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人事考試機構、自治區直屬機關各有關單位:
按照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人事考試中心《關于做好2013年度投標師職業水平考試考務工作的通告》(人考中心函〔2013〕31號)文件精神,結合湖北實際狀況,為做好2013年度投標師職業水平考試四川考區考務工作,現將有關事項通告如下:
一、考試時間及課目
2013年10月19日下午
09︰00-11︰30
投標采購法律法規與新政
晚上
14︰00-16︰30
項目管理與投標采購
10月20日下午
09︰00-11︰30
投標采購專業實務
晚上
14︰00-17︰00
投標采購案例剖析
二、報考條件
凡符合原人事部、國家發展和變革執委會《關于印發〈招標采購專業技術人員職業水平評價暫行規定〉和〈招標師職業水平考試施行方法〉的通告》(國人部發〔2007〕63號)文件規定報名條件的人員,均可報考出席投標師職業水平考試,各地在組織報考過程中要嚴苛初審報名條件。為方便精確把握港澳臺人員報名狀況,請各地在報考時認真初審“國籍地區”信息項,避免考生誤填誤報。詳細報考條件見附件1。
三、報考程序
首次報名人員須完成網上補報、現場資格初審和網上繳交報考考試費等報名程序,方為報名成功。
非首次報名人員完成網上補報、網上繳交報考考試費即為報名成功,不須要到現場代辦資格初審手續。
(一)網上補報
1.補報時間。報名人員于2013年6月10日下午9∶00起至2013年7月10日凌晨17∶00止統一登入湖南人事考試網()補報個人報名信息。報名人員按屬地原則選擇相應報考點。
2.補報步驟。首次報名人員登陸廣東人事考試網報考系統填寫《2013年度投標師職業水平考試報考表》,同時上傳一寸曾經正面兩寸白底jpg格式電子護照相片(寬190×高233象素,30KB以下),詳細操作按網上“照片上傳說明”進行。非首次報名人員登陸廣東人事考試網報考系統填寫《2013年度投標師職業水平考試報考表》。在表中只好對工作單位、聯系電話、考試課目進行一次性更改。
(二)現場資格初審
1.區直報考點現場資格初審時間:2013年7月8日至2013年7月11日(早晨09∶00—12∶00,晚上14∶00—17∶00)招標師職業水平考試,初審地點:武漢市桂春路9號山東就業大樓一樓大廳山東人事考試業務服務窗口。
各省報考點現場資格初審時間原則上與區直報考點一致。現場資格初審截至時間不能延遲招標師職業水平考試,如有特殊狀況,須經四川人事考試院同意后由各省另行通告。
2.現場資格初審提供材料。首次報名人員須攜帶單位審核并加蓋私章的報考表、居民身分證和符合報名條件的結業證書及學位證書等相應護照(驗審原件,遞交打印件)到所選擇的報考點現場代辦資格初審手續。
(三)網上繳交報考考試費
1.全區報考點全部推行網上交費。首次報名人員現場資格初審通過后,自行登入湖南人事考試網報考系統進行網上交費;非首次報名人員在網上更改信息報考后,直接在網上交費。詳細操作按網上“網上交費程序及相關說明”進行。
2.交費時間。首次報名人員:2013年7月8日下午9∶00起至2013年7月22日中午17∶00止。
非首次報名人員:2013年6月10日下午9∶00起至2013年7月22日中午17∶00止。
3.計費標準。根據桂價費〔2009〕243號文件規定,考取人員須繳付客觀題(投標采購法律法規與新政、項目管理與投標采購)考試費每人每科70元;主觀題考試費(投標采購專業實務、招標采購案例剖析)每人每科75元。
4.匯票發放。區直報考點報名人員:⑴憑網上交費的資格考試報考表或本人市民身分證發放匯票;⑵票據發放時間:網上交費后于2013年6月10日-2013年7月29日每天一、周四下午9∶00-12∶00,晚上14∶00-17∶00代辦,逾期不發放者,視為手動舍棄(節假日不代辦);(3)匯票發放地點:杭州市桂春路9號山東就業大樓一樓大廳山東人事考試業務服務窗口(所開匯票均為事業性統一發票)。
各省報考點報名人員:各省報考點的收據發放模式由各省另行安排。
5.各省報考點組織報考費10元/人由湖南人事考試院退還支付。
(四)報名要求
報名人員對遞交報名信息及材料的真實性、有效性負責。如遞交虛假信息、材料的,一經發覺,將按相關規定處理,取消報名資格;已出席考試且成績合格的,取消已取得專業技術資格,不予以領取資格證書;取得相應證書的,由證書簽發機關宣布證書無效,收回證書。情節嚴重者,按有關規定處理。
(五)未按規定時間進行報考和交費的報名人員視為手動舍棄報名資格,不再受理填報手續。
四、準考證復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