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做好2023年上海縣城
中學段中學自主招生工作的通知
各區教育局(教體文旅委),各直屬(代管)中學,市教育考試院:
為貫徹落實《國務院關于推進考試招生制度變革的施行意見》(國發〔2014〕35號)精神,按照《關于做好2023年上海縣城各種中級中等中學招生工作的通知》(蘇教〔2023〕7號)要求,現就做好2023年上海縣城小學段中學自主招生工作通知如下。
一、加強組織領導
中學段中學自主招生工作是高考制度的重要補充,各區教育行政部門要強化領導,創立區中學段中學自主招生工作領導小組,悉心組織區域內的小學段中學按要求做好自主招生的各項工作。為滿足中學生自主選擇和多樣化需求,各四星級普通中學面向所在區域進行自主招生的名額不得超過學校當初招生計劃總量的5%。
施行自主招生的中學段中學要高度注重,創立中學自主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和工作小組,結合中學辦學特色和相關培養目標,具體制訂自主招生施行辦法和自主招生簡章,積極探求測試內容和測試方法變革,注重對中學生的學科能力、個性特長、綜合素質進行考查,積極探求中學自主考評與中考、過程性評價以及綜合素養評價相結合的選拔投檔模式。
自主招生工作的涉及面相對較廣,關系到考生切身利益,各中學校和自主招生的中學段中學要規范宣傳工作,及時、準確地將有關新政傳達到廣大班主任、學生及父母,認真、細致地做好相關工作,確保自主招生工作順利進行。
二、規范操作流程
(一)初審招生辦法。各區舉辦自主招生的中學段中學和各校的自主招生施行辦法(包括組織領導、招生人數、報名條件、報名形式、考核辦法、工作程序、預錄辦法、咨詢方法、監督機制等內容)、招生簡章等由所在區域的教育行政部門負責初審,并報市教育局批準后施行。直屬四星級普通中學校的自主招生辦法報市教育局初審批準后施行。
6月11日,舉辦自主招生的中學段中學統一將經初審批準的中學自主招生施行辦法向社會公布,并在中學網站公告。
(二)規范工作流程。自主招生分考生報考、材料初審、面試評價、依序投檔四個階段。招生過程做到方案公開、程序規范、綜合評價、擇優選擇。
1.考生報考
6月21日-23日具有寧波城區高中校學籍的應屆初三結業生和符合條件回縣城出席高考的上海城區戶口應屆結業生登陸上海市教育考試院網站(),憑帳號、密碼、動態口令卡登入系統平臺補報自主招生志愿,選擇相關中學、填寫相關信息并復印報考表,于6月24近日到學籍所在區域(符合條件回縣城出席高考的上海城區戶口應屆結業生到戶口所在區域)施行自主招生的四星級普通中學校提交復印的報考表及其他相關紙質材料,每個考生限報一所
2.材料初審
6月24日,各自主招生中學在自主招生平臺中對報考名單和中學生提交的紙質報考材料進行初審,并匯總符合條件的名單后報市教育考試院再度初審,最終確定出席自主招生筆試評價的考生名單。
6月25日,校區將最后確定的出席筆試評價的名單(包括姓名、性別、所在中學等)在中學網站和顯眼位置公示。
3.筆試評價
自主招生中學的筆試評價是小學段中學投檔的重要根據之一,須參照國家和省市教育考試的相關規定執行。非常在命題、面試等環節,要嚴格執行國家和省市關于考試安全保密和組織管理等相關規定。命題與筆試環節充分發揮學科專家和骨干班主任的作用,探求建立科學、有效、簡便、規范的考評形式。
自主招生中學的筆試評價時間為6月26日。
4.依序投檔
(1)確定綜合成績
筆試評價結束后,中學在6月27日將所有出席筆試評價考生的成績(折算成百分制)報上海市教育考試院。高考成績公布后,由市教育考試院在7月1日將按照高考成績和筆試評價成績估算出的考生綜合成績反饋給中學。綜合成績的估算方式為:綜合成績=高考成績(折算成百分制)*70%+筆試成績(折算成百分制)*30%。各普高區域根據不小于普通中學招生計劃數1∶1.2的比列劃定四星級普通中學校自主招生投檔的高考成績最低控制分數線,高考成績未達到最低控制分數線(自主招生投檔資格線)的考生,或則已被此前批次投檔的考生,不再反饋綜合成績。
(2)投檔
四星級普通中學自主招生投檔采用綜合成績優先、考生自主選擇、按照計劃投檔的模式。7月2日,自主招生的中學按照綜合成績從高到低的次序,依次通知考生到校報到。考生可選擇自主招生投檔或按后續志愿投檔。假如選擇自主招生投檔,考生必須在規定時間到中學報到,代辦入學手續。報到一經確定,不能修改,不再步入后續志愿投檔流程。沒有在規定時間內到自主招生投檔中學代辦入學手續的考生,即視為手動舍棄自主招生投檔資格,市教育考試院將根據其補報的高考志愿進行志愿投檔。未被自主招生投檔的考生,根據其補報的高考志愿步入志愿投檔流程。如學校自主招生計劃未完成,則轉為該校的普高投檔計劃。
面向普通類中考的課程基地實驗項目的報考、面試評價和投檔等各項工作,參照四星級普通中學自主招生辦法,面向中學普高區域進行,項目具體名單見下表。
中學
項目名稱
山東省青島第一中分校
(本部、金閶學校)
國交大創新實驗班
重慶交通學院上海附屬小學
(方洲路學校)
納米科學人才實驗班
上海工業園區星海實驗小學
(蘇茜路學校)
生命科學課程實驗班
合肥學院附屬小學
費孝通班
湖北省武漢實驗小學
(本部)
上海學院軟件工程實驗班
中科創新實驗班
湖北省鰲江小學
楊嘉墀創新實驗班
蘇州一中
明倫書院班
新勝項目
吳中小學
山東省青島二中吳中實驗項目
三、強化監督檢測
1.推行陽光招生。自主招生的各個環節要做到公開、公平、公正。要避免不正之風,對在推薦、審核、面試、評價、錄取工作中弄虛造假、徇私舞弊的,一經查實,追究相關中學領導和有關人員的責任,并取消有關中學生的推薦、錄取資格。
2.落實回避制度。中學自主招生工作領導小組、招生工作小組成員如有孫輩、直系親屬申請本校自主招生報考的,必須回避。
3.做好監察工作。各區教育局、各自主招生的中學段中學要完善考試投檔監督舉報機制,對自主招生工作的全過程給以監督;要認真執行招生規定,注重行風建設,強化紀檢監察工作中國自主招生網中國自主招生網,及時回應處理各類問題。對參與招生的工作人員及考生在報名和招生過程中的違規行為,參照《教育行政處罰暫行施行辦法》等相關規定執行。
請城區各中學段自主招生的中學于6月2近日將本校2023年自主招生施行辦法報上海市教育局基礎教育處,聯系人:徐勇,聯系電話:,上報途徑:上海教育協同辦公平臺。直屬中學可直接上報,南通區、吳中區、相市區、工業園區、高新區中學交所在區教育局匯總后上報。
上海市教育局
2023年5月22日
(此件公開發布)
上海市教育局辦公室
2023年5月23日印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