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復試分數線
候選人
類別
復試成績基本要求
申請科目(類別)
總得分
單科
滿分是100分
滿分大于100分
國防生
工程
310
34
51
管理
330
44
66
工程碩士(專業學位)
310
34
51
現役軍隊干部
工程
260
34
51
工程碩士(專業學位)
260
34
51
軍事科學
280
政治理論45
外語35
60
軍事碩士(專業學位)
280
政治理論45
外語35
60
我校應屆畢業生
符合《軍事碩士考生參加復試分數基本要求》的,研究生招生辦公室根據直達學習計劃確定參加復試的考生。
2. 積分政策
烈士子女、中央軍委授予榮譽稱號人員,初試單科成績在原考試成績的基礎上加算10%,計入總成績; 因公犧牲、戰區單位授予榮譽稱號、戰時授予一等功的人員,國家重大宣傳教育典型子女,按原考試成績加5%計入初試成績并計入總成績; 現任建制連(含)級以上軍官,被評為全軍優秀指揮員、優秀參謀、優秀共產黨員。 個人二等功(含)以上,近5年獲得個人三等功3次(含)以上的,每項加8分初試成績單并計入總成績。 其他在職干部候選人,附初審成績。 每科加5分,計入總分。 上述積分政策不累積積分。
三、復試內容及時間安排
(一)復試內容
碩士研究生復試內容包括資格審查、體檢、學科復試和綜合素質復試。
1、資格審查。 資格審查由研究生院組織實施。 考生報名后,將審核準考證原件及考生個人有效身份證件原件。 應屆畢業生須提供學生證原件及復印件,其他考生須提供最后學歷學位證書、加分證明等相關材料原件及復印件。
資格審查合格的考生方可參加業務復試。 考生提供虛假材料或者以不正當手段獲取錄取資格的,一經查實,取消復試資格,并通知原單位。
2、體檢。 學校按照教育部和軍隊有關規定,對成績進行統一整理,按照“通過”或“不合格”記錄成績。
3.學科、專業復試。 由各學科復試組組織實施。 分為學科筆試和學科面試兩部分,滿分200分。
(一)學科筆試(滿分:100分):主要考核考生對本學科基礎理論知識的掌握程度以及運用所學理論發現、分析和解決問題的能力。
(二)學科面試(滿分:100分):主要考核應聘者的綜合分析與表達能力、科研能力與水平、創新意識和英語應用能力,其中專業知識占80分,英語應用能力占80分。能力占20分(采用口頭對話方式)。 評分方式為:復試組成員根據考生現場表現進行評分。 除去最高分和最低分后,平均分即為最終的個人得分。 平均分低于60分,視為不及格。
4、全面質量復檢。 學校將組織復試,分為綜合知識筆試和綜合素質面試兩部分,滿分100分。
(一)綜合知識筆試(滿分60分):由研究生院組織實施。 論文滿分為100分。 試卷分數×0.6。 考核內容主要包括時事政治、社會熱點、人文歷史、軍事知識等,均為選擇題。
(二)綜合素質面試(滿分40分):由綜合素質復試組組織實施,主要考核考生的思想認識水平、邏輯思維能力、語言表達能力、適應能力、形象氣質等。考核方式為題型答辯,試題為描述性題或分析性題火箭軍工程大學錄取分數線,考前從題庫臨時生成。 評分方式為:考核組成員根據考生現場表現進行評分。 除去最高分和最低分后,平均分即為最終的個人得分。 平均分低于25分則視為不及格。
(二)復試時間
4月10日下午:校外考生報到及復試資格審核
4月11日上午:校外考生體檢
4月11日下午:各學科面試
4月11日晚:綜合知識筆試
4月12日上午:各科筆試
4月12日下午:綜合素質面試
四、錄取原則
按照同類型考生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確定錄取,考生總分按照以下公式計算:
總分=初試加權分數??+復試加權分數
初試加權成績=[(政治、英語、商科一級成績總和×0.8+商科二級成績×0.2)/(政治一級學科滿分總和,英語、商務×0.8+商務二級滿分)×0.2)]×600。
復試加權成績=學科專業筆試成績+學科專業面試成績+綜合素質筆試成績+綜合素質面試成績。
復試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錄取:
1、資格審查不合格的;
2、面試未通過;
3. 體檢未通過。
所有考生的最終錄取結果以上級機關批準為準。
5. 直接博士生選拔
學校直接選拔博士生與各學科復試同時進行。 招生學科限于工學一級博士點(0811控制科學與工程;0812計算機科學與技術;0825兵器科學與技術;0826航空航天科學與技術)。 候選人僅限于我校應屆本科畢業生和國防生。 具體評選條件及程序如下:
(一)申請條件
1、擁護黨的方針政策火箭軍工程大學錄取分數線,自覺投身國防事業,遵紀守法,品行良好,身心健康,未受過任何形式的處罰;
2、對學術研究有濃厚的興趣,有較強的專業基礎、創新精神和科研潛力,具備全面的綜合素質;
3.在各類學科競賽中獲得省級以上獎項、在科技創新活動中獲獎或表現突出者可優先考慮。
(二)申請材料
1.簡歷(七份);
2、本科課程成績單(由教務部門蓋章);
3. 發表科學研究、學術成果及支撐材料;
4. 參加科學研究和學術競賽及配套材料。
(三)評估程序
1、應聘者須根據相關條件向所在單位提出申請;
2、所在單位對應聘者的思想品德、實際表現和綜合素質進行綜合考察,研究提出推薦人選名單;
3. 相關學科綜合考慮申請人的初試成績、復試表現、科研學術水平和發展潛力,研究并提交直接博士生推薦名單;
4. 研究生院對推薦人選資格進行審核,根據博士生招生計劃和各學科發展需要,研究確定直接博士生錄取名單;
5、相關材料公布后,報學校院長批準。
6、調整工作
在職軍隊干部轉崗須通過“軍師招生轉崗服務系統”進行(軍隊網站網址為:,考生登錄用戶名為考生號,密碼為姓名拼音) )。 我校將及時發布學生空缺信息及轉學要求。
七、信息披露
根據教育部和軍隊有關要求,我校將在火箭軍工程大學研究生招生信息網()上公布復試錄取工作方案及復試名單,并將擬錄取情況予以公示錄取過程完成后列出。 復試錄取期間,本單位接待電話為************,舉報郵箱為灞橋區洪慶同心路2號研招辦陜西省西安市灞??橋區軍委訓練管理部研究生招生督導電話************,舉報郵箱為否北京市復興路26號203
附件1:復試考生名單(國防生).doc
附件2:參加復試人員名單(在職干部).doc
附件3:火箭軍工程大學直接申請博士生基本信息匯總表.doc
附近4:火箭軍工程大學直屬博士生申請表.doc(附件3、4電子版請于4日前發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