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大學:
依據《南昌學院專科中學生轉專業(類)施行辦法(2020年修訂)》(南大教函〔2020〕5號)等文件及有關大會精神,現就2022級大專中學生轉專業(類)工作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工作原則
1.堅持以中學生為本的原則,在教學資源條件容許的情況下盡可能滿足中學生轉專業(類)需求。
2.中學轉專業(類)推行“學校統籌、學院自主、學生自愿、擇優投檔”的工作原則,由中學統一安排,各大學擬定具體施行條例,中學生自愿申請。
3.轉專業(類)工作根據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進行。施行條例、接收轉專業(類)中學生數目、考核辦法、考核時間安排和考評結果等要及時向中學生公布,接受廣大師生及社會的監督。
二、學生范圍
本次轉專業針對2022級專科在校生。以特殊招生方式(如英語類保送、體育單獨招生等)投檔的中學生,招生時確定為定向就業、委托培養的中學生,國家有相關規定或則投檔前與中學有明晰約定的中學生,當初中學招生簡章有明晰說明不能轉專業的特殊專業中學生,不得轉專業。廣東省單獨代碼投檔的護理學專業學生,錄取成績高于中學在新余省同科類其他普通類型錄取線的中學生,不得轉專業。瑪麗女王大學以及入學時經選拔步入各實驗班的2022級大專生不在本次轉專業(類)范圍之內。
三、總體要求
1.申請轉專業(類)的中學生應在中學規定的時間內提出申請、提供相關材料、參加相關考評等。
2.中考為藝術類、體育類中學生,只能在原專業大類內轉專業;高水平運動員可選擇體育類專業;按選考課目分類招生的中學生原則上應在相應選考課目范圍內轉專業(類)。
3.統一轉專業(類)時各大學原則上不得由于成績緣由拒絕中學生的轉出申請。
4.各大學按照實際辦學條件確定各專業(類)接收轉專業(類)中學生人數、確定選拔形式并制訂施行條例,原則上各專業(類)在新生中學生數的5%~20%范圍內確定接收轉專業(類)中學生人數。醫學部各大學統一由醫學部擬定施行條例。
5.中學生最多可以申報兩個有次序的專業(類)志愿,即第一專業(類)志愿和第二專業(類)志愿。大學投檔時不分辨中學生申報的專業(類)次序,按公布的投檔原則投檔南昌大學教務系統,假如兩個專業(類)均被投檔,則由教務處投檔為第一專業(類)志愿。大學可以在上報擬投檔名單時,延后不超過投檔計劃10%的人數作為入闈[假如擬投檔中學生第二專業(類)志愿人數較多時可以適當擴大入闈名單]。教務處匯總擬投檔名單后,如有中學生符合兩個專業(類)投檔條件時,則其第二次序的專業(類)按次序增錄入闈的中學生。
6.中學生在申請轉專業時,應謹慎考慮,一經批準轉專業(類),不得修改。
7.中學生轉到新的專業(類)后,培養方案、學制、學費標準按轉到專業(類)執行,結業時應達到轉到專業培養方案的相關要求,中學生應按照實際情況有計劃補修相關課程。由轉到大學根據中學生原專業所修課程情況和轉到專業培養方案的要求確定。轉出專業相比轉到專業多修的課程,需按規定交納學分雜費。
四、具體流程
1.3月17近日,各大學制訂本大學轉專業(類)施行條例(起碼包括轉到中學生條件、考核辦法、錄取原則、時間安排等),確定各專業接收轉專業(類)中學生計劃。將施行條例和轉專業(類)計劃表(見附件1)報送至教務處學籍科,教務處初審后統一在網站上給以公布。
2.3月24近日,中學生通過“南昌學院教務處”微信公眾號遞交轉專業(類)申請,具體操作詳見中學生版操作指南(附件2)
3.3月31近日,各大學在系統中完成本大學轉出中學生的查證和審批(具體操作詳見大學版操作指南,附件3),并將轉專業(類)申請匯總表(見附件4)報送至教務處學籍科。
4.4月14近日,各大學在系統中初審中學生的轉到申請。
5.4月15日-4月28日,各大學組織轉專業(類)考評,依據本大學轉專業(類)計劃和中學生考評結果確定擬轉到中學生名單和入闈名單。
6.5月12近日,各大學在系統中錄入擬轉到中學生名單和入闈名單,并導入匯總表(見附件5)簽字(簽章)報送至教務處學籍科。
7.5月26近日,教務處對各大學上報中學生轉專業(類)申請及擬轉到中學生名單和入闈名單進行初審,確定最終轉專業(類)名單并在網站上公示。
8.6月9近日,教務處按照轉專業(類)名單公示情況,發布即將轉專業中學生名單。各大學指導轉專業中學生代辦相關手續,非常是要盡早指導轉到中學生確定課程補修方案。
五、其他事項
1.被批準轉專業(類)的中學生需在原專業(類)完成本學期(2022-2023冬季學期)教學計劃,于2023-2024冬季學期到轉到大學教務辦報到,即將轉到新專業(類)。
2.各大學于6月30近日將轉到中學生分班情況報送至教務處學籍科南昌大學教務系統,含紙質材料和電子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