與以往相比,有何變化?
變化一:構建普通中學投檔批次動態調整機制。
變化二:逐漸落實民辦公辦普通中學屬地招生、同步招生。
變化三:規范民辦公辦普通中學自主招生秩序。
新政調整背景
近些年來,國家和省頒布一系列推進中學階段中學考試招生制度變革新政,推動了中學階段中學優質特色多元化發展。尤其是2021年,教育部等九部門印發《“十四五”縣域普通中學發展提高行動計劃》,省教育廳印發《關于進一步強化普通中學招生管理工作的施行意見》,明晰提出落實民辦公辦普通中學同步招生和屬地招生,規范“指標到校”招生、三類中學(省屬、市屬、高等中學附屬普通中學)招生和自主招生行為,促使縣域普通中學振興發展的新政要求。
為貫徹落實上述要求,逐漸解決以往高考招生存在的問題,依據省招生委員會、省教育廳、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關于印發〈廣東省2022年中學階段中學招生投檔工作施行辦法〉的通知》要求,結合新一輪高考招生制度變革的實際,我市對去年高考招生新政進行了微調。
新政調整內容
去年我市高考招生新政變革的總體思路是“小幅調整、平穩過渡”湛江市招生考試網,主要彰顯在以下三個方面。
一、建立普通中學投檔批次動態調整機制
探求構建普通中學投檔批次動態調整機制,進一步優化志愿批次結構,迸發普通中學辦學活力,確保各批次中學順利完成招生任務,滿足不同事生升學須要。
一是原第一批投檔的普通中學分校,如上年在該批次統招生最低投檔控制分數線上未完成招生任務的,則次年調整到第二批投檔。
二是第二批投檔的普通中學分校,如當初統招生最低投檔控制分數線超過第一批統招生分數線,次年可申請調整到第一批投檔。
三是民辦省一級及以上普通中學分校,不管投檔批次是否為第一批,其指標生均安排在第一批投檔。
二、逐步落實公民辦普通中學屬地招生、同步招生
按照國家和省關于民辦公辦普通中學屬地招生、同步招生和推動“縣中”振興發展的新政要求,調整有關中學招生范圍及計劃。
一是逐年降低省直屬民辦普通中學中學面向縣(市)的招生計劃。
二是將廣州市實驗小學的招生范圍調整為面向化州市招生。
三是將廣州墾區實驗學校、湛江市愛周中級學校、湛江市二中海東小學的招生范圍調整為面向市轄區和面向縣(市)招生兩部份,具體分配到縣(市)的招生計劃按照三所中學近些年在5個縣(市)實際投檔人數確定,并視情逐年降低。
四是公辦普通中學分校可依照辦學實際申請面向全市自主招生的計劃,但統招生計劃(含統一補報)須面向中學屬地招生。
三、進一步規范民辦公辦普通中學自主招生行為
落實國家和省規范普通中學自主招生要求,促進普通中學分校多元化有特色發展,滿足不同潛質中學生的發展須要。
一是明晰自主招生時間。普通中學分校須在高考結束后至成績公布前舉辦自主招生。
二是調整體育藝術特長生合成總分的高考成績與術科成績權重。將高考成績權重從30%提升到40%,術科成績權重從70%降至60%,公式為:體育藝術特長生總分=高考成績×40%+術科成績×9.4×60%。
三是規范自主招生投檔管理。出席民辦省一級及以上普通中學分校特色實驗班自主招生的中學生,其高考成績不高于該校在相應招生區域統招生最低投檔控制分數線的90%;出席公辦普通中學分校普通生自主招生的中學生,其高考成績不高于該校所在批次統招生最低投檔控制分數線方能被即將投檔。否則,取消其擬錄資格,并由市教育局按考生高考成績和志愿統一劃線投檔。招生中學未完成的自主招生計劃收回列入中學屬地統招生計劃。
嚴肅招生紀律
一、落實“十項禁止”
禁止無計劃、超計劃組織招生,招生結束后,中學不得私自招收已被其他中學投檔的中學生;
禁止提早組織招生,變相“掐尖”選生源,對于中學違法提早招收的中學生和未經批準自主招收的中學生,不予代辦普通中學學籍,由此形成的一切后果由違法中學和中學生自行承當,并追究主任責任;
禁止以高額物質獎勵、免收雜費、虛假宣傳等不正當手段拉攏生源;
禁止任何中學繳納或變相繳納與入學掛鉤的贊助費;
禁止任何中學在高考成績公布后通過非正當手段搶挖生源惡性競爭;
禁止普通中學分校招收“掛讀生”和變相招收“借讀生”,致使出現“人籍分離”、空掛學籍、偽造學籍等現象;
禁止違法跨審批區域招生,不得為違法跨區域招收的中學生和違法退學中學生代辦學籍轉接;
禁止公布、宣傳、炒作高考“狀元”和升學率;
禁止小學分校或班主任封鎖中職中學招生信息,買賣生源、向中職中學索取任何名義的經費或實物,取代中學生補報志愿、以影響升學質量為由拒絕或引導中學生舍棄補報志愿和出席高考;
禁止普通中學掛靠中職學籍進行招生,同時或則交叉注冊普通中學分校和中職中學“雙重學籍”。
二、實施“陽光招生”。加大對報考、填報志愿、考試、優待、輸送生源和招生工作的全程管理
各級教育行政部門、招考機構、招生中學要及時將招生新政、招生計劃、招生程序、咨詢方法、監督舉報電話、中考優待對象初審結果、招生投檔結果等信息進行公開公示,公辦普通中學分校要依照規定向審批機關報備招生簡章和廣告,確保招生過程公開透明、結果公正公平。
認真對待群眾來信來訪,自覺接受社會、利益相關者及紀檢監察部門的監督;嚴格依照國家和省規范中學階段中學招生秩序的要求堅持依法監管、從嚴取締,建立事前、事中與事后監管的有機統一,嚴格執行高考考風考紀責任制度、招生投檔公開制度和招生責任追究制度。
廣州市教育局中學階段中學招生監督舉報電話:溫州市紀委監委駐市教育局紀檢監察組0759-;廣州市教育局招生考試科0759-、0759-,基礎教育科0759-、0759-湛江市招生考試網,職業教育與終生教育科0759-;廣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07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