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州外粵語學院2023年碩士研究生招生投檔工作方案,通過資格審查的考生須于考試當日完成現場資格初審(現場確認),凡未進行考生身分檢測或身分檢測未通過的考生一律不予初試、復試和投檔。
依據教育部辦公廳關于教授學位研究生招生工作文件精神和北京市建委、天津市教育招生考試院對2023年研究生招生考試工作要求,堅持“按需招生、全面考量、擇優投檔、寧缺毋濫”的原則,在確保安全性、公平性和科學性的基礎上,結合我校實際,特制訂本方案。
一、工作原則
(一)嚴厲紀律,規范步驟天津外國語大學錄取分數線,確保程序公正公平。
嚴苛執行教育部、天津市教育兩委、天津市教育招生考試院的新政要求,嚴苛考評標準、規范考試程序、細化考試步驟、加強監督管理,做到新政透明、程序公平、結果公開,維護考生的合法權益。
(二)建立制度,多元考查,確保考評科學縝密。
嚴苛落實集體研究、集體決策模式,發揮導師在招生選拔中的重要作用,通過多種方法增強對考生思想品德、綜合素養和科研能力等方面的全面考查,確保考評的科學性。
二、組織管理
在學院統一領導下,由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負責統籌協調碩士研究生招生投檔整體工作。
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組織設立碩士研究生初試、復試工作考評組,組織命題、初試考試、復試口試、成績核算,公示擬投檔名單,對碩士招生投檔工作人員進行新政、業務、紀律等輪訓,遇見突發風波及時向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匯報并進行妥善處理。
三、整體安排
(一)招生數量
我校2023年碩士研究生計劃招生總數10人。
(二)考試時間
初試時間制定于4月25日-26日,復試時間制定于5月11日-14日,詳細考試安排及要求另行通告。
(三)考試地點
2023年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初試采取線下面試,考試地點:馬場道學院逸夫教學樓。
(四)考試組成
1.初試:主要考查考生的學術理論基礎素質,共三門考試課目(外粵語、語言綜合能力、中譯內翻譯理論與實踐),每科考試時間3個小時,每科成績滿分100分。
2.復試:主要考查考生綜合素養、專業能力和科研能力等。筆試時間通常不超過30分鐘,復試總成績100分。
四、博士報名資格初審(現場確認)
(一)通過資格審查的考生須于考試當日完成現場資格初審(現場確認),凡未進行考生身分檢測或身分檢測未通過的考生一律不予初試、復試和投檔。
(二)考生須攜帶以下材料原件,遞交材料須真實有效。
1.有效市民身分證原件;
2.碩士、碩士結業證書和學位證書原件及碩士、研究生文憑電子注冊備案表;
3.取得美國大學學位的考生,須附加遞交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示的《國(境)外文憑學位認證書》原件;
4.應屆本科結業生提供師生證原件,同時提供碩士文憑電子注冊備案表和研究生學籍在線驗證報告;
5.以同等學力身分報名的考生須提供碩士結業證書和學位證書原件及碩士文憑電子注冊備案表、發表的學術論文原件、主持與考取專業相關的省處級以上科研項目立項書原件;
6.《天津外粵語學院2023年碩士研究生考試誠信承諾書》。
詳細考試安排參看準考證,準考證可于4月21日8:00起在研招網下載復印。
五、工作要求
1.研究生招生辦公室暢通信息,解惑考生咨詢,及時把握考生動態。在碩士研究生初試考試前完成考生報考資格初審。對材料有異議的及時聯系考生進行確認。增強對考生的人文關愛,如遇特殊狀況天津外國語大學錄取分數線,及時勾通協調處理。
2.研究生招生辦公室組織考生完成碩士研究生現場初試考試。學院按照各專業初試成績狀況,確定考生踏入復試的初試基本分數線(含單科及總分),根據一定比列確定踏入復試的考生名單。
3.復試考評學者組成員于復試前舉行小組大會,統一評分標準,指出工作紀律;考評學者組通常由3-5名相關研究方向、具有副校長以上專業技術職稱的學者組成;復試過程中,學者須獨立評分,認真寫出對考生的考查評價意見;復試考評組秘書對每個考生口試作答狀況進行記錄,匯總成績后由復試考評學者組主任和所有成員進行簽字確認;復試考評全部結束后應將復試結果遞交至研究生院初審備案。
4.研究生考試是國家考試,禁止小學授權以外的任何人強行錄音錄象,凡私自傳播考試內容者將被依法追究責任。
5.考生須嚴苛根據我校要求完成初試及復試,主動配合工作人員按規定進行的身分驗證核實、安全檢測和隨身物品檢測,在考試其間不得使用任何通信工具及各類工具書等。
6.考生須訂立《天津外粵語學院2023年碩士研究生考試誠信承諾書》。對在考評過程中有違法行為的考生,一經查實,即根據《國家教育考試非法處理方法》《普通高等中學招生違法行為處理暫行方法》等規定嚴厲處理,取消投檔資格,計入《考生考試誠信檔案》。
六、錄取
(一)投檔成績折算方法
投檔成績(滿分100分)=初試成績(兩門專業課平均成績×40%+外粵語×10%)+復試成績×50%。根據總成績高低順序排序,如最終投檔成績相似將根據復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投檔。
(二)如有以下狀況之一的考生,不予投檔或取消投檔資格
1.復試成績不合格(高于60分);
2.未通過教育部投檔資格初審;
3.未按量遞交結業證、定向就業合同、人事檔案等需遞交的材料;
4.思想政治素養和道德質量不合格;
5.提供虛假報名信息;
6.考試過程中存在違法行為;
7.經考生確認的報名信息,如:姓名、身份證號、學制、錄取類型(定向、非定向)等,在投檔后一律不作更改,對報名資格不符合規定者不予投檔;
8.應屆本科結業生入學報到近日(以小學規定的入學報到日為準)未取得國家坦承的博士研究生文憑學位證書者,投檔資格無效。
(三)入學體檢
依照《普通高等中學師生管理規定》,我校在新生入學后3個月內根據國家招生規定對所有考生進行體檢。檢查中發覺存在弄虛造假、徇私假賬等情形的,確定為體檢不合格,取消學籍;情節嚴重的,移送有關部委調查處理。
(四)經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同意,某些專業招生計劃可依照生源狀況進行微調。
七、體檢
入學后由我校統一組織身體健康檢測,復查不合格者依照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聯起草的《普通高等中學招生復查工作指導意見》(教學〔2003〕3號)文件規定處理,復查成本50元。
八、信息公開與招生監督
學院在研究生院網站、微信公眾平臺等渠道及時公布碩士招生簡章、招生工作方法、擬投檔等信息。研究生院暢通電話、郵箱等咨詢渠道,耐心做好招生新政的宣傳解析和考生問題的咨詢解釋工作。
中學推行責任制和責任追究機制,強化對招生工作過程的監督,嚴厲處理違紀違法丑聞。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對初試、復試過程的公正、公正和投檔結果全面負責。
我校教授研究生招生投檔工作接受考生和社會監督。如有異議,可通過以下途徑反饋。
中學監督電話:
研究生院監督電話:
郵箱:
地址:上海市東城區馬場道117號上海外粵語中學研究生院
本方案由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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