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縣(市、區)委、贛州經濟技術開發區黨委:
現將《贛州市選拔學生管理暫行規定》印發給你們,請遵照執行。
中共贛州市委組織部
2005 年 7 月 15 日
贛州市選拔生管理暫行規定
第一章 一般規定
第一條 為做好選拔生管理工作,推動選拔生管理科學化、規范化、制度化,加快選拔生成長,更好適應建設高素質干部隊伍的需要結合我市實際情況,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 本規定所稱選拔生贛州選拔生網,是指2005年以來我市普通高等學校在全國范圍內招收并通過省公務??員考試分配到基層的全日制本科以上學歷的優秀畢業生。培養(以下簡稱選拔學員)。
第三條 選拔學生的管理應當遵循以下原則: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 嚴格要求、重點培養的原則; 統一領導、分級管理的原則。
第二章 培訓教育
第四條 對選拔生的培養教育,市、縣(市、區)委組織部門應當指導選拔生工作單位制定具體培養措施和培養目標,建立四個制度。
1、崗前培訓制度。 選拔學員上崗前,市委組織部、市人事局組織集中培訓。 培訓內容主要包括:國家公務員的基本知識和工作要求; ***理論、“三個代表”重要思想、黨的路線方針政策、法律法規和農村實用知識; 當地經濟社會發展狀況、風土人情及專題講座、社會調查、軍事訓練等。
2、思想工作體系。 市、縣(市、區)委組織部及其單位黨組織要加強對入選學生的經常性思想政治教育。 要通過召開座談會、個別談心、征求意見等形式對入選候選人進行跟蹤了解贛州選拔生網,及時掌握入選候選人的思想動態,幫助他們樹立正確的世界觀、樹立人生觀、價值觀,切實幫助他們解決工作、生活中的實際問題。 。 入選學生必須加強自身思想政治建設英語作文,嚴格要求每年向所在縣、鄉黨組織提交思想工作報告。
3、年度考核制度。 結合干部年度考核,縣(市、區)委組織部每年對入選的人選進行全面考察,一一形成考察材料,存入個人檔案,報市委黨委組織部,作為考核任命選拔人選的參考。
4.請求和報告制度。 縣(市、區)委組織部要制定更加詳細的選拔學生管理制度,必須嚴格執行、切實可行。 入選者須每年向市、縣(市、區)委組織部書面報告工作情況,并撰寫兩篇以上社會調查或專題研究文章報送縣(市、區)委組織部。 、區)委員會。
第五條加強實踐培訓。 入選人選在基層工作時間原則上不少于兩年。 因工作緊急需要確需調往縣級以上機關工作的,也必須到基層工作一年,并提前報市委組織部備案批準。 加強實踐培訓主要采取以下形式:
1、做好輔導和輔導工作。 縣(市、區)委、開發區黨委要指定一名班子成員負責與選派學生下放到基層的聯絡工作。 要時刻關心他們的成長,采取結對的方式,對選定的學生進行輔導,經常給他們提出要求、傳授方法、給予指導。
2、注意負擔。 要有意識地安排選拔學生到條件較為困難的地方從事急、難、險、重的工作,讓他們在困難復雜的環境中磨練成長。
第六條實行動態管理。 每年年檢后,選拔學生有下列情況之一的,選拔隊伍應及時調整:政治思想、品德、廉潔、紀律等方面存在突出問題的; 思想動搖、不愿繼續深入基層培訓的; 身體狀況較差,不能適應重體力勞動者; 有其他不良表現者。
第七條 曾擔任縣級以上職務的選拔生,不再按照干部管理權限作為選拔生進行管理。
第三章 選型與使用
第八條 選拔和使用選拔人選,應當遵循堅持干部“四化”和德才兼備的原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