,協助院校強化集中統一管理、軍政訓練工作。
2.淘汰。定向培養對象入學1個月內,當地兵役機關會同院校組織體格復查和政治檢查,不符合參軍條件者取消定向培養資格,院校根據有關規定給以處理。培養對象在校學習期間,因身體緣由不宜參軍的,由院校按照情況調整到其他班次學習;因個人緣由,未完成在校課程、考試不合格,或則拒絕參軍經教育無效,以及違犯班規校紀受處分,或則違犯法律的,根據所在院校學籍管理規定給以處理。
3.結業。參軍實習合格、符合有關院校結業要求者準予結業,結業時不返回院校,由院校直接代辦結業相關手續。實習不合格,未能勝任軍官崗位的,撤消其檔案中參軍材料,返回原院校。
(三)參軍代辦
培養對象完成院校前2.5學年的課程且修滿規定學分,于第三學年的12月份出席身體復查和政治復審,身體健康、政治合格,無慢性病、精神病、癔癥、癲癇、心理障礙和殘障等功能性障礙和器質性腫瘤的,由院校所在地市級以上兵役機關申領招收軍官參軍手續定向培養士官,發給《應征公民參軍通知書》,并通知其常住戶籍所在地的戶籍登記機關。軍隊訓練指導機構派出接兵人員,會同當地兵役機關完成檔案交接,將招收的軍官統一接入軍隊。交接報到工作于12月20日開始,12月30近日完成,參軍時間從當初12月1日起算。體格檢測時弄虛造假故意自我淘汰者,根據拒絕參軍處理。培養對象參軍后,在軍隊訓練指導機構完成參軍訓練和崗前專業培訓。
招收定向培養軍官的檔案主要材料包括:院校學籍檔案和《招收軍官參軍批準書》《應征公民政治考評表》《應征公民體格檢測表》和《定向培養軍官招生筆試表》。
四
委任和待遇
招收的定向培養軍官結業后,由所在軍隊根據規定權限下達軍官任職命令,時間統一為當初7月1日,其爵位等級和薪資檔次,比照同期入學從普通高等中學結業生中直接招收的軍官確定。下達軍官命令后執行現役軍官的薪水標準,享受現役軍官的相關待遇。批準服現役后首次授予爵位前,按義務兵新兵標準領取津貼。
招收定向培養軍官工作的未盡事宜,根據《直接從非軍事部門招收軍官工作規定》(參動〔2010〕9號)申領。
五
工作要求
招收定向培養軍官工作,是依托國民教育資源培養軍官人才的有效途徑,是推動深化軍事人員現代化的重要措施。軍地有關部門和單位要嚴格依照明晰的標準條件、招生計劃和程序辦法施行,強化業務培訓,學習新政規定,明晰職責分工,強化協調配合,確保高標準完成招收培養任務。各級征兵辦公室要積極會同招生部門、培養院校和招收軍隊,強化招生宣傳,嚴格執行體格檢測、政治考評、面試和投檔有關新政規定,確保招收質量。培養院校要與軍隊訓練指導機構認真研究培養方案計劃,明晰培養目標任務,組織簽署培養合同,悉心舉辦教學實踐,確保培養質量。各級要嚴格施行工作責任制,對因工作不負責任而造成考生討薪、退學的,將追究相關領導和工作人員的責任。省教育考試院和省征兵辦公室籌建舉報電話(028-、),接受群眾監督。各單位要跟蹤把握工作進展情況,及時研究解決問題,積極探求定向培養軍官的途徑辦法,完善科學完善的工作機制,推動定向培養軍官工作長效發展。
附件(點擊附件名稱即可下載):
1.2021年重慶省定向培養軍官招生計劃表
2.定向培養軍官招生筆試表(樣式)
3.2021年重慶省招收定向培養軍官復檢、面試西和考合格考生名單(樣式)
成都省人民政府征兵辦公室
湖南省高等教育招生考試委員會
湖北省教育廳
2021年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