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德州教育局公布的《德州市2018年初中學業水平考試和高中招生工作方案(試行)(征求意見稿)》來看,德州2018年中考招生政策已經公布! 初中學業水平考試、考試成績和綜合素質評價結果是高中招生的重要依據。
家長和考生必知:德州2018年中考招生政策已公布!
高中階段,學校實行全市統一考試、分類招生。 根據考生報名申請的優先類別進行錄取; 基礎教育部門負責普通高中招生工作,職業教育部門負責中等職業學校(含職業中專、技工學校)招生工作; 高職院校由市招考辦公室錄取。 未按優先類別錄取的,可參加中等職業學校或高等職業學校的二次招生; 尚未完成招生計劃的學校可以根據學生意愿和招生條件進行二次招生。
【普通高中入學】
初中學業水平考試、考試成績和綜合素質評價結果是高中招生的重要依據。
普通高中招生采用“成績+年級”的方式錄取新生。 即各普通高中學校對初中生學業水平測試的物理、化學、倫理與法治、歷史、地理、生物、信息技術、并結合自身辦學特點開展實驗操作。 報市教育局批準后向社會公布。 招生過程中,首先根據普通高中學科水平要求,將符合條件的考生納入招生范圍,然后根據語文(含傳統文化)、數學、英語(含聽力)四科總成績,考試),體育,最高分是,如果分數低,將擇優錄取。 若錄取分數線相同成績的學生人數超出招生計劃,則按照剩余學科級別組合確定錄取考生。
充分發揮招生指標配置對促進初中均衡發展的積極作用。 公辦優質普通高中招生計劃指標分配比例不低于學校年度招生計劃的60%,并向薄弱農村學校傾斜。 對初中教育鞏固率低或違反規范辦學行為規定并造成不良影響的學校,視情況減少目標學生的分配名額,直至其分配名額資格全部達到。取消。 往屆畢業生且學籍與就讀學校不一致的考生,不符合指標生名額。 目標學生的分配方案由各縣、市教育局確定。 在各初中和社會公示不少于5天。 如無異議,將于4月20日前報市教育局。優質高中招生時,首先按照批準的指標分配方案擇優錄取,然后統一錄取未錄取考生(招生計劃的剩余40%)。 目標學生中考成績低于所報考高中分數線30分以上的德州一中校長,取消目標學生資格,名額轉入非目標學生。
(一)綜合招生:在規定時間內,市教育局根據考生意愿和學校招生計劃德州一中校長,按照各高中學校提交的招生計劃要求組織招生。
(二)專業招生:高中學校擬招收音樂、體育、藝術等專業學生的,應制定招生簡章和工作計劃,經教育主管部門批準,報市教育局3月15日前報批并招生。 計劃、報名和專業考試要求及錄取原則通過招生簡章向社會公開。 逾期錄取的,視為無錄取計劃。 特殊人才招生計劃原則上不超過招生計劃總數的5%。 6月14日至15日,考生憑準考證到自己心儀的高中報到注冊,并按要求參加專業考試。 各招生學校須于6月20日前將特長生考試成績和錄取方案報市教育局審批。鼓勵各縣市在當地招收足球特長生,每所招生學生總數年份由各學校確定。 其中德州一中、德州二中、齊河一中、禹城一中可面向全市招收足球人才。 原招生范圍外錄取的學生人數不得超過10人。其資格審查由市教育局組織。 。 高中對特殊人才學生組織專業考試,市教育局按照招生計劃根據中考成績和專業考試成績錄取學生。 文化課程對特殊人才學生設置了最低分數控制線。 成績低于分數線者,不予錄取。
(三)試點自主招生。 普通高中學校可按招生計劃總額2%的比例對轄區內初中學校實行自主招生; 綜合素質評價為A級、表現突出或有特殊才能的初中畢業生,可由初中校長向高中實名推薦。 招生學校制定的自主招生計劃須經當地區、縣教育局審核確認,并于5月底前以縣、區教育局正式文件的形式報市教育局。
【職業學校招生】
“3+4”、“2+3”、五年一貫制等高職、高師招生,最低分數線按照省教育廳要求確定。 報考德州市師范學校“2+3”招生的考生,須到招生學校參加面試。 面試不合格或未參加面試者,不予錄取。 具體報名及錄取流程另行通知。
【芝浦融通互轉】
縣內職業普通教育相互轉移,由縣、市自行組織實施; 市立高中與三區(德城、經濟、運河)普通公立教育互轉由市教育局和市立高中組織實施。 各縣(市)區的普通高中和中等職業學校應將普通高中和中等職業學校的招生計劃和招生計劃報當地教育局審核后,以《普通高中和中等職業學校招生計劃》報市教育局。 7月10日前縣、區教育局正式文件。教育局和職業教育局批準。 (未按時提交職業技術學院招生計劃和招生計劃的縣、市、學校,視為未開展本年度職業技術學院互轉。)