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地公布通告,杜絕執業藥師“掛證”。
一省明文,去年取締執業藥師“掛證”
2月16日,廣東省藥監局發布了《2022年藥械流通監督檢測工作計劃》(以下簡稱《計劃》)。
《計劃》明確,各有關部委要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藥械管理法》、《藥品經營品質管理規范》等相關法規對藥械批發企業(含藥械零售連鎖總部)、藥品零售企業、醫療機構和使用單位進行檢測。
根據《計劃》工作任務,省、市局根據權責分工及屬地管理原則,舉行對全國藥械經營企業施行《藥品經營品質管理規范》情況的檢測。年度檢測覆蓋率不高于轄區內企業數量三分之一,上年度新開設企業列入本年度監督檢測計劃(完成時間:2022年12月20日)。
其中,藥械零售企業重點檢測企業全面落實《藥品經營品質管理規范》情況,加強對企業違法渠道購入藥械、回收藥械、超經營范圍銷售藥械、處方藥銷售不合規和執業藥師“掛證”、不落實藥械可溯源要求等行為的監督檢測。
多地檢測執業藥師“掛證”
梳理發覺,除福建外,多個地區也對執業藥師“掛證”行為施行檢測。
1月20日,山東臨沂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公布公告稱,為嚴肅懲處執業藥師“掛證”行為,監管部委組織了相關專項治理。經查實,在檢測的116家藥械零售企業中,發覺違規違法行為31起,其中行政罰款13起,勒令責令整改并予以警告18家。
1月14日,深圳市藥監局公布《關于逐步完善藥械零售企業執業藥師搭載使用和監管工作的通告》明確,要嚴懲執業藥師“掛證”行為,并列舉3項整治舉措:
1.對不履行崗位職責的執業藥師要舉行公積金交費協查。
2.對查實存在執業藥師“掛證”行為的藥械零售企業,給予信用評價降級及公示處理,牽涉社保超市的,通報社保部委。
3.將“掛證”執業藥師信息給予公布,通報其所在單位,錄入全省執業藥師注冊管理信息系統,撤消其注冊證書,十年內不予注冊。
2021年12月31日,黑龍江哈爾濱市監管部委發文表示,150名執業藥師未在注冊單位專職上崗執業,存在“掛證”行為,被撤消《執業藥師注冊證》,其中涉嫌掛證的診所不乏國外著名連鎖。值得留意的是,按照北京市監管部委12月末公告,不僅上述150名執業藥師外,也有68名執業藥師因“掛證”被撤消注冊證。
2021年12月14日,深圳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公布通告執業藥師費用,市內44名執業藥師因非法“掛證”,被吊銷執業藥師注冊證。
在多地取締執業藥師“掛證”情況下,諸位執業藥師以及診所負責人一定要懂法經營,嚴苛把控藥械品質,保證老百姓服藥安全。
買賣注冊證,可追民事責任
執業藥師“掛證”執業藥師費用,必定牽涉護照交易。
2021年6月公布的《執業藥師注冊管理方法》明確規定,執業藥師必須妥善保管《執業藥師注冊證》,不得買賣、租借和涂改;構成犯罪的,移交相關部委依法追究民事責任。
另外,以欺詐、賄賂等不正當方式取得《執業藥師注冊證》的,由發證部委撤消《執業藥師注冊證》,兩年內不予注冊;構成犯罪的,移交相關部委依法追究民事責任。
假如執業藥師存在“不正當取得注冊護照”、“受到民事罰款”等狀況,將由藥監部委錄入全省執業藥師注冊管理信息系統。
做好藥事服務,需提高執業藥師待遇地位
執業藥師“掛證”重點監管背后,執業藥師群體普遍地位低、待遇差的問題一樣不容輕視。
在當前藥械優惠、藥店內卷的大浪潮下,為求生存,超市行業展現專業化變革趨勢。假如超市經營者只把執業藥師充當銷售員,不借其增強自己的專業藥事服務能力,超市生存只會越來越難。
因此,超市要想做好藥事服務,提高執業藥師地位和工資是至關重要的一步。在新政層面,有些地方早已制訂相關法律法規,逐步提高執業藥師地位。
2021年12月,湖南省公布《湖北省社會超市處方初審管理規范》明確,執業藥師是社會超市處方初審工作的第一責任人,超市處方只好由執業藥師初審簽字,其他藥師只好提供咨詢服務。
醫學推薦(ID:)
推廣醫學專業知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