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創發覺優質高等教育軟科
2022年開年不久,廣東省發改委等發布的《江西省民辦普通院校專科學分制收費管理辦法》中提及,自2022年2月10日起,海南省推行學分制教學變革的民辦普通院校專科,其雜費由按學期或學年收費,改為按專業雜費和學分雜費兩部份交納。這也意味著,四川省院校正在跟上全省各校推行學分制收費的大隊伍。
事實上,近些年來隨著學分制收費制度在院校的施行,關于#專科學分制收費#話題的討論始終層出不窮:
“明明讀的是同一個專業,為何我的雜費6千他交5千?”
“只了解學年制收費,學分制收費是個啥?”
“一學分一百塊,是不是中學變相漲雜費?”
……
新的制度在探求實踐的過程中難免存在眾多指責,有中學生嘲諷這是中學在變相薅中學生的羊絨,有中學生吐槽按學分計費的學院讀不起了,但有更多的中學生則是對這個“新事物”抱有萬分新奇。而專科學分制收費到底是“何方神圣”,本文將對其“廬山真面目”一探究竟。
截圖自知乎
學分制收費,演進史
學分制的教育模式主要起源于19世紀末的英國,耶魯學院吃下“第一個龍蝦”,此后學分制因其“以中學生為主體,尊重個體差別,重視個性發展”的教育理念,在世界各國的院校中得以廣泛運用。
而我國院校學分制的歷史可溯源到20世紀20年代,當時在蔡元培先生的大力提倡下,上海學院曾一度施行學分制。直至1978年,教育部即將提出有條件的院校可以試行學分制。后在2010年,教育部發布的《國家中常年教育變革和發展規劃綱要(2010-2020年)》中明晰提及:推進教學變革,推動和建立學分制。
以后,2018年教育部發布《關于推進建設高水平專科教育全面提升人才培養能力的意見》,首次將“完善學分制,推進完善學分制收費管理制度”寫進頂樓設計之中。
2020年教育部等五部門印發《關于進一步強化和規范教育收費管理的意見》的通知,其中提及鼓勵各地適應彈性學制下的教學組織模式大學學費收費標準2024,探求推行高等中學學分制收費管理。
回溯學分制收費的發展歷程,可以發覺,學分制收費是伴隨著高等教育學分制管理而形成的院校雜費繳獲模式。作為大專教育變革的切實點,學分制收費也意味著學分制教學變革的實行施行。在教育部多項新政的推進下,學分制收費制度也在院校中得以落地實踐。
以學分計雜費,如何算?
不同于學年制收費,學分制收費以中學生修讀學分作為計價收費的主要根據。學分制以選課制為核心,以彈性修業期限為主要特點,以導師制為主要保障,以取得規定的最低總學分數作為中學生結業主要標準。
但因為學分制收費須要對各專業課程進行科學合理的教育成本評估,這一環節工作量極大,但是各校間學科水平各有差別,要在短時間內按學科、分專業梳理并非易事。因此,大部份院校的做法則是用學年制下的政府調控雜費除以專業雜費再乘以課程總學分,從而確定學分總價。
其實,不同院校對學分制收費的相關規定也存在差別,四川省規定推行學分制收費的院校,如中國石油學院(華南)、哈爾濱工業學院(大連)等都是按專業注冊雜費和課程學分雜費兩部份繳納;而南開學院、西北學院、重慶學院等院校,其雜費則是按專業雜費和學分雜費兩部份進行繳納。
截圖自東北學院官網
但也有部份省份在相關文件中并未將雜費分為兩部份繳納,如廣東省在相關文件中明晰了中學生完成學業正常結業的最低學分為160-190分,規定了各專業類別每學分的收費標準。
據悉,四川、河北等省份還規定,中學生每學期選取修讀課程后,中學應給中學生1~2周的試修時間,中學生在試修期間自行退選課程,減免退選課程的學分雜費。部份院校如北京學院會讓中學生在選課前視聽兩次,倘若不滿意,在第三次開課前可以退課,選上其他老師的課。
因此,雖然各院校都推行的是學分制收費,該制度也會由于“因校制宜”的實際情況而有所不同。
以生為本,助個性學習
學分制的本質是以中學生為主體,“以本為本,以生為本”是學分制收費制度施行的關鍵落腳點。學分制收費制度在院校的大力實行,一方面給學分“明碼標價”,能讓中學生感遭到“付費學習”的“獲得感”,另一方面也將加快院校班主任教學水平的提升,就能督促院校課程設置、專業調整等方面進行及時的改進和構建。
“我的學院我做主”
學分制收費本質上給了中學生自主性和選擇權,中學生先選課后交費,容許中學生在一定范圍內自主必修課程、自主安排學習進程、自主選擇講課班主任。這般,中學生可以依照自己的專業和興趣愛好綜合考慮必修課程,在完成專業學分的基礎上還可以對自己喜歡的課程主動去必修,不斷優化自己的知識體系。
學分制收費管理流程圖
截圖自論文《高校學分制收費管理信息系統的構建》
但是,在院校推行學分制管理制度下,只要修滿教學大綱中規定的達標學分即可申請結業,如西南學院則規定各專業原則上按140總學分繳納學分雜費。學習成績通常的中學生來說,為了防止重修降低的學分收費,學分制收費推動中學生積極主動學習,增加重修費用降低的學習成本。
對于經濟困難的中學生也有著好處,在院校推行學分制管理和學分制收費后,專科生的修業期限也將由原先固定的4年變為3~6年。貧苦生刻苦努力,兩年便能修完全部學分,除了可以節約在校吃住費,還能否提早就業。
有的院校借助學分制收費獎勤罰懶,中學生學得不好便多付錢,成績優秀可免單。如北京學院相關規定,中學生一學年內所修課程的平均學分績點達到3.7及以上,下一學年獎勵3學分的課程學分費;結業時總平均學分績點排在每位大學(系)前1%的,就會退還全部課程學分費。
把權力轉移到作為“消費者”的中學生手中,借以迸發中學生釋放出自主學習和實踐的潛能,因而調動中學生學習的積極性和創造力,真正實現“我的學院我做主”。學分收費的制度也提醒著中學生,任何課程的選擇,背后都意味著時間成本和經濟成本的付出。只有改變“60分萬歲”的態度,中學生就會愈發明智地對待學習,因而最大化地借助好大學期間的歲月。
要求更高了
學分制收費將每門課學分化的情況下,學校對課程必修化,豐富教學資源,推進師資隊伍,建立學分制教學方案和學分制收費管理方案等措施的同步跟進,也將進一步保證中學生擁有更多自主選擇課程的權力。而過去有些院校在推行學分制的過程中出現“高額雜費”,或是學分制收費方式化等問題更應成為其余院校的“前車之鑒”,結合自身院校情況進一步建立制度后再逐漸實行。
據悉,學分制收費的施行將課程賦于了一定的商品屬性,中學生為課程付費的同時,中學生的自由選擇權給班主任教學質量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中學生“用腳投票”的同時,也為院校分出“金課”和“水課”兩道河流。這也因而使得班主任主動防止照本宣科大學學費收費標準2024,而是必須不斷更新知識,重視講課技巧,提升自身專業教學水平,提高中學整體教學競爭力。
截圖自文章《武漢學院學分制收費“新政”解讀》
21世紀教育研究院副教授熊丙奇說:“推進學分制辦學、收費變革,原意是為了擴大中學生的選擇權,包括選擇課程、選擇班主任、選擇求學時間,借此推動中學注重課程建設,以及班主任提升教學質量,提升中學生對學院教學的滿意度。”
學分制收費制度的核心在于“選擇”,讓中學生把握學習的主動權,中學生對學習資源包括具體課程、教育環境及師資等方面的主動選擇,其實有助于讓中學生學有所好、學有所成,真正成為適宜社會需求的、具有創新精神和實踐能力的高素養人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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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廣東省發展變革委浙江省財政廳廣東省教育廳關于印發《江西省民辦普通高等中學專科學分制收費管理辦法》的通知
[2]姬雪梅.院校學分制收費變革的現況與意義[J].湖南高師學報,2014,19(02):117-119.
[3]教育部發布《關于推進建設高水平專科教育全面提升人才培養能力的意見》。
[4]院校學分制收費,究竟給了中學生多少自主權?
[5]南寧學院公布學分制收費變革方案
[6]南寧學院學分制收費“新政”解讀
[7]陳曉蕊,傅艷,趙振榮.院校學分制收費管理信息系統的構建[J].經濟研究旬刊,2021(22):153-1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